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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50億貸款擔保基金

發布時間:2021-05-28 00:08:25

⑴ 互助性擔保機構

互助性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補充。

在當地政府的積極倡導下,由當地的工商聯作為發起人,金融機構積極協助,會員企業互助聯合、小額入股,自我服務、自擔風險、自我管理,其機構的法律形式應該為社團法人,而不是企業法人,名稱一般為「某某擔保協會」。當地政府應當是中小企業互助性信用擔保的監管者和服務者,側重於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不要干涉它們的正常經營活動。

政策性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主體。

政策性擔保機構以省(含自治區、直轄市,下同)轄區為單位組建,重新整合各級財政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住房置業擔保資金以及下崗失業人員小額貸款擔保資金,共同組建一支專業擔保基金,採用事業法人經營形式。由國家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及下屬部門作為行業監管機構。其資金來源以政府出資為主,同時吸收其他機構、團體的捐贈或資助。商業銀行可按特定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向擔保機構資助。
對於其資金運用,我們建議在政策性擔保資金中,實物資產所佔比例不能超過25%,其餘資金只能用於銀行存款。同時,政策性擔保業務應規范至三大基本定位:一是信用擔保業務,直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二是信用徵集管理,間接疏通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三是小額度服務,與銀行「大客戶、大企業」的定位互補。業務拓展應嚴格限定在兩方面:一是為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提供信用擔保、信用管理和咨詢等;二是其它政策性擔保業務。

商業性擔保:

從各國信用擔保業發展實踐而言,該類擔保機構的職能不適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其使命僅為一定時期的拾遺補缺角色。

在目前我國政策性擔保、互助性擔保機構一時難以有效滿足中小企業擔保需求的情況下,有必要積極鼓勵商業性擔保積極參與。建議商業性擔保作為經營信用的企業,應當納入非銀行金融機構體系,由銀監局負責統一監管;有必要大幅度提高商業性擔保機構市場准入的門檻;重新修訂《擔保法》,重視對專業擔保人權益的保護。

⑵ 7家銀行已出資160億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嗎

160億元銀行出資敲定,表明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發起設立正在提速。

2018年7月27日,至少已有7家上市銀行明確參與投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共計出資160億元,約占首期661億元注冊資本的24%。

據悉,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運作方式主要是與省級再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支持轄區內的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其中,再擔保主要是分散風險,而股權投資則是進一步「輸血」,提高擔保機構的風險抵禦能力和業務拓展能力。

同時,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堅持准公共產品屬性,擔保費率相對市場擔保機構要低,也不會要求抵押和反擔保,而是以信用擔保為主。原則上也不分紅,以此帶動擔保機構和銀行共同降低融資成本。相較而言,便利程度、貸款可獲得性都比市場擔保機構要更好一些。

聯合資信的研究報告指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將不以盈利為目的,實行再擔保費率優惠,這一舉措將直接降低融資擔保公司的業務成本,緩解開展政策性擔保業務帶來的運營壓力。

東方金誠金融業務部助理總經理李茜表示,具體到操作層面,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與省級再擔保公司合作,可按比例分擔再擔保機構代償風險。此外,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業務,可要求擔保公司適當降低擔保費率。

