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銀行貸款 > 銀保監會上海停止發放貸款罪立案標准

銀保監會上海停止發放貸款罪立案標准

發布時間:2021-07-19 01:15:43

⑴ 上海銀保監局連夜發文,住房不封頂銀行不予個人放貸,這釋放了什麼信號

2021年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提出8條要求,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

一般情況下,房企的預售資金對於自身的現金流影響面兒極大,預售資金減少,不但可能減緩整體開發的速度,還會提高降負債的難度。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現一定降速。這一政策同時也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體現,突出了對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的加強,強化了對商業銀行的要求,實現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重點支持首套中小戶型的政策,則體現出對上海新市民首套購房需求的保護。

《通知》要求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此外,《通知》要求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政策直指中介機構違規向購房者提供“過橋資金”,違規幫助購房者獲得不實的證明信息,並由此獲得購房資格或取得變相降低購房門檻。通過黑名單方式對中介行業形成震懾作用,凈化行業風氣,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⑵ 上海銀保監局連夜發文,要求住房不封頂銀行不予個人放貸

控制按揭總量,降低炒房預期,上海又迎來了一撥政策加碼。

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提出8條要求,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方面,《通知》明確將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上海銀保監局官網截圖

新規或延緩房企回款進度

克而瑞研究中心總經理林波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相當於准現房銷售,將使上海住宅項目周轉速度減緩。「預售制沒有改變,房企可以繼續賣期房,但貸款要到結構封頂才能放下來,這將拖慢房企銷售回款的進度。」

據悉,上海目前預售的標准之中,對於多層住宅是要求主體結構封頂,而高層住宅要求基本結構成型。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告訴記者,政策要求所有即使達到預售標準的新房,也必須主體結構封頂才可發放貸款,明顯提高了房貸的發放門檻,會直接放緩不少新房項目的上市節奏及銷售速度。對於意在加速去化回籠資金、尤其是在意去化的開發商,這一政策無疑減少了大量預售資金流入。

一般來說,房企的預售資金對於自身的現金流影響面極大,預售資金減少不但可能減緩整體開發的速度,還會提高降負債的難度。張波預計,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現一定降速。這一政策同時也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體現,突出了對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的加強,強化了對商業銀行的要求,實現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重點支持首套中小戶型的政策,則體現出對上海新市民首套購房需求的保護。

林波表示,如今銷售採用搖號制,房企自己不能選擇客戶,就只能犧牲自己的回款進度。以前在上海樓市大熱時,有些開發商已經實現了開盤即回款的光速。如今這一政策或延緩開發商的回款速度,大大降低了周轉效率。

一位房企營銷總則告訴記者,這是從資金上卡,這樣的結果是樓市供應更少了,相當於在上海開發房地產的回報率不高了。

他舉例說,原先一塊地10個月就能開盤,2個月後銀行貸款就能放下來,今後要3個月之後才能放款。「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的規定,將直接導致(以18層住宅為例)開發商按揭款要慢上3~6個月時間。

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

《通知》要求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對此,張波表示,該政策明確指向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審貸管理,並強化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通過經營貸和消費貸的形式獲得資金來買房的確值得重視,通過這一方式不但會變相降低購房門檻,同時還提升了房地產金融風險,另一方面真正需要流入中小企業資金卻變相流入樓市,不利於實體經濟的發展。

同時,《通知》要求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張波表示,結合今年1月21日的政策,上海從金融角度加大對假離婚購房的打擊力度。通過強化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批,可以從源頭打擊炒房的苗頭,封堵非理性購房的行為,同時還能有效對房地產金融風險提前進行規避。值得關注的是,黑名單制度的懲戒信號明顯,向社會釋放出明確打擊違法違規申請房貸的行為,同時對房價的穩定也起到側面作用。

《通知》還要求,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這一政策直指中介機構違規向購房者提供『過橋資金』,違規幫助購房者獲得不實的證明信息,並由此獲得購房資格或取得變相降低購房門檻。」張波表示,通過黑名單方式對中介行業形成震懾作用,凈化行業風氣,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⑶ 上海銀保監局發文 要求住房不封頂銀行不予個人放貸

控制按揭總量,降低炒房預期,上海又迎來了一撥政策加碼。

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提出8條要求,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方面,《通知》明確將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上海銀保監局官網截圖

新規或延緩房企回款進度

克而瑞研究中心總經理林波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相當於准現房銷售,將使上海住宅項目周轉速度減緩。「預售制沒有改變,房企可以繼續賣期房,但貸款要到結構封頂才能放下來,這將拖慢房企銷售回款的進度。」

據悉,上海目前預售的標准之中,對於多層住宅是要求主體結構封頂,而高層住宅要求基本結構成型。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告訴記者,政策要求所有即使達到預售標準的新房,也必須主體結構封頂才可發放貸款,明顯提高了房貸的發放門檻,會直接放緩不少新房項目的上市節奏及銷售速度。對於意在加速去化回籠資金、尤其是在意去化的開發商,這一政策無疑減少了大量預售資金流入。

