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一、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1、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农村不动产权证抵押贷款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3)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及处置。
以共有农民住房抵押的,还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法律依据:根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六条
贷款人应当统筹考虑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需求与偿还能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抵押率和实际贷款额度。鼓励贷款人对诚实守信、有财政贴息、农业保险或农民住房保险等增信手段支持的借款人,适当提高贷款抵押率。
二、怎么办理农房抵押贷款手续
1、贷款人获得农房产权证;
2、向农商行提出贷款申请;
3、双方实地确认房产价值;
4、签订抵押合同;
5、村委会同意集体土地上房屋抵押登记的证明;
6、房屋抵押权登记;
7、贷款发放。
㈡ 农村不动产权证能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但要满足抵押贷款条件。(一)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记录二)用于抵押房屋所权及宅基使用权没权属争议依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拆迁范围三)除用于抵押农民住房外借款应其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所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使用权随农民住房并抵押及处置农民住房抵押应取其共书面同意。
法律依据:《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 第二条 本办所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指改变宅基所权性质前提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称贷款)向符合条件农民住房所(称借款)发放、约定期限内本付息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第四条借款农民住房所权及所占宅基使用权作抵押.申请贷款应同符合条件:(一)具完全民事行能力良信用记录二)用于抵押房屋所权及宅基使用权没权属争议依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拆迁范围三)除用于抵押农民住房外借款应其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所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使用权随农民住房并抵押及处置农民住房抵押应取其共书面同意。
㈢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目的是为何
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1年:促改革衔接 助农民增收
试点工作开展的时间还较短,有些问题可能还没有完全显现出来,需要进一步通过试点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延期,体现了“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在促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等改革密切关联,适当延长试点期限有利于同上述改革有效衔接,也有利于更好地检验贷款质量和抵押物处置机制的稳定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开展两年以来,90%以上的试点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转中心,1180家金融机构建立“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并落地试点业务,对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也作了特殊安排。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也开始破题。
我们了解到,在试点中一些地方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丰富了抵押物价值评估方式,采取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物“预处置”模式,提前找好抵押物处置接受方,并通过与土地流转经营公司、农业龙头企业、担保公司合作等创新转让模式。在试点的两年间,各地还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引入农业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以降低金融机构风险。而且,通过培育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一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通过“两权”抵押贷款扩大了生产规模,并通过吸纳农民就业和股份分红等形式带动农民增收。
延期后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推进试点。对确权颁证工作完成较好的地区,进一步加大以“两权”作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投放力度,力争以“两权”作为单一抵押物的贷款余额增速较上年同期有较大提升。对确权颁证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要创新“‘两权’抵押+担保”“‘两权’抵押+保险”“‘两权’抵押+其他产权共同抵押”等多种形式的贷款模式,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于深度贫困地区,积极满足以“两权”作为抵押物的脱贫攻坚融资需求,力争实现“对象精准、应贷尽贷”。
㈣ 农村土地确权什么意思为什么突然要搞农村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的原因:
2013年全国两会给土地改革定下清晰的方向与目标:加快农村土地征收改革与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农村金融机制,制止地方土地生财。农村土地确权保障农民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成为他们共同的呼声。
短期来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可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长期来看,有助于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形成产权清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
(4)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背景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
㈤ 农村的土地证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农村土地证不能办理银行贷款,银行抵押贷款要求有房产证,而且土地上有附着物如(房产、厂房等)。
一、房屋抵押申请条件:
1,房屋性质;住宅,写字楼,别墅、商品房、成本价房、经济适用房(对经济适用房要求严)并且产权明晰20年以内;
2,抵押人(年龄正常值18-65周岁)并且身体健全;
3,抵押人征信近24个月不得连累6;
4,抵押人可以证明还款来源以及其他资产(大额定期存单,二套房产,股票,基金等);
5,实际用款用途明确;
二、准备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单身需开单身证明);
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3,家庭房产、车产权属证件及复印件,其他资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主要银行账户近6至12个月对账单(加盖银行业务章);
5,工作单位收入证明;
6,家庭民间借贷条等证明材料;
7,评估报告;
三、流程:提交材料→签署银行文件→房屋评估→银行审核通过→→银行放贷→抵押登记→按月还贷。
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其依法取得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㈦ 什么是农村“三权”抵押融资
三权”抵押贷款是农户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权和林权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
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对于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解决农村融资瓶颈,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设立贷款基金,规避贷款风险
首先要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让金融机构“不畏贷”“想贷”“积极贷”。努力与政府沟通,希望由政府出资设立“农村信贷风险代偿基金”,由政府承诺按照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设立代偿基金,在出现坏账时予以一定比例的政府补偿,分担银行信贷风险。即当农民贷款出现损失并经确认后,由银行和代偿基金按比例分担损失。还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引入担保或保险机构,构建“代偿基金+银行+担保(保险)”风险共担体,进一步分散信贷风险。让金融机构放下“前怕狼,后怕虎”的思想负担,由“畏贷”转变为“积极贷”,真正达到缓解农村产业融资难的目的。
(二)建立有效的土地评估机构和确权管理机构
建议由政府部门牵头,投资成立“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提供评估服务,简化环节简化手续,对农村土地进行快速权威评估。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银行、财政、农办、房管、国土、规划、法院等部门组成的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领导小组,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流程,明确房产、土地部门负责房产、土地确权办证和抵押登记。
(三)加大此类产权流转市场建设
各镇成立土地流转中心,保证区域范围内产权流转并负责土地承包确权办证和质押登记。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经农村住房抵押和流转的书面承诺后,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当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时,其用于抵押的房产可以在本市一定范围内流转变现,由此促进银行对农村“三权”抵押贷款的推行。随着一系列举措的出台,推动农村集团土地房产及承包地经营权的市场流转,使此类产权能够正常在本市辖区内流转交易,将农村此类睡眠资产盘活。
(四)加大宣传,消除顾虑
针对多数农户“怕贷”的思想,建议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大“三权”抵押贷款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的改革制度。可以开展“三权”抵押政策“进村入乡”活动,力求将政策讲明说透,让农户贷得安心,用得放心。
总之,“三权”抵押贷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它在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拉动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推动小康社会建设,维护金融秩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均具有积极意义。
㈧ 农村不动产证能不能向银行贷款有何依据
乡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可以质押。缘故有三:一是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要求:以下资产不得抵押:……(二)农村宅基地、责任田、自留山等全民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可是法律法规能够抵押的以外……。大家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一切单和本人不可除外。二是债务无法实现。农村住宅在金融企业抵押借款,贷款人没法还款时,借款人在处理质押物农村住宅时,受制于农村百姓"一户一宅"限制,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作为适格转让行为主体,处理抵押的农村宅基地受制于法律法规而无法转现。
而贷款户逾期不还得话,金融机构也无法竞拍质押物,岂不还把质押物“砸”到了手上而不能转现?而金融机构要质押物做什么用呢?俗话说得好,不可以变现的“资本”就不是资本。金融机构做为趋利行业来说要这样的“资本”有什么用呢?退一步讲,农村集体的土地又一文不值,就算可以变向,也变出不来要多少钱来,因而,金融机构拒绝接受这种质押。因此,邻居大哥说,银行的苦处他了解。用农村住宅房产使用证去银行做抵押借款是行不通的。
㈨ 什么是农村“两权”抵押贷款
“两权”是指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按照现行法律,农村“两权”不能抵押。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试点工作开展两年以来,90%以上的试点县(市、区)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或土地流转中心,1180家金融机构建立“两权”抵押贷款管理制度并落地试点业务,对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方面也作了特殊安排。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也开始破题。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