據財政部初步測算,今後3年該基金累計可支持相關擔保貸款5000億元左右,約占現有全國融資擔保業務的四分之一。

⑶ 上海市今年有多少注冊的中小企業

◆我國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中小企業在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推動技術創新和增加就業機會、維護社會穩定等各個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中小企業的經營困難尤其是融資困難已引起整個社會的廣泛關注。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融資方式比較單一,缺乏直接的市場融資渠道,據統計,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總量中主要依靠商業銀行貸款和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佔到了50%以上;其次是借貸期限較短且數目普遍不大,主要是用來解決臨時性的流動資金,很少用於項目的開發和擴大再生產等方面;另外現在整個社會包括許多商業銀行信貸觀念還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對中小企業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足夠的重視,普遍認為將資金投向中小企業風險高、成本高、工作量大且收效不大。
從現階段來看,我國中小企業要獲得自身發展所急需的資金,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途徑:
信貸支持
向銀行貸款是中小企業的主要途徑。然而,由於體制方面的種種原因,加上受「抓大放小」思想的影響,我國的商業銀行一直以來把國有大中型企業作為主要的服務對象,忽視了與中小企業之間的業務溝通和聯系。近年來,隨著中小企業的迅猛發展,國家對中小企業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中國人民銀行先後頒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和《關於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各商業銀行也結合各自具體情況,制定出相應的辦法和措施,積極調整信貸結構,加強信貸管理,主動聯系、培育和扶植了一批有前途、有信用的中小企業客戶群。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要抓住機遇,獲取信貸支持必須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首先必須樹立自身良好形象,加強與銀行之間的信息溝通,以往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業務聯系較少,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財務狀況缺乏了解,中小企業要獲得信貸部門的進一步支持,就必須加強信用意識,自覺還貸,規范自身的金融行為,同時及時將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信息反饋給銀行,實現信息的實時溝通,建立一種相互信賴的合作關系;其次要規范財務管理,這一點尤為重要,中小企業要贏得銀行的信任和支持,就必須提供准確、真實有效的會計報表,如實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確保自身的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同時加大技術投入、提高管理水平、規范公司結構,現在商業銀行紛紛將扶持高科技中小企業作為工作重點,要想獲得貸款支持,就必須進行技術改造,增加產品的技術含量。一個企業要獲得更好的發展,進行科學的管理,在經營體制和管理方式方面努力向現代企業靠近,才能在信貸部門的評估中獲得較好的印象。
證券市場
證券市場是企業獲得發展所需資金的最佳途徑。然而,對於絕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來說傳統的證券市場門檻實在是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業尤其是具有高成長性的高科技企業的香港創業板市場的要求則相對較低,它在服務對象、上市標准、交易制度等許多方面都不同於主板市場,具體來說它對於企業的股本總額的要求可以少於5000萬港元;開業時間可以少於3年;不設最低盈利要求;最低公眾持股量為總股本的10%等。據統計,2001年中國內地企業香港上市集資180億港元,其中中小型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在內佔了一半以上的份額,超過了內地股市的同期集資額。
隨著我國二板市場的正式啟動,必將有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從證券市場獲得大量的資金支持。目前即將在我國二板市場上市的企業多為從事高新技術產業或市場前景極佳的傳統行業公司,他們大多在其經營領域內擁有先進的、獨創的、完整的知識產權,公司結構合理、主營業務突出、財務指標良好且資金需求急切,回報較為迅速明顯的中小企業。要申請進入二板市場,首先必須具備以下一些基本條件:有形資產800萬元以上,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發行股東人數至少達到300人,每人至少1000股;不要求有較高的盈利狀況,但應至少具備2年以上的經營記錄,並能充分反映其高增長性;主營業務必須占其銷售收入的70%以上;主營業務的銷售收入、利潤遞增額要求在30%以上。
融資租賃
融資租賃在國外較為普遍,而我國目前這方面的業務量還很小,在資本市場中所佔的份額不及美國的1%,約為韓國的1/10。簡單說,融資租賃是設備購買企業向租賃公司提出融資申請,由租賃公司進行融資,向供應廠商購買相應設備然後將設備租給企業使用,從而以「融物」代替「融資」,承租人按期交納租金,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享有使用權,同時承擔維修和保養義務。由於在多數情況下出租人在整個租賃過程中就可以收回全部的成本、利息和利潤,所以在租賃期結束後,承租人一般可以通過名義貨價的形式花少量資金就能夠獲得設備的所有權。在融資性租賃中,還有一種特殊形式?D?D返租式租賃:企業將其所擁有的設備出售給租賃公司,獲得企業發展所急需的流動資金,再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合同,將設備租回來繼續使用。這實質上是企業通過暫時出讓固定資產所有權作為抵押而獲得信貸資金的一種新的融資方式。總之,融資租賃是一種以融資為直接目的的信用方式,它表面上是借物,而實質上是借資,並將融資與融物二者結合在一起。它既不像一般的銀行信用那樣借錢還錢,也不同於一般的商業信用,而是借物還錢,以租金的方式分期償還。
融資租賃從上個世紀80年代開始引入我國,到目前為止我國從事融資業務的專營或兼營機構有1000多家,業務覆蓋全國,涉及10幾個行業。融資租賃為我國中小企業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提供了一種全新方式。我國的中小企業往往信用程度不高,財務制度不規范,自身資本不足,這些都是在融資過程中所面臨的主要問題,而融資租賃的方式對企業信用要求則大大降低,方式簡便快捷,同時也降低了融資機構的風險。融資租賃的方式可以減輕由於設備改造帶來的資金周轉壓力,避免支付大量現金,而租金的支付可以在設備的使用壽命內分期攤付而不是一次性償還,使得企業不會因此產生資金周轉困難;同時也可以避免由於價格波動和通貨膨脹而增加的資本成本。
基金資助
國務院於1998年7月提出要建立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引導社會支持企業創新為主要目的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1999年5月21日,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暫行規定,並於1999年6月25日正式啟動了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它是一項專門用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基金。許多中小企業往往處於創業初期,無論從企業結構、規模、財務狀況等各個方面還遠遠達不到證券市場的要求,這些企業的融資要求往往更為迫切,然而其融資渠道卻並不多。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一項政策性風險基金,它不以自身盈利為目的,它在企業發展和融資過程中主要起一個引導作用。該項基金重點支持處在產業化初期,技術含量較高,市場前景較好,風險較大,商業性資金尚不具備進入條件,最需要政府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我國創新基金總額超過10億元,首批支持項目125個,總投入過億元,其中電子信息領域佔32%,生物醫葯領域24%,新材料佔20%,光機電一體化18%。要申請創新基金,企業應當至少具備以下一些基本條件:公司人員結構合理,要求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超過30%,其中研發人員至少為10%;科技水平至少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公司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不超過70%;每年用於新產品開發及生產改進方面的科研經費不低於3%(新開業除外)。到目前為止,創新基金已扶持中小企業風險投資項目1770多個,投入財政資金13億元。
民間資本
2001年12月11日,國家計委在中國正式加入世貿組織的同一天下發了《國家計委關於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若干意見》的文件,首次明確提出了「一放三改」的思路,即放寬民間投資范圍、改進民間投資的服務環境、審批環境與融資環境。目前,我國民間資本總額十分龐大,僅浙江一省民間資本已達5000億元,其中3500億元因缺乏市場准入通道而不得不滯留銀行。由於國家宏觀調控及相關政策制度的滯後,再加上融資渠道不暢、法律保障不明確等原因,使得在福建、廣東、浙江等私營經濟發達的省份,以民間融資為特徵的地下金融市場異常活躍,甚至成為當地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方式。民間資本介入融資市場一方面豐富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並且具有融資速度快、資金調動方便、門檻低等優勢;但另一方面由於現階段各種相關制度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也加大了民間融資行為的金融風險和金融欺詐的可能。
為了啟動民間投資,推動中小企業的進一步發展,政府應該採取相應措施鼓勵和保護民間資本介入融資市場。加大開放力度,取消一些領域對民間資本進入的限制,在放寬投資領域方面應當堅持「凡是鼓勵和允許外商投資進入的領域,均鼓勵和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開啟民間資金的多種投資「渠道」,政府可以通過發行國債、開放基礎設施鼓勵民資進入這些相關領域。為避免金融風險、規范管理,應由政府引導建立一批實力雄厚、運作規范、專業的投資基金組織,統一管理分散的民間資金,作為政府投資的有效補充。同時政府還應當盡快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加大對民間資本的監管力度,有效防止金融欺詐,降低金融風險。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風險投資領域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 (轉自貝茨信息商務網) ■

