㈠ 劃撥了的土地可以貸款買嗎
劃撥土地的房子能貸款。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上的房子屬於可以抵押的財產范圍,抵押時應當簽訂抵押合同、交納抵押期間的土地出讓金,抵押合同的內容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九條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第五十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一條
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後,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㈡ 劃撥土地可以貸款嗎
如果房產證、土地使用證齊全,僅僅只是土地是劃撥性質,可以辦理房地產抵押貸款。具體有三種情況:房地產抵押、單一房產抵押、單一地產抵押。
《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三條
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2)農村劃撥地能貸款嗎擴展閱讀
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五條
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
(四)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㈢ 劃撥地皮能貸款嗎還要什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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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我的房子的土地性質是劃撥的請問能不能貸款啊
劃撥性質的土地辦理貸款不好辦理,有些銀行不接受劃撥土地。
不過可以把劃撥土地轉成出讓土地,但是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金額是根據當地的評估價計算的。
如果銀行能接受劃撥土地貸款,那麼貸款資料如下:
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國土證、(已婚帶夫妻雙方資料)
㈤ 劃撥土地可以貸款嗎
一、國有劃撥用地可以抵押。國有劃撥用地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扣除補交出讓金余額的70%,也即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45%。
二、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手續所需資料及程序
所需資料(一式一份):
1、抵押申請書(土地分局提供文本);
2、土地使用證正本及復印件;
3、土地評估報告;
4、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材料及平面圖;
5、曾經設定抵押權的土地,重新辦理土地抵押手續時,應提交上次核發的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和銀行開具的還款證明;
6、 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
三、辦理程序:
無論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或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地上建有房屋的,均可進行抵押。上述材料備齊後,承辦人審核並交領導批准,發給抵押許可證,項目單位憑抵押許可證即可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與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到土地房產局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承辦人向抵押權人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
建議採納
㈥ 國有劃撥農用地能貸款抵押嗎
劃撥土地可以抵押,但應受到嚴格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劃撥土地使用權,除本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況外,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第四十五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二)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四)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轉讓、出租、抵押前款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分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規定辦理。
㈦ 農村耕地土地證可以辦貸款么
土地證可以是貸款,土地證,土地證的總名實際上是個人獲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購買的商品房應當具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地產許可證。
與房地產抵押貸款一樣,土地也是一種高價值的房地產,也可用於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程序: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所需信息包括原土地證,土地證權,抵押夫婦身份證,結婚證和賬簿原件。
用來進行抵押的土地必須符合一下要求:
1、抵押的土地性質必須是出讓的,而且在取得時必須支付了合理對價。這就是說雖然有的土地是出讓,但是屬於公益性劃撥用地,是沒辦法抵押的。
2、必須取得國土資源局頒發的土地證,具備土地證的土地就說明這塊土地是國有土地,而非集體所有土地。
3、農用耕地是集體所有土地,不能辦理土地證,所以沒有辦法辦理抵押貸款。集體所有土地想要流轉或變更土地用途,必須變更土地性質。也就是由集體所有變成國家所有。
其它相關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時,以收到抵押登記申請先後為序辦理登記。
十、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重新簽訂抵押合同,並在簽訂後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十一、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自解除或終止抵押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十二、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抵押設定、變更、注銷登記申請的,土地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