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准備金的分類
可分信貸增量准備金和存量准備金兩部分。
信貸增量准備金政策是指,以某一時間點信貸總量為基數,商業銀行此後所有新增貸款都向央行交納一定比例的准備金。如規定,以各金融機構2005年1月1 日信貸總量為基數,所有超出部分繳納0—100%的貸款准備金。這一比例可以根據情況調整,對商業銀行不同的信貸類別實行差別信貸准備金率,央行就可以選擇性的控制商業銀行信貸的流向。基數也可以調整。
信貸存量准備金政策結合增量准備金政策效果會更好,具體操作:首先要設定一個基準的年信貸增長率,如16%,然後對所有信貸總量徵收一定比例的(較小,如0.5%)基本准備金率;如果金融機構的信貸增長率每超過央行所規定的增幅,那麼基本准備金率提高一個百分比,如每超過1%信貸存量准備金率比原來提高10%(即多0.1%),當然根據情況可高可低。
『貳』 貸款的准備金是什麼意思
貸款的「准備金」是指對各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征繳貸款「准備金」,可分信貸增量「准備金」和存量「准備金」兩部分。
商業銀行提取的貸款「准備金」一般有三種:一般「准備金」、專項「准備金」和特別「准備金」。
一、貸款准備金詳解:
1、信貸增量准備金政策是指,以某一時間點信貸總量為基數,商業銀行此後所有新增貸款都向央行交納一定比例的准備金。
如規定,以各金融機構2005年1
月1
日信貸總量為基數,所有超出部分繳納0—100%的貸款准備金。這一比例可以根據情況調整,對商業銀行不同的信貸類別實行差別信貸准備金率,央行就可以選擇性的控制商業銀行信貸的流向。基數也可以調整。
2、信貸存量准備金政策結合增量准備金政策效果會更好,具體操作:首先要設定一個基準的年信貸增長率,如16%,然後對所有信貸總量增收一定比例的(較小,如0.5%)基本准備金率;如果金融機構的信貸增長率每超過央行所規定的增幅,那麼基本准備金率提高一個百分比,如每超過1%信貸存量准備金率比原來提高10%(即多0.1%),當然根據情況可高可低。
二、貸款准備金類別:
1、一般准備金是商業銀行按照貸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我國商業銀行現行的按照貸款余額1%計提的貸款呆賬准備金就相當於一般准備金。
2、專項准備金應該針對每筆貸款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貸款本息的償還情況、抵押品的市價、擔保人的支持度等因素,分析風險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計提。
我國現行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提指引》規定,「專項准備金要根據貸款風險分類的結果,對不同類別的貸款按照建議的計提比例進行計提。」
3、特別准備金是針對貸款組合中的特定風險,按照一定比例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特別准備金與普通和專項准備金不同,不是商業銀行經常提取的准備金。只有遇到特殊情況才計提特別准備金。
『叄』 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准備金和壞賬准備如何計提
我不知道和擔保公司有沒有什麼區別:
根據《擔保管理辦法》:擔保公司按照當年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按不低於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提取擔保賠償准備。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兩金」··
『肆』 請問一下,小貸公司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需要核銷嗎
你是指核銷什麼?
財稅[2012]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城鄉信用社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准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包括:
(一)貸款(含抵押、質押、擔保等貸款);
(二)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同業拆出、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各項具有貸款特徵的風險資產;
(三)由金融企業轉貸並承擔對外還款責任的國外貸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買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不附條件貸款和外國政府混合貸款等資產。
二、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算公式如下:
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三、金融企業的委託貸款、代理貸款、國債投資、應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備金以及金融企業剝離的債權和股權、應收財政貼息、央行款項等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不得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在稅前扣除。
四、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稅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的規定執行的,不再適用本通知第一條至第四條的規定。
六、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執行。
『伍』 金融企業發放涉農和中小企業貸款,准備金政策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3號)文件的規定:「一、金融企業根據《貸款風險分類指引》(銀監發〔2007〕54號),對其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後,按照以下比例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一)關注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
(二)次級類貸款,計提比例為25%;
(三)可疑類貸款,計提比例為50%;
(四)損失類貸款,計提比例為100%。
二、本通知所稱涉農貸款,是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以下貸款:
(一)農戶貸款;
(二)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
『陸』 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准備金如何計提
資產分類和計提呆賬准備金的方法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對商業銀行的相關規定執行。
正常類1.5%,關注類3%,次級類30%,可疑類60%,損失類100%。
『柒』 貸款的「准備金」是什麼意思
貸款的「准備金」是指對各商業銀行發放的貸款征繳貸款「准備金」,可分信貸增量「准備金」和存量「准備金」兩部分。
商業銀行提取的貸款「准備金」一般有三種:一般「准備金」、專項「准備金」和特別「准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