談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

【 正 文 】
二戰以來,中小企業在世界范圍內迅猛發展,在世界經濟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歐美各國十分重視發展中小企業,並採取一些措施限制大企業的發展,防止其壟斷,從而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我國,雖然中小企業的發展起步較晚,但通過改革開放20年的發展,取得了十分輝煌的成績。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據統計,中小企業戶數佔全部企業總數的99%,在全國工業產值和實現利稅中分別佔60%和40%左右,提供了大約75%的就業機會。
中小企業發展勢頭迅猛,成為我國保持經濟適度增長、優化所有制結構的重要力量。1998年,僅私營企業戶數已達120.1萬戶, 比上年增長25.01%;注冊資本7198.06億元,比上年增長40.04%;總產值5853.25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49.22%;實現營業收入5323.75億元,比上年增長71.92%;社會消費品零售額8059.35億元, 比上年同期增長64.95%。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在實現快速發展的同時, 也積極投身國有企業改革與調整,主動承擔改革成本,在盤活國有資產、分擔改革成本、優化所有制結構等方面作出了貢獻。
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發揮了推動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重要作用。去年, 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已達7 萬家, 技工貿收入超過6000多億元,上交利稅260億元,出口近100億美元,涌現出像四通、聯想、北大方正等一大批高科技企業,帶動了一些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升級。
我國中小企業經過20年的發展,已有了一定的積累和規模。但由於自身的外部環境的原因,中小企業的發展也面臨一些難以逾越的障礙。中小企業向何處發展,中小企業如何解決改革和發展的問題,已引起政府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日前,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吳義國處長就此問題作了專題報告。
吳義國認為,要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必須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難點,制定相應的措施。他認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存在以下特點:
1、投資主體和所有制結構呈現多元化, 非國有企業發展速度較快。由此決定了中小企業是以發展為重點。
2、勞動密集度高,兩極分化突出, 決定了當前中小企業重在「二次創業」。中小企業生存並發展於勞動密集型企業,但在由賣方市場轉變為買方市場的今天,勞動密集型已成為中小企業的劣勢。提高中小企業科技含量,實現第二次創業,是當前中小企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3、發展不平衡,優勢地區集中。 決定了當前中小企業的發展推進要區別特點,先易後難,以點帶面。
4、中小企業主要是地方企業。
5、中小企業自身基礎薄弱。由於這一原因, 決定了中小企業發展方向應走為大企業配套的路子。目前我國的中小企業呈現與大企業競爭的態勢,事實上,中小企業不具備這樣的實力。
我國的中小企業是改革開放後才開始大規模發展,多年來,國家的政策是向大型企業傾斜。因此,中小企業在其發展中遇到了許多難點和不公。
一是體制不順,多頭管理。中小企業的管理部門多,出台政策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致使中小企業無所適從,真正有困難時無人管,坐失商機。
二是政策不公,市場無序。多年來,國家一直強調發展大企業,大企業在融資、稅收、土地使用政策方面有諸多優勢。此外,目前市場無序,假冒偽劣商品猖獗,中小企業的產品更易於假冒,執法部門打擊不力,中小企業又無實力自己打假,因此,從這個角度講,中小企業受的沖擊大於大企業。
三是融金難,告貸無門。據對上海市200 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調查,真正能獲得長期貸款的只有3.2%。 中小企業借貸難主要是因為銀行為中小企業准備的貸量不足;中小企業借貸缺乏足夠的信用保證;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輔導不夠,銀企之間信用度差等。
四是產權不清,缺乏動力。產權不清對中小企業的危害很大,輕則制約中小企業的發展,重則導致中小企業解體、破產。
談到當前中小企業發展的工作重點,吳義國認為,必須調整好五大關系:
一、改革與發展的關系。國有中小企業依然存在改革的問題,但政府在這方面出台的措施還不多。對一些效益不景氣的中小企業,許多地方政府採取一賣了之的辦法。國家經貿委針對這種情況前後下發了2 個文件,規范了企業的出售、改制,並要求把握好資產評估、職工安置、銀行債權3個環節。明年上半年, 國家將要出台進一步深化國有中小企業的意見。
二、吸納勞動力與科技含量的關系。重點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但並不等於放棄傳統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事實上,所有中小型企業都要進一步提高科技含量。
三、點與面的關系。要在東部多抓典型,向西部推廣,做到以點帶面。
四、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中小企業屬於地方的多,但發展的中小企業僅靠地方不行,中央也應有相應的鼓勵和促進措施。
五、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關系。國外的中小企業並不去與大企業競爭,而是為其配套。中小企業與大企業應是相輔相承的關系,一個大企業的興旺可以帶動一大批中小企業,大企業應為中小企業提供人才、資金的支持。
吳義國說,處理好上述關系,把握好重點才能在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上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中小企業發展與改革的問題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去年國家經貿委成立了中小企業司,還成立了由國家經貿委牽頭,有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參加的國家推進中小企業領導小組。圍繞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難點,吳義國介紹了目前在促進中小企業的改革和發展的工作重點。
以機構改革為依託,統一認識,理順體制。對中小企業的定位,不能僅停留在其就業容量和就業投資彈性明顯高於大企業,而要進一步促進其發展,提高技術創新能力,調整產業結構,明晰產權,理順體制。
以解決融資難為突破口,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建立和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去年銀行增加了對中小企業的貨幣投放量,並通過中央、地方財政撥款,建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目前,已有28個省市開展了這項工作,70多個城市組建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40 多億元擔保資金可望解決400億流動資金貸款。
以解決融資難為突破口,國家還為促進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採取了有力措施,除科技部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基金外,國家經貿委在3個城市設立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試點區, 為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提供孵化器。
建立中介服務機構,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國家正著手培育中小企業的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投資、融資、服務、擔保、會計、律師、技術、培訓等服務。國家中小企業信息網正在建立之中。
針對中小企業尤其是私營業主文化水平、管理水平、政策水平不高的特點,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培訓司將加強對中小企業經營者的培訓。
以中小企業立法為契機,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中小企業促進法》目前正在醞釀討論之中,估計不久將出台。另外,減輕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制止對中小企業的亂收費等,為中小企業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也為時不遠。
以加強科學管理為基礎,提高中小企業工作的管理水平。國家經貿委擬與日本通產省聯合搞一個中小企業5年發展計劃,內容包括由日本政府出資,將1000名中國中小企業經營者送到日本學習,日本政府還將為中國提供1000名中小企業咨詢員,幫助中國中小企業經營者提高管理水平。在西方,實行中小企業咨詢員制度十分普遍,在我國鎮江已開展了這一制度。
總之,提高自身素質,深化改革,加強管理,提高科技含量,增強創新能力,是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必然選擇;加快完善促進中小企業的制度建設,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是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然條件。

