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以色列領土面積和人口數量均無法跟印度比,但其國力比印度強,原因是
一、強大的民族凝聚力和自強不息的精神,是以色列國家發展永不枯竭的原動力。猶太民族是一個苦難深重的民族。歷史上數次大遷徙、大流散,猶太人慘遭奴役、驅逐和殺戮。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有600萬猶太人被德國納粹殺害。「逆境生人」,這些歷史遭遇沒有使猶太人滅絕,也沒有使之屈服,相反卻錘煉了猶太民族高度的愛國主義和不屈不撓的抗爭精神。世界上猶太人大約有1200萬人,其中一半生活在以色列,一半散居國外。猶太人無論在哪裡,都時時刻刻牽掛著自己的祖國,盡一切可能幫助和支持自己的國家。凡猶太人居住地都有猶太社團,他們千方百計地設法影響駐在國對以色列的政策,其中以美國的猶太集團為最大,對美國對以色列政策的影響也最大。散居國外的富有猶太人不但回國投資,也大筆大筆地捐款給學校、研究機構和慈善事業。猶太民族自強不息、奮斗不止、勇於創新的精神,一直為人們所稱道。正是靠著這種精神,猶太民族哺育出眾多傑出的歷史人物。被稱為改變世界歷史的偉人馬克思就是猶太人,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也是猶太人。據統計,諾貝爾獎金獲得者中,30%以上是猶太人。正是靠著這種精神,猶太民族變荒漠為良田,變貧窮為富裕,變積弱為強盛。這種精神,有改天換地的力量。
二、重視教育,把知識教育和傳統教育結合起來,提高民族的綜合素質。以色列重視教育,把教育看作是開創未來的關鍵。其主要做法,一是對教育的投入一直很高,始終保持在佔GDP的9—12%。政府為每個小學生每年花費3938美元,為每個大學生花費11036美元,均高於其他發達國家。以色列猶太人中受過高等教育的佔38%,受過中等教育的佔70%,這在世界上也是名列前茅的。二是將教育置於法律的基礎上,成為教育法制化國家。「義務教育法」規定5—17歲孩子必須接受免費義務教育,18歲未學完國家規定課程的成年人要學完高中課程。此外,還有「國家教育法」、「高等教育委員會法」、「學校督導法」、「特殊教育法」,從教學內容到具體管理,從一般培養到特殊教育,甚至對學生的課時都做了規定。三是注重啟發式教育。無論是中學還是大學,教學都比較寬松。但對中小學課時做了規定,學校教育每周4天,每天不得少於8小時,周末學習一天不得少於5小時,星期五不得少於4小時。這些規定是要學生把課程主要消化在學校里和課堂上,減輕學生負擔,沒有繁雜的家庭作業。四是注重課外教育。參觀展示二戰期間猶太人悲慘遭遇的「大屠殺博物館」是每個學生的必修課。學校還組織學生參觀眾多的博物館、展覽館、農產品展覽、花卉展覽等,使學生接受愛國主義教育和廣博的課外知識。五是部隊教育作為青年人成長教育的重要一環。凡滿18—26歲的猶太人,男子服兵役三年,女子一年半。這實際是學校教育的繼續。在軍隊青年人接觸一些先進的武器裝備,培養了必備的各種技能,同時培養團隊精神,團結協作,互相支持。這都為今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科技立國,科技興國,使以色列在當今世界綜合國力的競爭中出奇制勝。以色列前副總理兼外長西蒙•佩雷斯曾說過,在以色列這樣的國家,不靠天、不靠地、就是靠科技。以色列年均降雨量200毫米,水資源嚴重缺乏,荒漠化土地佔土地總面積的60%。多年來以色列在農業科技的研發、治理荒漠化土地、節水農業、工廠化農業、作物品種的改良和推廣、生態農業、植物保護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農業人口由當初佔全國人口的70%減少到現在的3%,小麥、花卉、水果、棉花等農產品不但自給有餘,還大量出口。以色列高科技產業異軍突起,信息產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新興公司數量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二,高新技術出口佔全部出口收入的70%。電子產品出口佔全部工業品出口的40%。軟體產業成為國際軟體業的一支主要力量,是國際認可的軟體設計中心。近年來,以色列在衛星圖像、納米技術、反導系統、農業新技術開發、太陽能發電、生物技術等領域都取得顯著的成果。