一般來說,房企的預售資金對於自身的現金流影響面極大,預售資金減少不但可能減緩整體開發的速度,還會提高降負債的難度。張波預計,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現一定降速。這一政策同時也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體現,突出了對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的加強,強化了對商業銀行的要求,實現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重點支持首套中小戶型的政策,則體現出對上海新市民首套購房需求的保護。

林波表示,如今銷售採用搖號制,房企自己不能選擇客戶,就只能犧牲自己的回款進度。以前在上海樓市大熱時,有些開發商已經實現了開盤即回款的光速。如今這一政策或延緩開發商的回款速度,大大降低了周轉效率。

一位房企營銷總則告訴記者,這是從資金上卡,這樣的結果是樓市供應更少了,相當於在上海開發房地產的回報率不高了。

他舉例說,原先一塊地10個月就能開盤,2個月後銀行貸款就能放下來,今後要3個月之後才能放款。「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的規定,將直接導致(以18層住宅為例)開發商按揭款要慢上3~6個月時間。

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

《通知》要求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對此,張波表示,該政策明確指向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審貸管理,並強化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通過經營貸和消費貸的形式獲得資金來買房的確值得重視,通過這一方式不但會變相降低購房門檻,同時還提升了房地產金融風險,另一方面真正需要流入中小企業資金卻變相流入樓市,不利於實體經濟的發展。

同時,《通知》要求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張波表示,結合今年1月21日的政策,上海從金融角度加大對假離婚購房的打擊力度。通過強化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批,可以從源頭打擊炒房的苗頭,封堵非理性購房的行為,同時還能有效對房地產金融風險提前進行規避。值得關注的是,黑名單制度的懲戒信號明顯,向社會釋放出明確打擊違法違規申請房貸的行為,同時對房價的穩定也起到側面作用。

《通知》還要求,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這一政策直指中介機構違規向購房者提供『過橋資金』,違規幫助購房者獲得不實的證明信息,並由此獲得購房資格或取得變相降低購房門檻。」張波表示,通過黑名單方式對中介行業形成震懾作用,凈化行業風氣,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⑷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四十二條 [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⑸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立案標准


公安部經偵局關於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追訴標准問題的批復
(2009)
對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立案追訴標准規定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關於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巨大」的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經商該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認為,盡管此類犯罪新的立案追訴標准正在起草、修改中,但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參考此標准中關於「數額巨大」的規定處理個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同意《立案追訴標准(二)》確定的數額標准。因此,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2010)
第四十二條 [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⑹ 重磅!上海銀保監局連夜發文,要求住房不封頂銀行不予個人放貸