⑷ 中小企業擔保內容有那些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幾種運作模式比較
自1998年開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迅速發展,呈現以下趨勢。
資金來源多元化。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有政府財政資金、企業會員基金、企業互助基金、民間投資,以及政府財政資金與其他來源資金的合作基金。
擔保機構性質和組織形式多樣化。從擔保機構組織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國有股份制公司、私營股份制公司和各種基金的管理公司等;從機構性質看,有非營利的政策性擔保機構,也有以盈利為目的商業性擔保機構,還有政策性與商業性擔保業務混業經營的擔保機構。
出現擔保品種多樣化和機構多功能化的苗頭。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有單純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也有集投資與擔保功能於一身的投資擔保公司;有的僅為企業提供信用擔保,也有的同時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擔保等。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
二是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大部分地區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只有少數地區有民營擔保機構,有些民營擔保公司也從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地方財政擔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資金補償機制;民間資本主要是私募,在國內上市比較困難。
三是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是由政府官員擔任,不熟悉擔保業務;一些分散的企業互助基金因缺乏專業人才管理和運作,難以開展擔保業務。
四是擔保基金的運用問題。現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規定,擔保資本金的運用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在目前低利率的情況下,存入銀行是為了保證資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實現增值。實際上,由於銀行存款不能增值,許多機構已經採取各種方式在資本市場上運用資本金,甚至有的機構靠資金運作而不是擔保業務來養活隊伍。
五是政府幹預。盡管中小企業擔保管理辦法中都提出要減少行政干預,實行公司化運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認為,我出的錢就要我說了算。因此,部分地區仍然存在領導定項目,擔保公司擔保的問題,決策失誤造成呆壞賬,拖垮擔保機構。
六是政府財政資金不能滿足廣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由於中小企業量大面廣,而且需求是多種多樣的,僅靠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機構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需要。即使在美國、日本等政府出資規模較大的國家,政策性擔保的貸款額也不超過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0%.因此,中小企業擔保不能僅靠政策性擔保,還要發揮民間資本和商業擔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法律。
二、典型模式的比較分析
(一)模式一:各級財政建立共同基金,委託專業機構管理
上海市採取各級財政出資建立財政預算安排的共同擔保基金,集中委託專業機構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是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出資7個億。其中,市財政局出資4億元,20個區縣財政共出資3億元。同時,一部分區縣還建立了小規模財政擔保基金作為共同擔保基金的補充,為一些微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目前,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是全國最大規模的財政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
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採取以下管理和運行機制:一是委託專業擔保機構運作和管理共同基金。由於專業擔保業務在我國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擔保專業人才短缺。為了利用專業人員,實現政企分開,市財政局委託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運作共同擔保基金,政府與專業擔保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
二是建立出資人之間的利益和風險分攤機制。擔保基金的決策以擔保公司為主。區縣政府負責提供被擔保企業的資信證明,具有擔保項目的推薦權和否決權;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終決定是否擔保。市財政部門基本不參與擔保項目的決策過程,主要負責制定擔保基金管理和運作規則,與受託擔保機構簽訂合同,通過規范共同基金的運作機制來實現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目標。擔保責任由市財政與區縣財政共擔,並突出了市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當發生擔保代償時,對一般中小企業,市財政和區財政各承擔50%的責任;對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擔負60%的代償責任,企業所在的區縣財政承擔40%的責任。根據市區縣各自承擔的風險比例分配擔保費收入,盈餘部分提取壞賬准備金。
三是市財政局與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上海市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中明確規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為擔保資金的日常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幾方面主要職責: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產業政策為導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不以盈利為目的;嚴格按照上海市財政局制定的《關於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和經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規范操作擔保業務,接受上海市財政局的稽核、監督和檢查;負責具體實施經上海市財政局批準的有關資金增值部分的分配和虧損彌補、核銷呆賬和壞賬、變更資金規模的方案,並接受其稽核、監督和檢查。
四是擔保審批程序規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預。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業擔保審批程序是:第一步,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二步,銀行審查貸款要求。銀行有意貸款者,但需要擔保的報給擔保公司;第三步,按企業所在區縣分別考核企業的信譽。由於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縣區企業,企業所在縣區財政局分管部門負責審查企業的納稅和財務情況,區縣財政局根據審查結果簽署同意推薦或不推薦意見。第四步,擔保公司進行綜合平衡,決定是否給予擔保。第五步,擔保公司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隨著擔保業務的開展,擔保公司和銀行的經驗增加,為了規范和簡化擔保程序,方便中小企業,擔保程序進行了改進。一方面,擔保項目審查方式發生變化。由原來的財政、擔保公司和銀行分別審查,轉變為授信擔保和專項信用擔保。另一方面,放鬆了反擔保規定,由過去50萬以下的免除反擔保,提高到200萬元以下免除反擔保。但有些區縣對部分企業要求提供反擔保。