以色列在發展高科技方面有以下值得注意的特點:一是以高質量的人力資源為後盾。以色列從事高技術研發的科學家和工程師的比例是世界上最高的。據1999年統計,每1萬人中有145人,而美國是85人,日本是70多人,德國不到60人。以色列25%的勞動力在技術行業工作,這個比例也是世界上最高的。按人口平均,以色列科學技術出版物數量也是世界第一。二是有關法律及配套的政策規定,為高科技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科技方面的立法主要有「工業研發鼓勵法」和「投資鼓勵法」。前者規定政府向企業的研發項目提供一定比例的無息貸款,政府和企業共擔風險,鼓勵企業向高技術研發投資,推動高技術產業的發展。後者規定政府向具有一定條件的工業、旅遊業及農業領域的投資項目提供一定比例的投資補貼以及減免稅等優惠條件,吸引投資。以色列一向重視科技研發投入。2000年,研發投入佔GDP的3.5%,在世界上屬第三位。以色列還鼓勵國防技術轉移到民用,把整個高技術產業提高到一個新台階。三是重視國際交流與合作。以色列把研發出來的科技成果作為資源,生產和出售知識產品,擴大在國際市場的佔有份額,並通過科技合作,進一步提高自己的科技水平。以色列科技合作重點是美、歐和遠東地區。最大合作夥伴是美國,其次是德國、法國等西歐國家;俄羅斯、烏克蘭等國都有雙邊合作協議。以色列同我國也簽有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以色列和一些國家及地區設立了工業開發合作基金,和美國合作的基金達1億多美元。以色列科學家發表在國外雜志的科學論文有1/3是同外國科學家合作的。絕大多數大學畢業生在國內開始研究工作之前,都要到國外一流科研機構工作1—2年。以色列大學的知名教授大多在美國及西歐的著名大學兼作客座教授,美國和西歐的知名教授也常到以色列大學授課。這都有利於以色列學者同國外的溝通,以便掌握世界最新的科技動態。四是發展科技有超前意識。「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在上頭」。20世紀90年代初,以色列便開始以高新技術為核心的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信息產業,使其成為國民經濟的新的增長點。在信息產業居領先地位之後,又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到生物技術的開發,以爭得21世紀科技競爭的有利地位。為適應全球化,以色列開始醞釀新的科技政策,重點是減輕高科技公司的稅收負擔,減少高科技公司外流,培育高科技跨國公司。以色列千方百計捕捉未來高科技發展新動向,力圖著鞭在先,奪取科技領域制高點。
四、以色列不斷探索適合自己國情的發展道路。以色列要保障其國家存在和民族生存,必須著力發展國防工業。軍事技術的發展並轉化為民用產品,也帶動了民用工業的發展。在這塊狹小而貧瘠的土地上,只有發展高科技產業和生化農業,才能走出以色列富強之路。從國家發展戰略決策機制看,以色列國家機構極力保障決策科學化,把國家的經營管理置於法律基礎之上。在關系國民經濟的重要部門,都有參與制定政策的首席科學家。每項法律提案都必須在議會三讀通過,這雖然有些弊病,但可避免重大失誤。
以色列最大、最頭痛的問題是同巴勒斯坦的關系。領土問題、耶路撒冷問題和難民問題幾乎成了「哥德巴赫猜想」式的難題。以巴沖突「剪不斷,理還亂」,困擾著以色列,也阻滯著它的發展。以色列將在長期的困擾和憂患中不斷探索自己的發展之路。
Ⅱ 聽說中國經常資助印度、非洲等國家很多錢,還不用還,對國內的貧窮地區則沒有資助多少,是這樣的嗎
投資,免息貸款,合作開發,無償援助,這四種。
投資,免息貸款,合作開發,這三個,有明顯的利益訴求。
無償援助,看起來傻,其實也有它的作用,而且這個「無償」是要打上雙引號的。你就是在平時都很難遇到一個人對你無緣無故的好,你有困難就幫你,還不計回報。這個除了你父母做得到,其他人都不行。人與人的交往都是這樣,國家這一個利益團體,那麼多人,怎麼可能幹出這種沒腦子的事兒。
印度不清楚,給非洲錢是肯定的,主要目的有幾個。一是美國忙於中東戰爭,無暇顧及其他,忽視了戰略布局,中國趕緊出去撈一塊,也占個地方。二是非洲混亂,沒有強權,只有惡勢力武裝,就南非還算可以,容易控制。三是領著他們在聯合國瞎禍禍,給自己弄幾張票。四是持有的美國國債太多,擔心美國的熱錢把中國的經濟搞垮,故意往外放一點。五是非洲欠開發,資源豐富,中國每年保守估計從非洲弄4000噸左右鐵礦,非洲還產其他礦。
