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集团公司现在需要资金池的业务,希望各银行能都给个方案。
把资金汇集到一起 形成一个像蓄水池一样的 储存资金的空间 通常用在集资投资 房地产 或是保险领域
保险公司有一个庞大的资金池 赔付的资金流出和 新保单的资金使之保持平衡
银行也有一个庞大的资金池 贷款和存款的 流入流出 使这个资金池基本保持稳定
基金也是一个资金池 申购和赎回的 资金流入流出使 基金可以用于投资的资金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现金池(Cash Pooling)也称现金总库。最早是由跨国公司的财务公司与国际银行联手开发的资金管理模式,以统一调拨集团的全球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集团持有的净头寸。现金池业务主要包括的事项有成员单位账户余额上划、成员企业日间透支、主动拨付与收款、成员企业之间委托借贷以及成员企业向集团总部的上存、下借分别计息等。不同的银行对现金池有具体不同的表述。
花旗银行对现金池的定义是:现金池结构是用于企业间资金管理的自动调拨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实现资金的集中控制。现金池结构包含一个主账户和一个或几个子账户。现金池资金的自动调拨通常在日终发生,调拨的金额取决于各子账户的日终金额和目标金额,即日终时各子账户余额为所设定的“目标余额”,而所有的剩余资金将全部集中在主账户。
汇丰银行在2006年亚太区现金管理指南中对现金池的定义是:现金池也称利息合计,将多个账户余额进行抵消,并计算净余额的利息。这是将多个账户余额通过转账机制,使资金在账户间进行实质性转移和集中安排。资金集合类别包括零余额账户(ZBA)、目标余额账户(TBA)及自动投资账户。
目前我国不少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推出的现金池管理,就是以没有贸易背景资金转移调度、利息需要对冲、账户余额仍然可以分开、账户余额集中的形式来实现资金的集中运作,这是将委托贷款最大限度的灵活应用。在集团与银行双方合作中,银行是放款人,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是委托借款人和借款人,然后通过电子银行来实现一揽子委托贷款协议,使得原来需要逐笔单笔办理的业务,变成集约化的业务和流程,实现了集团资金的统一营运和集中管理。
我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有收支两条线、内部银行、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而且又以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两种方式居多。资金结算中心通常是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它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进行独立资金运作运行的职能部门。财务公司是由人民银行批准,在集团下设立并为本集团成员企业提供发展配套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现金池框架内,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是委托借款人和借款人。子公司在池里透支是贷款,要付息;相反,在池里存款是放款要收取利息。所以,现金池使集团与商业银行形成了紧密的战略联盟关系,具有独特的管理功效。即使通过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来进行资金管理的集团,也应该再导入现金池模式,使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更具效率。
[编辑]现金池的主要作用
随着市场全球化不断扩展,企业对流动资产的管理与集中性的要求也变得日益紧迫。同时,企业收购或合并带来了新的管理系统、与银行业的联系及账户结构,使得企业财务的整合过程变得更加复杂。于是,在成本降低、自动化推进与流程归并中,企业一直面临着各种压力。
典型的情况是,子公司希望保持与本地银行的关系或希望将资金放在当地银行,而子公司此类要求又必须放在整个集团的集中化资产管理过程中来考虑。另一方面,从总公司的角度,将开户银行个数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或将资金统一放在总公司层面进行管理,是体现集团集中化资产管理优势的一个重要部分。
同时,国家各项法规的限制也在不断放宽,为企业资金有效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环境。例如,国家已出台一系列鼓励企业地区总部发展的法规,使人民币现金池成为一种受欢迎的流动资产管理方案。此外,对外汇现金池法规的出台也为企业更有效地管理自有外汇提供了基础。
具体而言,对一个跨国公司,尤其是在中国拥有众多附属机构的集团公司的财务总监而言,流动资金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通常,财务总监管理企业流动资金的主要目的有四,一是在集团公司层面管理和控制整个集团的流动性资金需要,二是减少资金成本,三是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取最高资金回报,四是通过短期投资来积极管理闲置资金。
与此对应,通过建立现金池架构,企业财务主要的改善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首先,减少利息成本。自动化资金集中结构降低了集团公司对人民币贷款的需求。公司内部的融资成本可以设置为低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不过,为避免转移定价问题,利率必须按照“正常交易关系”来设定,换句话说,利率水平必须也能适用于与第三方进行的类似交易。