⑸ 再擔保的國外再擔保

韓國的再擔保制度也是世界上較為完善的國家之一,韓國信用保證基金聯合會成立於2000年8月,是依據《韓國地方信用保證基金法案》設立的信用保證機構,通過聯合韓國16個地方的信用保證基金共同建立起全國性的擔保、再擔保運行機制。信用保證基金聯合會是主要再擔保機構,承擔了全國絕大多數再擔保業務。其資本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一是16個地區信用保證基金繳納的會員費;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三是金融機構的捐助款。韓國法律規定金融機構必須按照年貸款規模的0.2%向再擔保機構提供無償捐助。
信用保證基金聯合會與地方信用保證基金建立再擔保關系,自動對全國各地信用擔保基金提供的擔保項目實施再擔保,並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責任分擔比例為50%-60%,單筆再擔保的賠償額不超過2億韓元(約20萬美元)。正常情況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如果出現貸款違約,信用保證基金將先行代償貸款金額的85%,另外的15%由貸款銀行分擔,信用保證基金聯合會給予信用保證基金貸款金額42.5%的補償。韓國信用保證基金聯合會對地方信用保證基金收取再擔保費,基準費率為年0.8%。由於地方信用保證基金收取受保企業的擔保費率是在年0.5%-2%的區間內浮動,實際執行的再擔保費率也可以上下浮動。 1953年,日本頒布《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並依法全額出資設立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是日本再擔保(信用保險)制度建立的標志。中小企業金融公庫以政府主導為主,與52家地方信用保證協會依法強制建立再擔保關系。信用保證協會與申請借款的中小企業和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簽訂擔保貸款協議,並通過再擔保信息平台自動為該筆擔保貸款獲取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的再擔保確認,有效分散了信用保證協會所承擔的風險。中小企業金融公庫與信用保證協會對擔保項目按比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前者承擔的比例為70%-80%,後者承擔的比例為20%-30%,使信用保證協會的信用放大倍數提高到30倍以上 。中小企業金融公庫與中小企業向信用保證協會支付擔保費,信用保證協會向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支付再擔保費。其取得成功的最大因素是政府的強力支持和先進的技術支撐。
日本政府注入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的資本金達13565億日元(約合122億美元),這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筆政府再擔保出資。其通過巨額融資幫扶和優惠的稅收政策,提高52家信用保證協會的資信等級和盈利水平,從而達到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擔保項目辦理過程中,程序性的事務由貸款金融機構處理,日常管理由當地信用保證協會落實,風險控制依託日本信用風險資料庫協會(CRD)管理。在日本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沒有反擔保措施的業務佔到總業務的60%以上,主要是通過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風險數據信息平台,向金融機構和投資人提供可靠的信息。 美國的信用擔保體系是比較完整和具有特色的。美國小企業局成立於1953年,是獨立的聯邦機構,主要職能是給小企業提供資金援助管理和技術支持,集擔保再擔保於一身,由其為商業性金融機構或者非營利性機構的貸款提供擔保,全國7000家商業銀行作為協作銀行加入全國性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其擔保、再擔保由政府直接操作,未建立專門的再擔保機制。
聯邦政府制定小企業擔保貸款計劃,對各項基金的用途、貸款條件、擔保金額和擔保費用、貸款利息標准,以及執行機構的職責均做出明確規定,由美國小企業局以承諾方式對貸款銀行承擔事後連帶賠償責任,相關的年度預算經國會批准後,列入財政預算,建立擔保基金的正常補償機制。
具體操作上由信貸機構向美國小企業局提出擔保申請,美國小企業局根據擔保計劃審查貸款機構和借款企業申報的擔保項目,決定是否為貸款機構提供擔保,並由政府承擔最終再擔保責任。貸款銀行根據政府要求分擔擔保貸款的風險,通常情況下,100萬美元以內的貸款,貸款銀行分擔比例不低於25%;10萬美元以內的小額貸款,貸款銀行分擔比例不低於20%。 德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運行主要是依靠銀行體系。德國自1945年成立第一家從事擔保業務的擔保銀行以來,在德國16個州,每個州至少設立一家擔保銀行,形成較為完善的擔保體系,聯邦和州政府制定了再擔保風險分擔制度。
德國貸款銀行與擔保銀行之間分擔風險的比例為2:8,擔保銀行承擔80%的貸款風險再由國家銀行分擔,在這80%的貸款風險中,由聯邦政府提供的再擔保承擔31.2%,州政府提供的再擔保承擔20.8%,擔保銀行只承擔28%,很大程度上分散和轉移了擔保銀行的風險。同時,再擔保的貸款期限較長。
德國為了扶持創業,聯邦政府的金融資助大致可分為低息貸款和長期貸款,即通過一系列的國家銀行的再融資向中小企業提供低息長期貸款,並通過擔保銀行提供貸款擔保,再擔保期限也相應較長。