有些援助,確實沒有要求償還,但天下哪有白給的好啊,錢雖然不用還了,但肯定得答應一些政治條件,比如采礦權等。
全球每年消除貧困人口大概30%,中國可以貢獻一半還多。舉幾個例子,十幾年前鄂爾多斯連條像樣的公路都沒有,今天的鄂爾多斯GDP甚至超過香港。然後就是西部,同樣也就是十幾年前,西部大部分地區連生活用電都不普及,今天再去幾個主要城市看看,完全不一樣了。貧困是不能靠發錢解決的,首先得為他們解決生產方式的問題。比如有些貧困地區,完全還是靠天吃飯的原始生產方式,這是不行的,但他們大多沒有學習能力,人過半百不識字的很多,你沒辦法教給他們先進的生產方式,這樣的就只能是靠政府提供的低保了,但你不可能讓他們世世代代都這樣。政府的做法是先提高教育,讓他們的孩子讀書,然後研究他們那裡的地緣環境,看有什麼可以開發的。比如川、貴,有些地方搞特色生產,有些搞旅遊。一旦有了產業,就能帶動他們解決貧困了。
但有一個實際問題,就是有時候執行的並不好。不過,這個要慢慢解決。
Ⅲ 求伊斯蘭教義有關經濟方面的條款。比如:伊斯蘭銀行不收取也不支付利息。
伊斯蘭銀行(a1-Bank al-Islami)現代部分阿拉伯、伊斯蘭國家依據《古蘭經》禁止利息的原則在國內建立的金融信貸機構的統稱。亦稱「伊斯蘭銀行運動」。它是第三世界的伊斯蘭國家為在國際社會中獲得經濟上、金融上的獨立自主,調動國內的經濟力量,促進民族金融業的成長,為發展民族經濟和文化教育事業而建立的新的金融體制。按照《古蘭經》和伊斯蘭教法規定,利息屬不合法的收入,必須禁止。故此類銀行的信貸不計利息,即貸款不收利息,存款不付利息。其資金來源主要靠客戶存款、政府無息貸款。大多為國家所辦的金融機構,少量為私人金融機構。伊斯蘭銀行的金融信貸活動一般採取4種方式:(1)參予股份制。銀行向借方的發展項目提供貸款時,以股份的形式投入,雙方按協議分配利潤。(2)盈虧分攤制。銀行與顧客(即存款者和借貸者)結為夥伴關系,雙方按照協議共同分擔經營的虧損或參加利潤的分配。(3)加價制。銀行在資助貿易時,從標高價格中獲取收入。當客戶申請貸款購買某種貨物時,雙方達成協議,由銀行出資購買,在到期償還貸款時,銀行收取高於原先物品的價格,其中的差額就是銀行收益。(4)手續費制。凡匯款、信用證、中長期貸款、外貿貸款等均按款額和期限,由銀行收取2~4%的手續費,用以支付銀行的管理費和通貨膨漲的差額。為了鼓勵擴大存款,對存款人可按銀行經營的情況和存款額的多少,參加利潤分成、獲得存款獎金和貨幣的保值金,並在申請貸款、使用支票等方面給予優待。
伊斯蘭銀行出現於20世紀50年代末。最早在巴基斯坦和印度北部的穆斯林中開始出現一種沒有利息金融往來,客戶與銀行分攤盈虧的銀行機構,很快傳到阿拉伯世界。1963年埃及出現了第一家無息銀行:米特賈姆斯儲蓄銀行。但當時這類銀行資金少,規模小,僅屬於實驗性質。1975年以後,伊斯蘭銀行在各地大規模興起。中東地區著名的阿聯酋迪拜伊斯蘭銀行、沙烏地阿拉伯的伊斯蘭開發銀行、埃及和蘇丹的費薩爾伊斯蘭銀行、科威特的金融社等一批擁有大量資金的伊斯蘭銀行在70年代中期先後建立起來。至今幾乎所有的伊斯蘭國家都建立了某種形式的伊斯蘭銀行。中東地區是伊斯蘭銀行運動的中心,在東南亞的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汶萊、南亞的印度、巴基斯坦和盂加拉國,非洲的喀麥隆、奈及利亞等國都出現了伊斯蘭銀行。此外,在歐洲的盧森堡、瑞士、丹麥和英國也設有伊斯蘭金融機構,進入國際金融市場。為了加強和促進現有各國伊斯蘭銀行的合作和協調,1981年成立了「伊斯蘭銀行國際聯盟」,總部設在埃及開羅市郊的米斯爾·賈底達。1983年該組織在塞普勒斯開辦了一所「國際伊斯蘭銀行學院」,為各國培養合格的專業人員。(楊克禮)
Ⅳ 印度應對經濟危機的財政政策有哪些方面
積極的財政政策和寬松的貨幣政策。
財政政策主要表現在:擴大政府投資、基礎設施建設以拉動經濟增長,也意味著更大規模的政府購買。貨幣政策主要表現在:降低利息,擴大信貸規模,增加貨幣投放。
二者的結合會導致我國經濟保持一個較好的增長速度,降低由於經濟危機帶來的負面影響,控制失業率;反面的,投資的進一步擴大使得我國收入形成結構更加不平衡,貨幣的投放和信貸的擴張一方面使得銀行面臨較大的政策融資風險,另一方面也為將來的通貨膨脹埋下伏筆。
希望採納
Ⅳ 如果第二次世界大戰沒有全面開展而是這種形式。我們戰勝日本的幾率有多大
你的戰略有些莫名其妙?為什麼要打美國和蘇聯結盟?這不明擺著找死么?