其次,改进流动性管理。在现金池结构中,各子账户将保持最少的资金余额,以便充分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在日终,任何子账户余额的盈余或赤字都将被集中汇划到主账户。这样,过剩的流动资金可以得到更好的管理和控制——盈余资金可以从一些参加现金池的子公司账户中划转,用来资助其他现金短缺的实体。
第三,节约管理成本。维持很少的人民币贷款,可以减少公司对资金账户管理的成本。此外,报告服务能提供详细的信息报告以简化现金池的监控流程。花旗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系统包括一套协调的预先定义报告以及通过花旗银行电子银行系统可达到的账户头寸跟踪。
[编辑]运作现金池需关注的几个具体问题
实质上,现金池是一种管理理念和管理方针,其有效运作并取得预期效果,需要对集团、各成员公司、银行之间错综复杂的资金配置与管控体制进行通盘设计、精心组织。
1、选择适宜的现金池运作方式
集团现金池通常需要借助外部银行系统的支持来完成,分为实体现金池(Physical Pool)和名义现金池(Notional Pool)。
实体现金池即账户零余额集合,指将若干分(子)公司的现金以现金集中或现金清零的形式管理,分(子)公司通过零余额子账户来完成业务分离。比如招商银行推出的现金池管理的基本操作是,集团总公司每日终统一上收各成员企业账户资金头寸,并集中到集团总公司“现金池”(CASH POOL)账户;集团总公司以现金池中资金及其统一向招商银行申请获得的授信额度为保证,约定各成员企业的日间透支额度;在约定的透支额度内,若日间成员企业账户余额不足,以账户透支的方式自主对外付款;日终,集团总公司与招商银行统一清算,以现金池资金或授信项下融资补足各成员企业透支金额。
名义现金池,是指用各银行账户中的不同现金头寸产生的综合盈余来抵补综合赤字。其运作机制是:每个参与现金池的公司保留归于现金池的货币所在账户,然后银行综合所有参与账户,综合结出一个净额以反映现金头寸,并没有实际资金转移。
尽管现金池成员属于同一个母公司,但仍维持法律和税务上的相互分离。由于我国法律限制企业间的借贷行为,因此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主要通过“委托贷款”(或协议转账)的方式实现实体现金池管理。
另外,按是否主要借助于银行来考查,现金池可分为以银行为中介的现金池与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中介的现金池。
以银行为中介的现金池,是采用多对多的委托贷款方式,即每个法人公司都可能是委托存款的提供者和委托贷款的需求者,现金池中的委托存款余额不小于委托贷款。集团企业和法人关联公司的账户超过目标余额(由于每笔委托贷款都要缴纳印花税和利息收入营业税,零余额账户不经济、没有必要)的部分,上存至委托存款账户或归还时间最早的那笔借入委托贷款。如果出现导致现金池中的委托存款余额小于委托贷款余额的借入委托贷款请求,由委托存款余额小于委托贷款余额的部分形成资金需求企业的账户透支。
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为中介的现金池,服务仍由银行提供,不同的是银行并不是以委托贷款中介出现,而是以现金池软件和支付中介的身份出现,其原理比以银行为中介的现金池要简单得多。集团内的法人公司富余资金统一上存到财务公司的委托存款账户,需要资金的企业在委托存款大于委托贷款的金额内借入委托贷款,借入的委托贷款不足支付请求的部分可通过银行或财务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解决。
2、现金池管理必备的内部制度体系
现金池实质上是一种集团集权、资金集中管控的制度,需要通过培训、内部沟通来构造一个以集团整体效益、竞争能力最大化,而不是以子公司个体或单笔资金业务成本高低为导向的公司文化,子公司管理层对现金池的认同、支持和配合是最为关键的基本前提。
由于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有全资、绝对控制、相对控股等大小差异,所以推进现金池,不仅要与子公司“少数股东”进行必要协商,而且要根据现金集中的“深度”和“广度”设计不同的集中管理体制。并且,在现有制度下,集团将上市的子公司纳入集团现金池管理范围必须特别慎重。(详见《资金集中管理的尴尬与败局》)
配合现金池管理,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操作流程、内部岗位职责、信息沟通、资金授权划分、资金分类预算、内部委托贷款规则、内部审计、业绩评价等一系列制度。以资金预算为例,应该围绕“资金预算——资金审批——资金营运——业务控制——风险防范——决策支持”等流程,做到年预算、月平衡、日调度。在集团资金管理中必须坚持无计划的事不办、无预算的钱不花等资金管理原则,强化全面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控制资金流动。
3、集团总部要着力提升四种能力
推行现金池业务考验着集团下属企业是否能够服从大局,并把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而不是子公司局部利益放在首位的心态。相对来说,最大的被考验者是集团总部,因为现金池业务把集团总部彻底推到整个集团资金配置最前沿,是集团资金管理的“桥头堡”。集团总部必须具备很强的资金筹划、适时配置资金和投资决策能力。但是,据我们调查分析,一批集团不能推行现金池业务的最大障碍可能是集团总部的软弱,总部“总”不起来。
打造资金管理的强势集团总部是现金池业务取得长期、实质效果的制度安排。为此,集团总部提升四种能力。
首先是集中统一的对外融资能力。现金池之所以称之为“池”,一定要足额的现金储备为前提。总部应该能够经过测算分析,把握集团内的资金需求总规模,通过融资权力的集中与统一,确保总部强大的融资能力,保证充足的现金供应。