⑹ 由公司擔保出美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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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幾種運作模式比較
自1998年開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迅速發展,呈現以下趨勢。
資金來源多元化。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有政府財政資金、企業會員基金、企業互助基金、民間投資,以及政府財政資金與其他來源資金的合作基金。
擔保機構性質和組織形式多樣化。從擔保機構組織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國有股份制公司、私營股份制公司和各種基金的管理公司等;從機構性質看,有非營利的政策性擔保機構,也有以盈利為目的商業性擔保機構,還有政策性與商業性擔保業務混業經營的擔保機構。
出現擔保品種多樣化和機構多功能化的苗頭。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有單純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也有集投資與擔保功能於一身的投資擔保公司;有的僅為企業提供信用擔保,也有的同時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擔保等。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
二是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大部分地區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只有少數地區有民營擔保機構,有些民營擔保公司也從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地方財政擔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資金補償機制;民間資本主要是私募,在國內上市比較困難。
三是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是由政府官員擔任,不熟悉擔保業務;一些分散的企業互助基金因缺乏專業人才管理和運作,難以開展擔保業務。
四是擔保基金的運用問題。現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規定,擔保資本金的運用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在目前低利率的情況下,存入銀行是為了保證資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實現增值。實際上,由於銀行存款不能增值,許多機構已經採取各種方式在資本市場上運用資本金,甚至有的機構靠資金運作而不是擔保業務來養活隊伍。
五是政府幹預。盡管中小企業擔保管理辦法中都提出要減少行政干預,實行公司化運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認為,我出的錢就要我說了算。因此,部分地區仍然存在領導定項目,擔保公司擔保的問題,決策失誤造成呆壞賬,拖垮擔保機構。
六是政府財政資金不能滿足廣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由於中小企業量大面廣,而且需求是多種多樣的,僅靠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機構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需要。即使在美國、日本等政府出資規模較大的國家,政策性擔保的貸款額也不超過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0%.因此,中小企業擔保不能僅靠政策性擔保,還要發揮民間資本和商業擔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法律。
二、典型模式的比較分析
(一)模式一:各級財政建立共同基金,委託專業機構管理
上海市採取各級財政出資建立財政預算安排的共同擔保基金,集中委託專業機構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是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出資7個億。其中,市財政局出資4億元,20個區縣財政共出資3億元。同時,一部分區縣還建立了小規模財政擔保基金作為共同擔保基金的補充,為一些微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目前,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是全國最大規模的財政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
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採取以下管理和運行機制:一是委託專業擔保機構運作和管理共同基金。由於專業擔保業務在我國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擔保專業人才短缺。為了利用專業人員,實現政企分開,市財政局委託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運作共同擔保基金,政府與專業擔保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
二是建立出資人之間的利益和風險分攤機制。擔保基金的決策以擔保公司為主。區縣政府負責提供被擔保企業的資信證明,具有擔保項目的推薦權和否決權;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終決定是否擔保。市財政部門基本不參與擔保項目的決策過程,主要負責制定擔保基金管理和運作規則,與受託擔保機構簽訂合同,通過規范共同基金的運作機制來實現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目標。擔保責任由市財政與區縣財政共擔,並突出了市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當發生擔保代償時,對一般中小企業,市財政和區財政各承擔50%的責任;對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擔負60%的代償責任,企業所在的區縣財政承擔40%的責任。根據市區縣各自承擔的風險比例分配擔保費收入,盈餘部分提取壞賬准備金。
三是市財政局與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上海市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中明確規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為擔保資金的日常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幾方面主要職責: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產業政策為導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不以盈利為目的;嚴格按照上海市財政局制定的《關於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和經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規范操作擔保業務,接受上海市財政局的稽核、監督和檢查;負責具體實施經上海市財政局批準的有關資金增值部分的分配和虧損彌補、核銷呆賬和壞賬、變更資金規模的方案,並接受其稽核、監督和檢查。
四是擔保審批程序規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預。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業擔保審批程序是:第一步,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二步,銀行審查貸款要求。銀行有意貸款者,但需要擔保的報給擔保公司;第三步,按企業所在區縣分別考核企業的信譽。由於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縣區企業,企業所在縣區財政局分管部門負責審查企業的納稅和財務情況,區縣財政局根據審查結果簽署同意推薦或不推薦意見。第四步,擔保公司進行綜合平衡,決定是否給予擔保。第五步,擔保公司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隨著擔保業務的開展,擔保公司和銀行的經驗增加,為了規范和簡化擔保程序,方便中小企業,擔保程序進行了改進。一方面,擔保項目審查方式發生變化。由原來的財政、擔保公司和銀行分別審查,轉變為授信擔保和專項信用擔保。另一方面,放鬆了反擔保規定,由過去50萬以下的免除反擔保,提高到200萬元以下免除反擔保。但有些區縣對部分企業要求提供反擔保。

⑺ 產業扶持基金怎麼用好

1、融資服務的政策包括勞動部門、小企業服務中心等部門制訂和操作的各項政策,主要有勞動保障部門的創業貸款擔保政策、小企業擔保基金專項貸款、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開業貸款擔保、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等。政策優惠主要涉及創業貸款、擔保及貼息等。
2、場地扶持的政策重點有兩方面的政策:一是都市型工業園區的政策,二是創業園區的房租補貼政策。這兩大類園區各自都有針對入園企業的房租補貼政策。其中,在創業園區之內,除了房租補貼之外,還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指導服務,如提供代理記賬、專家指導、貸款直接申請的渠道等。
3、稅費減免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1)商貿型、服務型企業的優惠政策;(2)高校畢業生創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3)失業、協保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4)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創業專家指導的政策目前上海有一支由600多位各行業專家組成的公益性專家志願團,可以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的指導服務,包括一對一的咨詢服務,也可以由多名專家組成「專家團」為創業者提供「會診」。另外,還有每隔兩周定期舉行的開業講座服務、網上咨詢指導服務等。
5、創業能力提升的政策這一板塊的政策可以關注三個方面:一是創業培訓的政策,二是職業經理人培訓的政策,三是創業專家講座方面的信息。其中創業培訓政策為個人提供創業理論、個性化輔導和創業實訓三段式的培訓。這一政策的適用范圍是上海市戶籍的所有意向創業者,本市的失業人員以及農村富餘勞動力可以享受全額的培訓費用補貼。
6、鼓勵科技創業的政策主要包括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政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基金政策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政策等。其中,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資1.5個億,分3年實施,每年有5000萬元的額度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支持。高校畢業生以科研成果或者專利發明創辦企業的,就可申請享受這一政策。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政策則包括立項、注冊登記、稅費減免、貸款扶持、風險投資支持等。
7、非正規就業孵化器的政策非正規就業是一種小企業的孵化器,個人在創業過程暫時不具備申辦小企業的條件或是擔心申辦小企業成本太高,特別是有意向從事一些勞動密集型、有利於吸納就業的社區服務業,可申辦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享受有關扶持政策。非正規就業組織能夠享受到政策包括無須辦理工商登記、3年內減免地方稅費、社會保險繳納優惠、免費技能培訓,還能享受從業風險的綜合保險等