你要聯盟美國和蘇聯,中國這一仗還真不好打。但你單獨聯盟蘇聯把英美讓給中國。那還不容易中國國共兩黨都與美英結盟不就得了。
第一,德國拿不下英國。
第二,德國拿下英國也沒用。因為英國在埃圾、北非擁有殖民地。伊麗莎白、邱吉爾可以象戴高樂搞自由法國那樣搞個自由英國。
第三,最莫名其妙的是納粹德國為毛要攻打自己的盟國西班牙。
第四,希特勒更奇怪的是又去攻打和他一樣仇恨猶太人的中東伊斯蘭教各國。
第五,假如日本提前偷襲珍珠港?這一仗打得莫名其妙。你是說中日大會戰大決戰之時,日本海軍去偷襲珍珠港么?!
那美國全面介入中國戰場唄。也就是說日本尚未攻下長沙還沒進入廣西,美軍就從緬甸進入中國昆明。羅斯福不光派飛虎隊還可能派更強的空軍援助中國。長沙會戰從相持進入局部反攻。
第六,蘇聯坐享其成。如果中美英戰敗,蘇聯就加入德意日軸心。要中美英戰勝,蘇聯就專挑偽滿州國打落水狗。
你認為希特勒和小鬼子那麼腦殘?!
第七,你是不是覺得八路、共軍都TMD吃屎么?熱河游擊隊不乘機配合美軍從海路進攻旅順進攻偽滿州國。
第八,小鬼子頭腦發熱偷襲珍珠港,斯大林也腦殘去攻擊打滿洲國的美軍,找美國航母來轟炸莫斯科么?
這種仗還用打嗎?小鬼子除了找死,還能咋地?!
Ⅵ 中國怎樣才能獲得從緬甸到印度洋的出海口
購買緬甸西部與印度接幾萬平方公里土地,建鐵路公路,永久解決。
Ⅶ 印度的格萊珉銀行的經營模式是什麼
顛覆傳統的銀行業——格萊珉銀行模式
格萊珉模式顛覆了幾百年銀行業的法典:借貸給無抵押擔保的窮人,同時,能夠贏利,可持續發展。過去三十年中,格萊珉銀行用事實說明了他們的能力和正確性,那麼他們究竟用了怎樣的方法呢?
首先,尤努斯教授研究了傳統的銀行業務模式,發現其中有一些很大的問題,比如:傳統的銀行與信貸公司通常要求全額還款;在貸款到期時拿出一大筆現金,通常會使貸款人心理上很難受,他們就盡可能地拖延還款,於是,在拖延的過程中,貸款數額越滾越大。最終,他們決定根本不還這筆錢了。如此長期而全額償還的貸款,也使得借貸雙方對早期出現的一些問題不予理會;他們不是在問題出現時解決它們,而是希望隨著貸款到期,那些問題會自行消失。鑒於此,尤努斯教授在建立格萊珉銀行的還款模式時,與傳統銀行背道而馳:創立了每周還款模式,每周借貸人只需償還非常小數額的貸款,在日積月累中,就會不知不覺完成還款。這種還款模式現在看來比較平常,但在三十年前的孟加拉,這的確是一個創舉。筆者認為,也正是由於這種還款模式的制定,才保證了格萊珉銀行的高還貸率。
其次,在格萊珉銀行的發展過程中,為了保證赤貧人群的還貸信心,尤努斯教授和他的同事們還創制了一整套發放和收回貸款的機制:他們要求每個申請人都加入一個由相同經濟與社會背景、具有相似目的的人組成的小組,而格萊珉銀行則建立起一些激勵機制,鼓勵那些貸款者在各自的營生中互相幫助取得成功。「小組成員的身份不僅建立起相互的支持和保護,還舒緩了單個成員不穩定的行為方式,使每一個貸款人在這一過程中更為可靠。來自平等夥伴之間的微妙而更直接的壓力,使每一個組員時時與貸款項目的大目標保持一致;小組內與小組之間的競爭意識也激勵著每一個成員都要有所作為。將初始監管的任務移交給小組,不僅減少了銀行的工作,還增強了每個貸款人的自立能力。由於每一組員的貸款請求都要由小組批准,小組就為每一筆貸款擔負起了道義上的責任。當小組的任何成員遇到麻煩時,小組其他成員通常都會來幫助。」舉例來說,一個人想要得到貸款,就必須整個小組先行通過,然後才能申請;如果小組中有一名組員的貸款不能按時地償還,那麼其他組員也就不能再次得到貸款。所以,小組中的每一個人都要在保證自己合理利用並努力償還貸款的同時,幫助和鼓勵或監督其他組員合理利用貸款並不斷努力償還,這樣他們才有共同的機會和希望。
事實上,要組建一個這樣的小組對普通孟加拉人,尤其是孟加拉婦女來說並不容易。他們必須自己找夥伴,做工作,並且只有全員通過格萊美銀行的面試後,才能得到貸款。一個小組要得到格萊珉銀行的認同或認證,可能花幾天時間,也可能要花上幾個月時間。為了得到認同,這個貸款小組的所有五個成員都必須到銀行去,至少要接受七天有關格萊珉銀行政策的培訓,並要通過由一名高級銀行主管主持的口試,表明他們理解了這些政策。而且,每個組員必須單獨接受考試。對此,尤努斯教授認為:「由小組與考試造成的壓力,有助於確保只有那些真正有需要,而且對此十分嚴肅的人,才能夠真的成為格萊珉的成員。那些日子還過得去的人們,通常會覺得那些麻煩不值得。即便認為值得去做,他們也通不過我們的測試,還是會被迫離開小組的。在我們的小額貸款規劃中,我們只需要有勇氣、有抱負的先行者。他們才是能夠成功的人。」