其次是集团总部的资金调度能力。现金池业务是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把拥有多余头寸账户的资金转移到透支账户上,进行集团内部调拨、转移,集团既管理贷款发放,同时还要负责资金回笼。这种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的调度与配置是高风险理财业务。在提高资金运用效率的同时确保资金的安全,防止集团资金链断裂是需要高超的资金调度能力的。
第三是集团总部的资金控制力。依托现金池这一平台,集团总部应该健全资金管理体系和制度,实现资金管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一体化。集团管控的对象不仅仅是现金资源及其配置,还要能够深入到所属企业内部的经营与业务运作中,密切关注所属企业未来一段时间的产品竞争能力、业务领域优化及其市场份额的增长,把现金池管理与业务经营管理结合起来。
最后是总部对下属企业高质量的服务能力。现金池业务要求总部把对所属企业的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在管理中强化服务。这种服务包括三个层面:首先是提供资金服务,保证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资金需要;其次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服务;最后是总部应该适时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管理上的指导、咨询服务。
[编辑]现金池实例
现金池的建立,在国际国内有广泛的应用,国际上最为著名的就是GE公司“现金池”,而国内开展较为成功的是中石油和广东交通集团。现在以GE在中国的“现金池”为例,详细描述现金池的最佳实践。
2005年8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了通用电气(GE)通过招标确定招商银行实施在华的美元现金池业务。GE目前在全球各地共有82个现金池,此次招标是GE第一次在中国大陆运用现金池对美元资金进行管理。GE在中国的投资是从1979年开始的,迄今为止已经投资设立了40多个经营实体,投资规模逾15亿美元,投资业务包括高新材料、消费及工业品、设备服务、商务融资、保险、能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医疗和消费者金融等十多项产业或部门,GE在中国的销售额从2001年的10亿美元左右增长到2005年的近50亿美元。随着业务的扩张,各成员公司的现金的集中管理问题由于跨地区、跨行业的原因显露出来。在GE现金池投入使用之前,GE的40家子公司在外汇资金的使用上都是单兵作战,有些公司在银行存款,有些则向银行贷款,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只有其人民币业务在2002年才实现了集中控制,人民币的集中管理也是通过现金池业务的形式由建行实施的。
GE在中国的销售收入中绝大部分是美元资产,而2004年以前我国外汇资金管理规定:两个企业不管是否存在股权关系,都不能以外币进行转账。这其实意味着对于在华的跨国公司来说,即使子公司账上有钱,母公司也不能使用,如此一来,GE在中国的美元业务的集中管理就不能实现。直到2004年10月,外汇管理局下发《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跨国公司成员之间的拆放外汇资金,可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GE公司与招行合作,规避政策壁垒实现了跨国公司集团总部对下属公司的资金控制。另外,以前GE的40个子公司的国际业务都是各自分别与各家银行洽谈,一旦GE总部将外汇资金上收之后,各子公司的开证、贴现等国际业务将会统一到招行。
GE公司在中国设立一个母公司账户,在每天的下午4点钟,银行系统自动对子公司账户进行扫描,并将子公司账户清零,严格按照现金池的操作进行。例如,A公司在银行享有100万美元的透支额度,到了下午4点钟,系统计算机开始自动扫描,发现账上透支80万美元,于是便从集团公司的现金池里划80万美元归还,将账户清零。倘若此前A公司未向集团公司现金池存钱,则记作向集团借款80万美元,而B公司如果账户有100万美元的资金盈余,则划到现金池,记为向集团公司贷歉,所有资金集中到集团公司后,显示的总金额为20万 美元。
这种做法实现了集团内部成员企业资金资源的共享:集团内部成员企业的资金可以集中归拢到一个“现金池”中,同时成员企业可以根据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的 要求有条件地使用池内的资金。总部现金池账户汇集了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的实际余额,当成员单位银行账户有资金到账时,该笔资金自动归集到总部现金池账户; 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上的实际资金为零,各成员单位的支付资金总额度不超过集团规定的“可透支额度”;成员单位有资金支付时,成员单位银行账户与总部现金池 账户联动反映,实时记录资金变化信息;实行集团资金“现金池”管理,盘活了沉淀资金,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通过管理过程中的可用额度控制,成功降低资金风 险。
究其本质,招商银行的GE美元现金池项目就是对委托贷款的灵活应用。双方合作中,银行是放款人,集团公司和其子公司是委托借款人和借款人,然后通过电子银行来实现一揽子委托贷款协议,使得原来需要逐笔办理的业务,变成集约化的业务和流程,从而实现了整个集团外汇资金的统一营运和集中管理。
[编辑]对国企资金管理的思考
GE的案例其实是一个关于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常见做法。现金池只是集团资金管控模式之一。但是这种模式所显示的财务管理理念和资金调控技术,值得总结、提升和推广。集团总部要发挥“总部”的作用,不仅要对下属各子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实时监控,而且要强化集团内部资金调剂,灵活资金头寸,优化资金配置,降低现金持有规模,加速资金周转,提高集团总体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总部对于公司资金控制上的“无能为力”,各控股子公司独立作战。放任自流的现象绝非个案。实践表 明:公司在现金控制上的分权体制的结果会降低公司盈利能力,加大公司财务风险,而以把控现金流为重点的财务集中管理是惟一理性的制度安排。