⑻ 支付寶扶持政策是怎麼回事

1、融資服務的政策包括勞動部門、小企業服務中心等部門制訂和操作的各項政策,主要有勞動保障部門的創業貸款擔保政策、小企業擔保基金專項貸款、中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開業貸款擔保、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等。政策優惠主要涉及創業貸款、擔保及貼息等。

2、場地扶持的政策重點有兩方面的政策:一是都市型工業園區的政策,二是創業園區的房租補貼政策。這兩大類園區各自都有針對入園企業的房租補貼政策。其中,在創業園區之內,除了房租補貼之外,還有一些相關的配套指導服務,如提供代理記賬、專家指導、貸款直接申請的渠道等。

3、稅費減免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1)商貿型、服務型企業的優惠政策;(2)高校畢業生創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3)失業、協保人員、農村富餘勞動力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4)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4、創業專家指導的政策目前上海有一支由600多位各行業專家組成的公益性專家志願團,可以為創業者提供個性化的指導服務,包括一對一的咨詢服務,也可以由多名專家組成「專家團」為創業者提供「會診」。另外,還有每隔兩周定期舉行的開業講座服務、網上咨詢指導服務等。

5、創業能力提升的政策這一板塊的政策可以關注三個方面:一是創業培訓的政策,二是職業經理人培訓的政策,三是創業專家講座方面的信息。其中創業培訓政策為個人提供創業理論、個性化輔導和創業實訓三段式的培訓。這一政策的適用范圍是上海市戶籍的所有意向創業者,本市的失業人員以及農村富餘勞動力可以享受全額的培訓費用補貼。

6、鼓勵科技創業的政策主要包括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政策、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基金政策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政策等。其中,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由上海市政府出資1.5個億,分3年實施,每年有5000萬元的額度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支持。高校畢業生以科研成果或者專利發明創辦企業的,就可申請享受這一政策。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相關政策則包括立項、注冊登記、稅費減免、貸款扶持、風險投資支持等。

7、非正規就業孵化器的政策非正規就業是一種小企業的孵化器,個人在創業過程暫時不具備申辦小企業的條件或是擔心申辦小企業成本太高,特別是有意向從事一些勞動密集型、有利於吸納就業的社區服務業,可申辦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享受有關扶持政策。非正規就業組織能夠享受到政策包括無須辦理工商登記、3年內減免地方稅費、社會保險繳納優惠、免費技能培訓,還能享受從業風險的綜合保險等。

⑼ 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幾種運作模式比較

自1998年開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迅速發展,呈現以下趨勢。
資金來源多元化。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有政府財政資金、企業會員基金、企業互助基金、民間投資,以及政府財政資金與其他來源資金的合作基金。
擔保機構性質和組織形式多樣化。從擔保機構組織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國有股份制公司、私營股份制公司和各種基金的管理公司等;從機構性質看,有非營利的政策性擔保機構,也有以盈利為目的商業性擔保機構,還有政策性與商業性擔保業務混業經營的擔保機構。
出現擔保品種多樣化和機構多功能化的苗頭。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有單純提供貸款擔保的機構,也有集投資與擔保功能於一身的投資擔保公司;有的僅為企業提供信用擔保,也有的同時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擔保等。
目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分散出資,規模過小。許多地方政府按縣區設立擔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幾百萬;大部分企業互助基金規模小,很難得到銀行的信任。
二是資金來源單一,缺乏資金補償機制。大部分地區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以政府財政資金為主,只有少數地區有民營擔保機構,有些民營擔保公司也從事中小企業擔保業務。地方財政擔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資金補償機制;民間資本主要是私募,在國內上市比較困難。
三是缺乏專業隊伍。由於過去專業擔保機構少,近兩年擔保機構擴張迅速,擔保專業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資的擔保機構是由政府官員擔任,不熟悉擔保業務;一些分散的企業互助基金因缺乏專業人才管理和運作,難以開展擔保業務。
四是擔保基金的運用問題。現行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規定,擔保資本金的運用只能存入銀行和購買國債。在目前低利率的情況下,存入銀行是為了保證資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實現增值。實際上,由於銀行存款不能增值,許多機構已經採取各種方式在資本市場上運用資本金,甚至有的機構靠資金運作而不是擔保業務來養活隊伍。
五是政府幹預。盡管中小企業擔保管理辦法中都提出要減少行政干預,實行公司化運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認為,我出的錢就要我說了算。因此,部分地區仍然存在領導定項目,擔保公司擔保的問題,決策失誤造成呆壞賬,拖垮擔保機構。
六是政府財政資金不能滿足廣大中小企業融資的需要。由於中小企業量大面廣,而且需求是多種多樣的,僅靠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機構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需要。即使在美國、日本等政府出資規模較大的國家,政策性擔保的貸款額也不超過中小企業貸款余額的10%.因此,中小企業擔保不能僅靠政策性擔保,還要發揮民間資本和商業擔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對擔保機構的法律規范。我國1995年頒布了擔保法,但是該法是規范擔保行為而不是規范擔保機構的。1998年開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以來,國家經貿委和財政部分別發布了有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管理辦法,但是主要針對政策性擔保機構,適用范圍比較窄,不夠完善。目前,國內已經有多種形式的擔保機構,因此,迫切需要規范擔保機構的法律。
二、典型模式的比較分析
(一)模式一:各級財政建立共同基金,委託專業機構管理
上海市採取各級財政出資建立財政預算安排的共同擔保基金,集中委託專業機構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業擔保基金是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出資7個億。其中,市財政局出資4億元,20個區縣財政共出資3億元。同時,一部分區縣還建立了小規模財政擔保基金作為共同擔保基金的補充,為一些微型小額貸款提供擔保。目前,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是全國最大規模的財政出資的中小企業擔保基金。
上海市財政共同基金採取以下管理和運行機制:一是委託專業擔保機構運作和管理共同基金。由於專業擔保業務在我國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擔保專業人才短缺。為了利用專業人員,實現政企分開,市財政局委託中國經濟技術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運作共同擔保基金,政府與專業擔保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
二是建立出資人之間的利益和風險分攤機制。擔保基金的決策以擔保公司為主。區縣政府負責提供被擔保企業的資信證明,具有擔保項目的推薦權和否決權;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終決定是否擔保。市財政部門基本不參與擔保項目的決策過程,主要負責制定擔保基金管理和運作規則,與受託擔保機構簽訂合同,通過規范共同基金的運作機制來實現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目標。擔保責任由市財政與區縣財政共擔,並突出了市財政對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當發生擔保代償時,對一般中小企業,市財政和區財政各承擔50%的責任;對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擔負60%的代償責任,企業所在的區縣財政承擔40%的責任。根據市區縣各自承擔的風險比例分配擔保費收入,盈餘部分提取壞賬准備金。
三是市財政局與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簽訂委託管理協議。《上海市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委託管理協議》中明確規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為擔保資金的日常管理機構,具有以下幾方面主要職責: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產業政策為導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不以盈利為目的;嚴格按照上海市財政局制定的《關於小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和經批準的年度工作計劃規范操作擔保業務,接受上海市財政局的稽核、監督和檢查;負責具體實施經上海市財政局批準的有關資金增值部分的分配和虧損彌補、核銷呆賬和壞賬、變更資金規模的方案,並接受其稽核、監督和檢查。
四是擔保審批程序規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預。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業擔保審批程序是:第一步,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第二步,銀行審查貸款要求。銀行有意貸款者,但需要擔保的報給擔保公司;第三步,按企業所在區縣分別考核企業的信譽。由於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縣區企業,企業所在縣區財政局分管部門負責審查企業的納稅和財務情況,區縣財政局根據審查結果簽署同意推薦或不推薦意見。第四步,擔保公司進行綜合平衡,決定是否給予擔保。第五步,擔保公司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隨著擔保業務的開展,擔保公司和銀行的經驗增加,為了規范和簡化擔保程序,方便中小企業,擔保程序進行了改進。一方面,擔保項目審查方式發生變化。由原來的財政、擔保公司和銀行分別審查,轉變為授信擔保和專項信用擔保。另一方面,放鬆了反擔保規定,由過去50萬以下的免除反擔保,提高到200萬元以下免除反擔保。但有些區縣對部分企業要求提供反擔保。