第三,格萊珉銀行不僅提供小額貸款,而且也鼓勵小額存款,這些存款可以在窮人們遇到困難或是尋找其他創收項目時應急。格萊珉銀行要求貸款者將所貸款項的5%存入小組基金,這是小組成員們的共同存款,只要滿足兩個條件(1、其他組員對其申請的數額與用途表示贊同;2、那筆貸款不能超過小組基金總額的一半),任何小組成員都可以從這筆小組基金中得到一筆無息貸款。「在每年數以千計的案例中,小組基金為組員提供的貸款使人們免於季節性的營養不良,得以付醫葯費、學費,為受到自然災害影響的營生重新提供資本,使人們能夠節儉而體面地安葬親人。」
孟加拉國「鄉村銀行」模式,創造了資金回收率100%的奇跡。是國際上公認的、最成功的信貸扶貧模式之一。它以其扶貧面廣、扶貧效果顯著,且銀行自身按市場機制運作,持續發展,顯示出極強的生命力,目前全球有59國家正在復制,而且,既有發達國家,又有發展中國家:
非洲(22):布吉納法索、中非共和國、查德、埃及、衣索比亞、迦納、肯亞、賴索托、馬里、馬拉維、茅利塔尼亞、摩洛哥、奈及利亞、獅子山、索馬里、南非、蘇丹、坦尚尼亞、多哥、烏干達、桑給巴爾、辛巴威 亞洲(16):阿富汗、孟加拉國、不丹、柬埔寨、中國、斐濟、印度尼西亞、吉爾吉斯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黎巴嫩、馬來西亞、斯里蘭卡、越南、印度 澳洲(1):巴布亞紐幾內亞 美洲(15):阿根廷、玻利維亞、巴西、加拿大、智利、哥倫比亞、多米尼加、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蓋亞那、牙買加、墨西哥、秘魯、美國 歐洲(5):阿爾巴尼亞、法國、荷蘭、挪威、波蘭. 摘自: http://ke..com/view/1263492.htm 網路:格萊珉銀行有更詳細的相關內容。
Ⅷ 印度的基本經濟制度
印度在1991年實行經濟改革與轉型前一直實行的是一種混合經濟體制,實際上,印度是最早實行混合經濟體制的發展中國家。印度混合經濟體制的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在印度早期的經濟體制里,公私營經濟並立,國營經濟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從印度獨立後混合經濟體制的變化趨勢來看,私營經濟成分不斷擴大,市場化趨勢日益加強。
一、混合經濟體制確立時期(1947~1965)
1947年11月,印度國大黨全國委員 會就聲稱「我們的目的應當是逐漸形成一種使行政效率和個人自由相結合的政治制度, 逐漸形成一個實行最大限度生產而不發生私人壟斷資本集中和財富集中的、使城鄉經濟保持適當平衡的經濟結構。這樣一個社會結構可以替代唯利是圖的資本主義私 有制經濟和集權國家的嚴密控制」,主張走「 第三條道路」。與此同時, 國大黨全國委員會還指定了一個以尼赫魯為首的經濟規劃委員會,該委員會建議「國防工業、關鍵工業以及公用事業中的新建企業必須實行公有」。
1948年4月,印度政府根據上述建議公布了一項工業政策決議,規定印度要實行公私營部門並存的混合經濟體制。決議將工業分成四類:第一類為武器彈葯、原子能和鐵路運輸等,由國家壟斷;第二類為煤、鋼、飛機、造船、電訊設備等,新建企業只能由國家經營;第三類為中央政府實行計劃管理的工業,包括鹽、汽車、機床、有 色金屬、化肥、水泥等;第四類為以上三類沒有包括的工業,均向私營企業開放。決議還規定,在必要時,政府有權將第二、三類工業中的私營企業收歸國有。
1950年10月,印度政府又頒布了工業發展和管理法,規定除資產在10萬盧比和工人在100名以下的小企業外,新企業的建立和原有企業的擴建必須向中央政府申請許可證。以上政策法規的建立,初步形成了印度混合經濟的雛形。
1955年1月,印度國大黨阿瓦迪年會在尼赫魯主持下通過了一項「關於社會主義類型社會」的決議,進一步奠定了印度混合經濟體制的政治基礎。該決議宣稱印度的目標是「建立一個福利國家和社會主義經濟」,提出國家必須在計劃和發展中起關鍵作用,特別是要在以下四個方面發揮作用:(1)創辦和經營提供各種服務的大型工 程, 如電力、運輸等;(2)對各種資源、社會目標和發展趨勢等進行全面的控制;(3)保持戰略性控制,防止私人壟斷,維持勞工和生產標准, 以避免工業發展中的無政府狀態;(4)對基本的和宏觀的經濟活動進行計劃管理。這項決議實際上是主張國家通過發展計劃和政策控制整個國民經濟,把私營經濟 納入國家計劃的軌道。