控制按揭總量,降低炒房預期,上海又迎來了一撥政策加碼。
1月29日晚間,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持續做好個人住房信貸管理相關工作提出8條要求,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方面,《通知》明確將重點支持借款人購買首套中小戶型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且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
新規或延緩房企回款進度
克而瑞研究中心總經理林波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嚴格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相當於准現房銷售,將使上海住宅項目周轉速度減緩。「預售制沒有改變,房企可以繼續賣期房,但貸款要到結構封頂才能放下來,這將拖慢房企銷售回款的進度。」
據悉,上海目前預售的標准之中,對於多層住宅是要求主體結構封頂,而高層住宅要求基本結構成型。
58安居客房產研究院分院院長張波告訴記者,政策要求所有即使達到預售標準的新房,也必須主體結構封頂才可發放貸款,明顯提高了房貸的發放門檻,會直接放緩不少新房項目的上市節奏及銷售速度。對於意在加速去化回籠資金、尤其是在意去化的開發商,這一政策無疑減少了大量預售資金流入。
一般來說,房企的預售資金對於自身的現金流影響面極大,預售資金減少不但可能減緩整體開發的速度,還會提高降負債的難度。張波預計,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現一定降速。這一政策同時也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體現,突出了對個人住房貸款審慎管理的加強,強化了對商業銀行的要求,實現嚴格控制個人住房貸款的投放節奏和增速,防止突擊放貸。重點支持首套中小戶型的政策,則體現出對上海新市民首套購房需求的保護。
林波表示,如今銷售採用搖號制,房企自己不能選擇客戶,就只能犧牲自己的回款進度。以前在上海樓市大熱時,有些開發商已經實現了開盤即回款的光速。如今這一政策或延緩開發商的回款速度,大大降低了周轉效率。
一位房企營銷總則告訴記者,這是從資金上卡,這樣的結果是樓市供應更少了,相當於在上海開發房地產的回報率不高了。
他舉例說,原先一塊地10個月就能開盤,2個月後銀行貸款就能放下來,今後要3個月之後才能放款。「只能對購買主體結構已封頂住房的個人發放住房貸款」的規定,將直接導致(以18層住宅為例)開發商按揭款要慢上3~6個月時間。
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
《通知》要求嚴格審核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戶原則」,完善調查、審查手段;強化首付款資金真實性審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過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等渠道違規獲取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資金,或者通過偽造首付款支付憑證方式套取銀行貸款;審慎評估借款人還款意願、還款能力,嚴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貸款的月房貸支出與收入比、月所有債務支出與收入比,多渠道核實借款人真實收入水平,防止通過假流水、假證明等造假行為虛增償債能力。
對此,張波表示,該政策明確指向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審貸管理,並強化對購房人首付資金來源、債務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通過經營貸和消費貸的形式獲得資金來買房的確值得重視,通過這一方式不但會變相降低購房門檻,同時還提升了房地產金融風險,另一方面真正需要流入中小企業資金卻變相流入樓市,不利於實體經濟的發展。
同時,《通知》要求嚴格加強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離異借款人限貸資格的審查,防止借款人規避限購、限貸等行為給商業銀行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帶來的影響;充分利用各類徵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詢借款人信用信息,結合借款人信用狀況,嚴格審批個人住房貸款;對於違規獲取首付款資金、存在造假行為等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拒絕其房貸申請,將其列入黑名單,並作為失信行為信息報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台。
張波表示,結合今年1月21日的政策,上海從金融角度加大對假離婚購房的打擊力度。通過強化對個人住房貸款的審批,可以從源頭打擊炒房的苗頭,封堵非理性購房的行為,同時還能有效對房地產金融風險提前進行規避。值得關注的是,黑名單制度的懲戒信號明顯,向社會釋放出明確打擊違法違規申請房貸的行為,同時對房價的穩定也起到側面作用。
《通知》還要求,嚴格開展房產中介合作資質審核,實施業務合作準入和名單制管理,建立貸後質量監測及中介退出機制。對發現存在為購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聯合「包裝公司」協助偽造貸款資質證明和收入證明等違規行為的房地產中介,應立即終止合作,並將其列入黑名單,報送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
「這一政策直指中介機構違規向購房者提供『過橋資金』,違規幫助購房者獲得不實的證明信息,並由此獲得購房資格或取得變相降低購房門檻。」張波表示,通過黑名單方式對中介行業形成震懾作用,凈化行業風氣,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⑺ 上海銀保監局連夜發文,要求住房不封頂銀行不予個人放貸,這會影響房價嗎

我認為這會影響房價,因為普通工薪階層買房肯定都是需要向銀行貸款的,現在銀行不予個人放貸,這肯定會影響房價。

⑻ 違法發放貸款罪公安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違法發放貸款罪公安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對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立案追訴標准規定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關於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巨大」的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經商該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認為,盡管此類犯罪新的立案追訴標准正在起草、修改中,但可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參考此標准中關於「數額巨大」的規定處理個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同意《立案追訴標准(二)》確定的數額標准。因此,騙取貸款、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數額巨大」。
第四十二條
[違法發放貸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二、違法發放貸款罪的特徵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為:
1、行為人有違反貸款相關的規章、制度、紀律的行為;
2、有違法發放貸款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的後果發生;
3、行為人違法發放貸款的人是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能是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的人員才能構成本罪主體外,單位也能構成本罪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上的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為是違反國家金融及貸款管理制度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的行為。
三、違法發放貸款罪的刑法條文
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違法發放貸款是屬於嚴重的違反了法律的規定,而且這種行為也會給他人的財產帶來很大的損失,公司對於此罪的立案標准也有相關的規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處理,這樣才能讓犯罪人員受到應有的處罰。
延伸閱讀:
違法發放貸款罪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認定是怎樣的
違法發放貸款罪構成單位犯罪嗎

閱讀全文

與銀保監會上海停止發放貸款罪立案標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買房子貸款500萬每月還多少年 瀏覽:444
公司股東貸款簽字承擔責任 瀏覽:566
抵押消費貸款的抵押物商業房房齡在10年 瀏覽:415
陝西20w三年無息貸款 瀏覽:814
貸款平台沖刷流水 瀏覽:755
貸款表內不良余額 瀏覽:544
2014年12月31日貸款利率 瀏覽:921
助學貸款最後一年要提前還嗎 瀏覽:584
無視黑戶小額分期貸款 瀏覽:421
每月還貸款800萬 瀏覽:122
個人貸款及擔保合同 瀏覽:770
四川個人經營性貸款余額 瀏覽:768
農行公積金貸款流程及時間 瀏覽:693
所有的貸款公司都是騙局 瀏覽:689
親人網上貸款還不起怎麼辦 瀏覽:94
公司貸款股東必須提供個人擔保嗎 瀏覽:477
替別人貸款她自己擔保 瀏覽:349
別人用我的做貸款流水幾百萬 瀏覽:953
方圓小額貸款公司 瀏覽:137
貸款94萬28年每月還多少 瀏覽: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