⑽ 首期「創園貸」批次包專項產品發布首期30億!

【導語】今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政策性融資擔保閔行區,首期「創園貸」批次包專項產品近日發布,會上,市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曹吉珍,閔行區區委書記倪耀明共同為「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上海南部科創中心服務基地」揭牌;市融資擔保中心與閔行區財政局簽署了《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南部科創中心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戰略合作協議》,並與閔行區財政局、上海農商銀行、上海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招商銀行、閔行上銀村鎮銀行10家合作銀行簽署了擔保貸款總量為50億元的《「創園貸」—批次擔保業務合作協議》(首期30億元)。市財政局二級巡視員、市融資擔保中心主任盧華,閔行區委常委、副區長沈軍分別講話,上海農商銀行和上海稷以科技有限公司分別代表銀行和企業作了交流發言。

1、為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市人大的總體要求,持續擴大「園區貸」批次包合作模式的覆蓋面,進一步做大融資擔保規模、放大融資擔保倍數,不斷優化融資環境,著力緩解中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確保順利實現一季度
「開門紅」,市財政局於1月14日與閔行區人民政府聯合舉行「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閔行區市區聯動服務中小微企業」啟動儀式,共同發布政策性融資擔保閔行區首期「創園貸」批次包專項產品。市財政局和閔行區委、區政府領導,市融資擔保中心、部分合作銀行有關領導以及閔行區有關部門、園區、街鎮、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出席會議。

2、2020年,面對不斷加大的經濟下行壓力特別是突如其來的疫情沖擊,市區兩級財政部門堅持不懈深化改革創新,不折不扣落實擔保政策,千方百計擴大擔保規模,實現了增幅高達52%的逆勢增長,全年的融資擔保貸款總量規模達到333.7億元,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在新增業務中的佔比超過55%,信用類擔保業務在新增業務中的佔比達到92%,政策性擔保貸款的綜合融資成本僅為5.06%,處於全國最低水平,積極財政政策得到切實有效落實,較好地發揮了政策性擔保基金「四兩撥千斤」的引導撬動功能和「放大器」作用。

3、年內,將重點推進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續擴大「園區貸」批次包合作模式的覆蓋面,抓緊研究出台「園區批次貸指導意見」,盡快把閔行、松江、長寧等區的改革試點模式向全市其他各區推廣,力爭在上半年實現全覆蓋;

二是結合落實「雙循環」國家戰略、強化「四大功能」,大力推進產業鏈供應鏈融資擔保機制改革,建立互惠互利的長三角區域性產業鏈供應鏈融資擔保合作機制,不斷加大對重點產業關鍵領域的傾斜支持力度,助力重點產業鏈供應鏈加速向上海集聚;

三是大力推進融資擔保業務和產品創新,進一步深化國家、市、區「三級聯動」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四是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園區、「四大品牌」、外貿出口、文化創意等重點領域,加快建立起分領域設置、分區域推進、全天候開放的「白名單」企業項目庫;

五是按照數字化、一體化、智能化的要求,加快向「互聯網+擔保」發展模式轉變,逐步實現互聯網獲客、無紙化審批、大數據風控。

下一步,市財政局將進一步提高站位,找準定位,突出「早、精、實、先」,更加積極主動地擔當作為,抓早抓緊抓落實,奮力形成「比學趕超」的生動局面和濃厚氛圍,努力實現今年工作的良好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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