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的問題
信用社是沒有權利凍結客戶的存款的,必須法院,公安局等機關才有權利。我猜信用社只是想讓你把款還了才騙你說把賬戶凍結了,要是你有密碼的話可以去別的地方的信用社把錢取出來,要是沒密碼的話你只能去開戶的信用社取,要是信用社不肯取給你,說把你的賬戶凍結了,你就要求他們出具法院的凍結/扣劃證明,要是他們出具不了你就可以說要去當地人民銀行反映,他們肯定會給你辦的。
Ⅱ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我的問題。急!!
這個沒有什麼合同,因為你是擔保人,履行的就是自願擔保責任,意思就是如果借款人出現問題,就要求擔保人還款,你再跟他要合同有什麼意思呢?如果他真的出現了什麼問題沒有能力還款了,你拿著合同也沒用。
所以說既然你自願擔保了,就有擔保責任了;如果擔心,一開始就不該做擔保人,這種事容易出現糾紛。
另外,既然是抵押了,怎麼還找擔保人?
Ⅲ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責任問題
方法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2、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3、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3)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合同擴展閱讀:
1、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Ⅳ 農村信用社擔保貸款(擔保人)有關責任。
作為貸款的擔保人與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一般都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性質,所以,在貸款到期銀行沒能收回貸款的情況下;
擔保人有法定義務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罰息、復利、違約金、訴訟費、追回貸款所產生的費用等),在接到銀行《催款通知書》30日內沒有主動償還的,銀行可以同時或者單獨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Ⅳ 農村信用社擔保人問題
我就是信用社的員工,你肯定在簽合同時沒有仔細閱讀當時的合同條款
保證人承諾:
1.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債務的,保證人自願履行保證責任
2.保證人不按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債權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有關款項。
具體的說就是,不是信用社先追究你和B的責任問題,A不還錢,信用社就有權要求你和B履行保證責任。
具體還需要你和B與A之間進行協商,反正錢你們總是要還給信用社的,如果你們再不解決,信用社就會對你們進行起訴的。
Ⅵ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
要看你當時簽的是什麼 擔保區分為二種 1種是一般擔保,第2種叫做連帶擔保。
在擔保期間你要承擔賠償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