據此,1956年4月,印度政府頒布了新的工業政策決議,進一步擴大了公營經濟的范圍。該決議將所有工業部門分成三類。第一類包括武器彈葯、原子能及其原料、鋼鐵及其鑄鍛件、重型機械和電機、電訊設備、煤、瀝青和礦物油、重要礦產的開采和加工、航空和鐵路運輸、飛機、 造船、電報電話、發電和輸電等。這類工業完全由政府負責上產和經營,私營企業只有經過政府同意才能興建或擴建,而且只能限於自身需要或作為副產品。第二類工業包括機床、化肥、合成橡膠、基本化工產品、重要葯品、特種鋼和工具鋼、海運和公路運輸等,以公營為主,同時允許私人經營,作為公營的補充,但在必要時政府將其收歸國有。除此之外的工業部門屬第三類,完全向私營企業開放。從此,這項新的工業政策決議和1951年的工業許可證制度成了印度經濟發展的一項基本原則。
二、混合經濟體制發展時期(1966~1979)
1966年英·甘地就任總理後,繼承和發展了尼赫魯「社會主義類型社會」的基本思想。這一時期印度混合經濟的發展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採取大規模國有化措施,加強政府對經濟的控制。1967年6月,英· 甘地在國大黨召開的全國委員會上提出了「十點經濟綱領」,主要內容包括對銀行實行控制,普通保險業國有化,擴大國營進出口貿易,加強公共分配系統,制止壟 斷和經濟權力的集中,進一步實行土地改革和規定最低工資等。1975年7月,英· 甘地政府又頒布了「二十點經濟綱領」,主張消除貧困,並對採煤、煉油和石油銷售業等進行國有化。上述綱領的頒布使印度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出現了大規模 的國有化浪潮。1969年7月,政府頒布了國有化法令,其後議會通過了《1969年公司銀行法》,將佔全國貸款56%的14家私營大銀行收歸國有,從而國營銀行控制了全國銀行存款的83%、貸款的84%和分支行總數的82%。1971年進一步將64家本國和外國普通保險公司收歸國有。在70年代,英· 甘地政府還將石油、煤炭和1/3的紡織業收歸國有。此外,公營企業還進入汽車製造和旅館業,在糧食、糖、食油和化肥等主要商品的批發貿易中也占據了主導地位。經過這些國有化措施,公營經濟掌握了國民經濟的制高點。
二是放寬對公營企業和私營企業經營范圍的限制,促進二者相互滲透。1967年 政府放寬了工業許可證的限制,取消了42種工業生產許可證,該政策規定基礎工業、關鍵工業和對國民經濟具有戰略意義的工業,除了按1956年政策決議規定由公營部門經營的項目外,均向私人資本和外國公司開放,同時還允許公私合營。新的工業許可證政策擴大了國營企業投資范圍,使之可以向消費品投資,同時也使大財團得以進入核心工業部門。因此,這一政策使公營企業和私營企業由板塊式的結合轉向了有機的結合,改變了混合經濟的基礎。
三是經濟的福利性質加強。政府不僅對某些商品的價格進行控制,還通過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多萬家「平價店」控制了各種生活必需品的零售活動,使市場機制的作用受到了嚴重製約。
三、經濟自由化時期(1980~1990)
上世紀70年代末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進入80年代以後世界銀行將貸款與經濟結構調整過程相聯系的做法,促使印度在80年代悄悄地進行了一場旨在使經濟朝自由化方向發展的經濟體制改革運動。
1980年英· 甘地度執政後,主要從三個方面對經濟政策進行了調整:
(1) 放鬆對私人壟斷資本和外資的限制。1980年的工業政策在非常大的程度上放鬆了1956年工業政策決議對私營企業的約束,主要內容包括:允許大財團向鋁、機床、葯品、化學、電力和重型電力設備等工業投資;允許私營企業在5年內自動擴大生產能力50%;無需政府批準的工業由15種增加到34種;對面向出口和需要很多開發設備的企業,,即使屬於壟斷范圍也允許它們進口先進技術和設備;允許私營企業兼並病態的公營企業。1982年4月又向私營部門開放煤炭製品、 高壓鋼管、橡膠、印刷等5種工業。1983年5月還將化肥、新聞紙、水泥、計算機、電子元件、煉鐵等行業列入可以自動擴大生產能力和建立新企業的范圍。與此同時,還允許外國私人投資進入採煤、石油勘探、煉油、石油化工、煤氣、火電站、水電站、化肥、鋼鐵和機械等行業。