与GE现金池业务相类似,我国一些大型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有收支两条线、设立内部银行、结算中心,利用集团财务公司等,以结算中心和财务公司两种方式居多。结算 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通常设立于财务部门内,是一个资金运作的职能部门。而财务公司是 集团公司下属的、由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作为集团企业的子公司设立。无论是结算中心还是财务公司,尽管都须借助于外部商业银行才能履行其职 责,但是对于“现金池”业务来说,集团资金管理主要是依托商业银行,或者说银行已经成为集团实现各成员单位资金集中运作和集团内部资金共享的管理主体之 一,而不仅是资金管控的“配角”。相对于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引入现金池可以充分享受银行提供的资金结算。
集团总部要着力提升资金筹划、调度配置,投资决策能力。推行现金池业务,考验着集团下属企业能否服从大局并把集团整体效益最大化放在首位,同时也考验着 银行的服务水平与质量。但是相对来说,最大的被考验者是集团总部,因为现金池业务把集团总部推到整个集团资金配置的最前沿,成为集团资金管理的“桥头堡”。集团总部必须具备很强的资金筹划、适时配置和投资决策能力。
『贰』 如何办理工商银行的资金池啊
工行辖属各综合营业网点和对公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申请条件:
1.法人客户星级评定为五星级(含)以上的客户(客户总部满足即可)。
2.申请普通资金池业务的客户,每年在工行累计办理的结算业务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含)或笔数超过500笔(含)或综合贡献每年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申请委托贷款资金池业务的客户,每年在工行累计办理的结算业务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含)或笔数超过2000笔(含);业务开办后,客户在工行月均存款余额不得低于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或综合贡献每年不低于100万元。
4.申请外币资金池业务的客户,除满足以上(二)或(三)规定的条件外,每年在工行累计办理的国际结算业务量必须超过1000万美元(含)或向工行提供的国际结算量占比超过该集团(公司)进出口额的50%。
温馨提示:
1.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按管理权限报送上级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门审批。
2.开办资金池业务,客户必须遵守《贷款通则》相关规定。
3.境内上市公司必须遵守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不得作为成员单位加入资金池服务体系。已加入资金池体系的非上市公司成员单位转为上市公司前,应由客户总部向工行提交撤销申请退出资金池服务体系。
(作答时间:2020年03月21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叁』 中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资金池业务是什么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资金池业务介绍:
1、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产品:指企业集团指定区内注册企业(含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开立人民币专户,对接境内资金池主账户以及境外成员公司账户或境外资金池主账户,进行跨境资金归集或下拨,便利人民币跨境的双向互通,实现集团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统筹管理。
2、跨境外币双向资金池产品:指企业集团指定区内注册企业(含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开立国内外币主账户,对接境内外币资金池主账户以及境外成员公司账户或境外资金池主账户,进行跨境资金归集或下拨,便利外币跨境的双向互通,实现集团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统筹管理。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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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抽贷"阻断经营贷炒房 多地银行围堵违规资金
经营贷、消费贷作为本不该出现在楼市交易中的违规贷款,长久以来伪造多重身份藏匿于金融体系的监管之下。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广州、上海等地正严查“经营贷”违规入楼市交易的情况。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近期多份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下称《告知函》)在坊间流传。据其内容显示,若消费贷、经营贷存在用于购房情况,将会被要求提前还款。
