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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社贷款由谁来还

发布时间:2022-08-15 12:29:26

1. 乡里出面为企业把贫困户的扶贫贷款贷走合法吗如果企业不还银行贷款,贷款该有谁来还

你们签了协议就没啥可说的了,按理说扶贫款是不能另做他用,举报起来一查一个准,乌纱帽都没了,但你们签了协议,说明这是老百姓自愿的,这又是两码事了,如果到期拿不到扶贫款,任可以举报,一样彻查,但记得往上几级

2. 农发行棚改贷款由谁来还

市、县人民政府支付的购买服务资金偿还贷款。
地区银行支付贷款用来支持农户的棚改,而贷款的还款问题则可以用政府的购买服务资金来代替,这样既解决了村民的资金问题,也致富了大家。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与农发行建立棚户区改造贷款合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农发行总行及时互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项目贷款等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共同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3. 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拿着别人的户口本,有担保人,可以贷到款吗

当然是不合法的啦!!不过是以你的名义借的,自然你来还啦,除非你提供有力的证据,是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具体的再咨询一下法律援助!

4.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农民合作社贷款就是农村信用社向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该贷款就是由借款人来还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尽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但成员对合作社债务也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第一百九十一条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为了使申请支付令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提出书面债权债务文书是没有债据的,要向债务人出具表明拖欠金钱或有价证券数额的书面凭证是核实清楚债务人名称、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以便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 农村合作社贷款由谁来尝还

合作社贷款首先要全员通过,确认以后每个人都有责任承担

6. 代养殖项目养殖贷贷款谁来还

如果以合作社的名义贷款,需要共同偿还,如果个人借款,个人偿还。

1、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最好先查询当地相关部门网站取得第一手信息。

7. 05年信用社贷款现在丈夫残疾这钱谁来还

谁贷的款就应该由谁来还。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可以偿还贷款。

8. 农民合作社欠的钱由谁来偿还

农民合作社贷款就是农村信用社向辖区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该贷款就是由借款人来还款的。
而若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的话,就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至于农村合作社的成员,没有参与贷款的话,就没有义务去偿还贷款。
一,在办理农民合作社贷款的时候也不需要合作社成员签字,法人代表人和担保人签字即可。至于该贷款的担保方式,一般是采取“农户联保+互助金担保”等担保方式。而若要办理农民合作社贷款,那合作社就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才行;还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在农村信用社开立有存款账户,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及欠息;以及满足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三,合作社债务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合作社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追究合作社成员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作社用以对外承担责任的独立财产,包括成员的出资、公共积累、政府扶持的资金和社会捐助。
四,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七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并应当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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