(2)改善國營企業管理,擴大企業自主權,更多地運用市場機制,減少國家干預和對國營企業的補貼。成立國營企業管理局監督管理國營企業,並成立專門小組對長期虧損的企業進行整頓。
(3)放寬對進出口貿易的直接控制,實行進口替代和促進出口相結合的對外貿易政策。給出口廠商進口原料、設備和技術的方便,並規定出口生產不受工業許可證政策的限制。
1985年拉· 甘地任總理後,採取了更加激進的、以經濟調整和改革為內容的新經濟政策。針對印度經濟中普遍存在的效率低下和管理機構臃腫腐化的現象,拉· 甘地採取各種措施放鬆經濟管制,提高私營企業的作用,以及通過放鬆進口管制把競爭機制引進國內市場。這一時期的經濟調整與改革仍然主要是從下面三個方面進行的:
(1)進一步放鬆對私人資本和外資的控制,允許這些資本進入更多的工業部門。1985~1986年度,印度政府宣布特種鋼等25種工業投資不需要許可證,壟斷企業和外資合營企業,只要不是向保留給小企業的工業投資,也可以享受此規定。1985年6月宣布82種基礎葯材取消許可證,壟 斷企業和外資合營企業須經政府特別批準的27種工業有22種採用一般許可證。1986年1月,政府又宣布28種工業產品的生產多樣化無需重新申請許可證,並把壟斷企業的資產限額由2億盧比提高到10億盧比。1989年進一步將生鐵、肥皂、電子元件等83類產品列為私人資本可以自由進入的領域,取消許可證管制。
(2)進一步改革國營企業,引進競爭觀念。首先,改革國營企業董事會,規定除財政部官員可以繼續留在董事會外,政府部長不能再兼任董事長或董事,企業負責人需聘請專業人才擔任。其次,擴大企業自主權。1988年印度在較大范圍內試行了《諒解備忘錄》辦法,即由企業與政府有關部門直接談 判確定企業經營目標,記入「諒解備忘錄」,然後據此考察企業實績,視完成情況予以獎懲。這種辦法進一步明確了企業的責、權、利關系。
(3)繼續執行進口替代與促進出口相結合的戰略,除對出口生產在財政等方面給予優惠外,還規定為擴大出口而新建企業或擴大原有生產能力不需要申請許可證。政府還加強了工業與貿易的協調,如向出口工業按國際市場價格供應鋼、橡膠、鋁等原材料。
印度20世紀80年代的經濟自由化取得了非常明顯的成效。首先,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GDP增長率從1965~1980年的3.6%上升到1980~1988年的5.2%,其中工業生產從4.2%上升到7.6%。其次,進出口貿易大幅度上升,出口和進口增長率分別從1965~1980年的3.7%和1.6%上升到1980~1988年的4.7%和5.4%。最後,通貨膨脹狀態並沒有因為經濟自由化而惡化,年平均通脹率1965~1980年為7.5%,1980~1988年為7.4%,穩中略降。
當然,印度80年代的改革是不徹底的,幾十年來一直實行的以公營經濟佔主導地位的混合經濟體制並沒有發生本質變化,因此與這種體制直接相關的弊端依然存在,突出表現在:
(1)在行政管理效率低下,官商勾結,「尋租」和地下經濟活動盛行,腐敗行為彌漫全社會。(2)公營企業效益低,病態企業大量存在。據印度議會公布的材料,1979年病態企業為2.07萬家,1985年達11.96萬家,拖欠銀行貸款從110億盧比增加到427.03億盧比。據估計,80%的病態企業是計劃錯誤、管理不善和貪污浪費造成的。(3)經濟福利化現象非常嚴重。在中央預算總支出中各項補貼支出不斷上升,1980~1981年度為191.2億盧比,1989~1990年度上升到827.2億盧比,增長了3.3倍。(4)公營范圍過於廣泛,而政府財力又非常有限,結果一方面迫使政府向銀行大量借款和舉借外債,直接加劇了通貨膨脹態勢,另一方一面又限制了私人資本向基礎產業投資,造成嚴重的結構性短缺,尤其是煤、石油和電力等基礎產業滯後,制約了國民經濟的健康成長,影響了商品供給能力的增長。(5)價格管制和價格雙軌制依然存在,一部分商品的生產、流通或價格仍然處於政府的行政控制之下,沒有真正形成統一的、競爭性的國內市場。(6)貧富懸殊擴大,兩極分化加劇。龐大的濟貧計劃消耗了政府相當大的財力、物力。
所有這些弊端產生的後果是:一、直接惡化了財政、金融和國際收支狀況;二、收入大量跑漏,「黑錢」數劇增,收入分配失控;三、增加了社會經濟活動的成本,形成了「高成本經濟」。
四、經濟改革時期(1991~ )
1991年拉奧政府上台後,進行了全面的經濟改革,從此印度經濟進入了轉型時期。印度政府對其長期實行的經濟發展模式與管理體制進行了結構性改變,主要體現在:
(1)改變混合經濟模式,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印度政府大幅度放鬆對經濟的干預,,實行總體上自由但又不放棄宏觀調控的經濟管理新體制,同時把半封閉的經濟轉變為開放的市場經濟。具體做法是整頓國營經濟 部門,削減公營企業經濟的規模,對長期虧損的公營企業實行關、停、並、轉;將一些公營企業的股份向經濟團體和個人出售,促其改進技術,提高質量,增強競爭 能力,使公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不再占據主導地位;取消對公營企業的保護性政策;允許私人開辦銀行,提高國有銀行在股市出售股資的比率,使銀行在市場經濟中 發揮更大的作用。
(2)擴大對外開放,大力吸引外資,促使經濟向國際化轉軌。拉奧政府執政以來,積極改善投資環境。實行新 的外資管理政策,把外資在印度所佔企業股份的最高限額由原來的40%提高到51%;簡化外資企業的審批手續;成立專門機構,協助外商到印度直接投資;逐步 廢除進口許可證制度,頒布新的自由貿易政策,大幅度降低公司稅與關稅;開放外匯交易市場,宣布降低盧比匯率,使盧比逐步成為可兌換貨幣。為更好地利用外資,印度在吸引外資方面,從以貸款為主轉變為以直接投資為主,並鼓勵外資優先投入電力、通信、運輸、電子等基礎工業設施與高技術領域;在給予外資優惠待遇 方面,注意防止對本國企業產生消極影響,避免出現不公平競爭。印度政府還大幅度削減關稅。
(3)加速金融和財政體制改革,適應經濟市場化的需要。印度的財政赤字居高不下,一直成為政府的沉重負擔。為了減少財政赤字,政府在財政上開源節流,精簡政府機構,減少行政開支,並出售了31家國營企業20%的股票,收入約300億盧比,批准16家國營企業發行債券605.8億盧比。政府將上市公司的公司稅由51.75%降到46%;公司投資的長期資本增值稅由40%降到30%。印度政府通過改革間接稅體制,將中央的產品稅和邦的銷售稅合並為邦的增值稅或實行中央和邦的兩級增值稅。印度金融改革的目標是減少政府對銀行系統的干預,促進合理競爭,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為了實現這些目標,印度政府調整銀行管理機構,在印度儲備銀行內部成立了獨立的金融監督局,負 責信貸管理、分類資產管理;通過轉移銀行間的欠債,對銀行進行徹底的整頓,同時逐漸降低政策性優惠貸款的比重;修改邦銀行法,簡化印度邦銀行股東的注冊手續,允許印度國營銀行股票上市籌資,股票可轉讓49%。
印度經濟改革存在的問題:
首先,印度的經濟改革是自上而下進行的。改革的重點放在只有600萬人口的工業部門,而占人口絕大多數的6億農民(1991年)幾乎沒有從改革中受益。雖然各種經濟指標有所上升,但人民的實際生活水平沒有得到根本改善。普通群眾沒有從改革中得到較大的實惠,對改革怨聲載道,不少政府官員和政治家也表示失望和不滿,經濟改革尚缺乏堅實的群眾基礎。
其次,國內動亂成為影響改革進程的政治因素。激烈的教派沖突和一些邦的政局不穩使地方黨同執政黨之間在某些涉及自身利益的問題上發生摩擦和沖突,影響中央政府對改革的推進。反對黨的不同主張也成為改革的制約因索。印度人民黨主張「經濟民族主義」和「文化民族主義」,反對「經濟文化入侵」,在私有化和貿易自由化間題上堅決抵制,致使幾個電力開發項目遭到非議。各黨派的政治分歧可能會影響到改革政策的連續性。
最後,經濟體制上的弊端給改革帶來了消極影響。對大量流入的外資缺乏全面系統的管理政策和機制,國內貨幣市場遭受沖擊,增加了控制通貨膨脹的難度和債務負擔。截至2009年,印度的外債余額已經2513.84億美元,負債率為20.39%,中央政府公共債務余額達319713.5億盧比,佔GDP的比重高 達53.6%,加上邦政府的債務,佔GDP的比重在60%左右,每年僅支付的債務利息就占國家全部凈收入的54%左右。
Ⅸ 印度在蘇聯解體的時候欠俄羅斯外債欠了多少錢
印度是用一種什麼方式,巧妙的歸還了蘇聯外債的。
我們知道冷*戰*時*期印*度對美*蘇*兩*國,是兩*面討*好兩面*派,所以從兩個國*家都獲得了大量的援助。在這中間蘇*聯為了遏*制*中*國,所以特意的扶持印度。在蘇*聯和印*度這幾十年的交往之間,蘇*聯給印*度援助了大量的什麼鋼廠、水泥廠、石油廠等等,還有大量的農業項目。總共的援助加上無期貸款大概有一百多億盧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