对此,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记者预测,严打经营贷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工作,也关系到今年的楼市能否稳定。其认为,目前全国楼市的运行态势与2015至2016年十分类似,从一线城市蔓延到其他热点二线城市,整个都市圈热度在明显回升,控制经营贷非常必要。
多家银行严查违规贷款
据悉,在银行延长贷款申办周期、调高经营贷利率之后,多家银行开始行动,对违规流入楼市的贷款采取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硬性规定。
近期,坊间流传多份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其内容指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于限定时间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告知函中特别强调,“如您在上述日期未归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将逾期并产生罚息,我行将有权对您进行法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记者了解到,一些购房群中,也存在着某些购房人做完经营贷一两年即被“抽贷”的现象,几百万贷款一朝还上,个别购房人面临短期资金压力较大。
不仅经营贷,张女士(化名)曾在中信银行做了为期两年的循环信用贷款,其近期从贷款账户取了两万元用于支付幼儿园学费,同时接到银行短信,告诫其不得将款项用于购房、购买股票、理财投资等。张女士对记者表示,虽然以前银行也会有所告诫,但是这次连着发了两条短信强调,还是很少见的。
上海银行业资深律师刘玲(化名)向记者表示,在2020年底央行出台新规前大多数上海的银行都不太会查信贷资金的去向问题,但自从上海法拍房纳入限购后,银行业对于资金去向问题的重视度明显有了提升,近期律所多家银行客户在这方面的法律培训要求也比之前要多。
与此同时,广州地区多家银行也在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向楼市的情况。业内专业人士向记者透露,若出现同经营贷、消费贷流入楼市购房的相似信贷资金违规情况,银行方面将会以提前还款作为硬性规定,以此来惩戒类似行为的主体人。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上述告知函中所显示的贷款本金数额都较大,涉及金额超过百万元。
“如果是违规将消费贷、经营贷用于楼市交易中,银行有权要求提前归还。”中国豪宅研究员院长朱晓红向《华夏时报》记者讲到,银行严查的现象,不仅是金融秩序规范的需要,同时也表明上级主管部门,对流入房地产资金池实行严控的坚定态度,打击炒房、抑止房地产开发、住房消费过热现象,从源头对炒房、投资热进行围追堵截,从而让房住不炒回归本质。
加码贷款违规入市打击力度
“最近银行方面的朋友提到过会严查经营贷类贷款去向的事宜。”上海市某中介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办理经营贷的所谓“服务费”就在不断提高,当时就有经办人表示经营贷可能随时都会面临无法办理的情况。
事实上,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银行此次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楼市并非突发事件,此前上海、广东银保监局均已发布文件,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并且提到下一步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随后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也发布消息表示,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
与此同时,据记者的不完全统计,截止到3月9日,各地银保监分局开出的大小罚单总数接近70单,其中涉及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分红、交易管理不规范等内容,但较多出现的仍是贷款违规流入股市、楼市。
即便是在查处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上述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仍在沟通中对记者表示,您若有办理经营贷方面的想法,我再帮您去了解一下详细情况,为您提供一个“靠谱”的方案。
经营贷、消费贷不得流入楼市。此前曾有律师向记者多次强调,经营性贷款是明令禁止流入楼市购买住宅产品的,经营贷等类似贷款流入楼市进行交易的行为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伍』 有个朋友的资管计划从A银行资金池拿了资金,还能通过A银行委贷吗
实际上是可以的,两者并不冲突。
一个是资金来源,一个是投放方向。
一个是金融市场部或者私人银行部门管,一个是下面的分支行做。
一般来说,如果资金是银行出的,银行也可能要求通过自己来做委托贷款(房地产会受到和银行自己放正常贷款的政策限制同样的限制),因为这样能更好的保证资金的安全,都在自己行里流动。
『陆』 p2p资金池是什么意思与银行资金池有何区别
P2P资金池意思是说指投资人的资金通过各类渠道流入到网贷平台公司的账户,然而,P2P平台只是作为一个信息中介机构,如果自搞资金池,那么平台将涉嫌非法集资,同时,这也将给投资人带来一系列的风险。
银行是有组织有靠山有担保的,资金池是适用于其来运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