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公積金貸款沖還貸怎樣辦理
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簡稱「沖還貸」)方法: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託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託協議滿一年以後生效;委託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託,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託;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後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並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辦理要件: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2、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辦理時限:提前與辦理網點預約,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
❷ 用公積金余額沖抵貸款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若您需要辦理上海公積金沖還貸,請按照以下方式辦理: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❸ 用公積金余額沖抵貸款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一般是提供購房合同、按揭協議、銀行蓋章的按揭還款清單、提款申請表、身份證(夫妻共同購房的話要提供結婚證),公積金中心一般是發放不超過當年已繳納按揭的公積金款項,當然前提是你的公積金余額超過當年已繳納按揭款。
❹ 公積金沖還貸協議 如何辦理
公積金沖還貸,就是用借款人公積金余額沖還住房貸款,包括商業貸款及組合貸款。要辦理沖還貸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1)購買本市具有所有產權的自住房(僅限70年產權的普通住宅,50年產權的商住房不可)。 (2)主貸人及配偶無其他公積金貸款債務和沖還貸業務。 (3)所辦理貸款業務的銀行有沖還貸業務。 在辦理之前,需要准備這些材料: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提示1:辦理沖還貸需要提前向銀行網點預約,辦理期限不超過3天。 在辦理之前,你還需要確認沖還貸的方式,即選擇「年沖」或是「月沖」。 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每年僅可提取一次。 月沖:每月直接從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每月可提取,余額不足時應及時補充。 提示2:沖還組合貸款時,住房公積金沖還貸是優先歸還公積金貸款的。 最後補充說明一點,借款人的直系親屬及配偶的公積金也可以參與沖還貸。順序為先用借款人的公積金余額進行沖抵,
❺ 上海如何提取公積金沖還房貸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❻ 關於上海公積金沖還房貸的問題
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購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雙方父母可以申請提取購房合同或協議簽訂當月之前(含當月)的住房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購房的價款。其中,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的,不超過所購住房價款扣除房屋補償款後的金額。
買完房子以後才可以取公積金。
在購買房產後,用商品房合同,契稅票,維修基金票,印花稅票(二手房用購房合同和還款憑證),以及你個人的身份證明,到銀行提取即可。公積金提取可分2種方式:
1.用上述證件,到銀行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額。
2.公積金按月扣除,即辦理公積金貸款後,不提取全部余額,而是辦理公積金卡自動劃撥業務,每個月的月供會自動從公積金卡里扣除,扣完為止,相關部門會提醒你公積金余額不足
在繳納就行了
哥們如果看詳細的
我空間里有
你可以參考一下天津的政策
❼ 公積金逐月沖還貸怎麼辦理
公積金逐月沖還貸的日期每個地區都各不相同,上海是每月的20日。
以20日為分界線,銀行放款日在20日之前和20日之後,會導致第一次、第二次還款有所不同。下面用兩個例子進行說明:
(1)銀行放款日在3月1日
這種情況下,第一次還款是在4月1日,並且全部是用現金還款,在借記卡里扣收,還款成功後,去銀行辦理公積金逐月沖還貸協議,第二次還款就在4月20日,這時就是用公積金沖還了,不過,比起第一次的還款,金額有所減少,因為這一次還的是1日~20日共計20天的本息,之後的還款就一直用公積金款項在每月的20日還款。
(2)銀行放款日在3月25日
這種情況下,放款成功後,可以立即和銀行辦理公積金逐月沖還貸協議,第一次還款是在4月20日,而且是用公積金沖還,之後的還款就一直用公積金款項在每月的20日還款。
公積金還款過程中,公積金賬戶余額足夠的話,全部用公積金沖還;可是,如果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了,將會導致還款日期、金額的變動。假設,公積金賬戶余額9月20日是2000元,本月要還的貸款本息是3000元,那麼,在9月20日,銀行將會代扣公積金2000元,暫時存放到當時辦理貸款的借記卡中,並於下次銀行放款對應日在借記卡里進行扣收。如果是3月1日放款,那麼本次扣款日是在10月1日,並且本次扣款金額要大於3000元,因為9月20日至10月1日多了10天的計息,因此借記卡里要多存放些現金;如果是3月25日放款,那麼本次扣款日是在9月25日,同樣本次扣款金額要略大於3000元,借記卡內現金要存足。等到了10月20日,公積金沖還貸的過程依照本節的演算法進行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