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上海公積金可以在廊坊買房嗎
上海公積金可以提取出來在廊坊買房,不可以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廊坊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貸款條件和對象
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2、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3、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
4、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此條款從2015年6月1日起實行)。
三、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此條款從2015年6月1日起實行)。
具體操作程序:
1、客戶到「中心」業務大廳咨詢台(各管理部)領取廊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開具貸款確認書需准備的手續》或從「中心」官網下載。
2、 客戶持公積金繳存地管理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的由廊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及相關手續到「中心」業務大廳(各管理部)開具《貸款確認書》。
3、貸款工作人員在為客戶開具《貸款確認書》的同時將公積金《繳存證明》所載信息錄入業務系統。
4、買賣雙方簽署《購房合同》後攜帶相關資料到「中心」業務大廳(各管理部)申請貸款。
5、「中心」信貸科(各管理部)工作人員調查核實。
6、調查結果顯示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做退件處理;符合貸款條件的,按內部審批流程上報審批。
說明:第1.2.3步是針對異地繳存公積金的職工申請貸款的步驟,其他步驟與正常公積金貸款程序無異。
四、貸款首付比例
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具體把握原則:
1、繳存職工家庭申請本次貸款前,無論辦理過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要結清相應購房貸款且購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能夠出具家庭名下無房證明的,即視為本次貸款用於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2、繳存職工家庭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再購房視為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相應上浮10%。
3、繳存職工家庭擁有1套住房但並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再購房視為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貸款利率相應上浮10%。
② 外地人在廊坊買房公積金一定要在廊坊的上的才能貸款么
異地也是可以貸款的。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1份);
申請人及配偶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頁)和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明或離婚判決書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未婚人員未婚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單身的需提供單位婚姻證明(原件1 份);
銀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摺(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申請人有效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1,需印正反面)。
③ 在上海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可以在外地貸款買房嗎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