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承包农村土地能用贷款么
信用社贷款
一、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三、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
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四。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
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贰』 种田大户一般可以贷款多少
种田大户一般可以提交贷款申请20天内,就能获批最低5万元、最高200万元的贷款。根据规定,种粮大户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时,银行以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如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宽限期结束后,由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金融产品。如果符合贷款条件,最迟20日内,就可获批申请数额的贷款。在贷款期限上,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内滚动使用,采取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还款的方式。由省财政厅按同期央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并给予1%的担保费补贴,降低贷款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
而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一般在其所评估(包括地上附着物)认定价值的50%-80%之间,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虽然农村土地不可以贷款。但是土地确权完成之后颁发的土地经营权证可以贷款。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另外,种地是可以申请贷款的,银行有针对农户推出的小额贷款,只要符合贷款的基本条件就可以申请。一般来说可能会需要提供担保,但不需要抵押,只要能找到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人,那么申请的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另外如果个人还款能力较强,那么贷款的额度也会相对应加大。而对于种粮大户而言,他们承包的农田都是百亩以上,算下来基本农田补贴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再加上种粮大户还有种粮大户补贴领取,承包50亩以上就能领取每亩6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万元。正因为有了这些种地补贴,种粮大户才愿意承包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如果没有农业补贴,仅靠种地的收入,他们也是无法支撑下去的。
最后,随着贷款总量的增加,将种粮大户和农户贷款授信额度由原来的3-10万元,提高到30-100万元,最高额度可提高到200万元以上。并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和实际生产周期,将种植业贷款约期延长至15个月以上,贷款可跨年度使用。为减轻农民负担、落实惠农政策,将农户贷款利率平均下调0.5-1个百分点。对于一般信贷业务从调查到审批,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向银行抵押贷款吗
可以贷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借款申请人除符合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和单项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
(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三)大田作物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四)水产品养殖。鱼池、网箱精养面积不低于50亩,大湖、水库散养面积不低于500亩。
(五)设施及特种农业。采取温室大棚等设施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以及从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种农业的,种植或养殖面积不低于5亩。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或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标准的50%。
『肆』 农民贷款10万,需要什么条件
农民需要办理贷款业务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拓展资料:
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农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类人民币贷款。农户贷款种类主要包括农户种植业贷款、农户养植业贷款,农户其他行业贷款。贷款的对象是一般承包户和专业户。银行对农户贷款的管理,应当适应其家庭经济分散经营的特点,在贷款用途、数量、期限、条件等方面,都要因地制宜、灵活掌握,尽量满足其从事个体农业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
农户贷款难的原因
(一)政策和市场因素
作为中部欠发达地区,传统农业比重较大,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随着近几年农村改革的逐步深入,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大力推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业结构渐趋优化,总体上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要求。由于受地域及局部环境的影响,地方有关配套政策相对滞后,政府短期目标行为比较突出,影响了当地农业支柱产业的形成和农业的深层次开发。表现为农业主导产业及特色不明显,重点不突出,在结构调整中片面强调市场导向,而忽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一些地方领导行政干预严重,不顾农民意愿,一哄而起,农业结构的调整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鄂东某县前几年为发展蚕桑,要求农民大面积种植蚕桑,当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后,蚕桑卖不出去,又挖掉蚕桑,后来市场稍有好转,又重新种植蚕桑,不行后又挖桑,形成"种桑、挖桑、再种桑、再挖桑"的怪事,结果不仅使农民利益受到损害,也使农业银行和信用社贷款受到损失,挫伤了农民生产和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农业是投资大、周期长、收益小的行业,对农户贷款几乎没有什么盈利,从经营角度讲,农村金融部门对这种低效农业不甚愿意给予贷款,这在客观上制约了对农户贷款的发放。地方相关政策的不配套,缺乏长远眼光和对市场的准确把握,以及不适当的行政干预,必然影响到信贷功能和作用的有效发挥,削弱了其支农的力度。
(二)资金因素
农户贷款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发放,而信用社由于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和大气候的影响,经营中遇到很大困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重高,资金实力普遍不足。制约了对农业生产和农户所需的信贷投入。资金不足是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突出问题。尽管近几年人民银行对信用社支农再贷款力度加大,资金总的看有所松动,但仍有不少信用社存在资金紧张问题。不少县市信用联社经常动用存款准备金,还有的县市为保付而不得不使用人民银行紧急贷款。信用社资金不足表现为:一是信贷资产质量板结,酿成了流动性陷阱,大多数信用社不良信贷资产占比达80%以上,大量不良信贷资产造成信用社支农能力下降;二是一些信用社亏损过大,占用了大量资金,造成了信用社支付困难,亏损的压力既削弱了信用社支农能力,又加剧了其支付矛盾,形成沉重的包袱;三是结算短脚,异地汇款几度转汇,又难于到帐,使农民客户不能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致使一些大户和对公户纷纷转移他行,信用社的业务空间受到挤压,筹资能力受到削弱,进一步导致信用社负债比例失调。
(三)农村信用环境因素
在农村,尤其是在欠发达的贫困山区,人们的信用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相对缺乏对信贷资金还本付息的主动性。农村金融业由于本身具有经营上的风险性,对法律机关的依赖性很强,但司法效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使农村金融部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少信用社出于无奈,对大量不良信贷资产只好采取消极态度,一般都不愿意使用起诉方法来保护金融债权,使许多信贷资产处于自然流失状态。农村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也十分严重,由于近几年基层商业银行信贷权限上收,机构撤并,一些县、乡行政部门指令信用社发放本不应由信用社发放的非农贷款,这些贷款往往都是有借无还,使那些急需资金的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农户因素
对大部分农户来说,贷款难主要是由于偿还能力的问题。农户联保、抵押担保还不健全,一些边远山区这一办法尚未启动,缺乏贷款保证条件是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的一个重要因素。就农户抵押物来看,仅仅是陈旧的农机具和房屋,由于农村距城区较远,这些抵押物多数未经过公证和过户。对农户的大额贷款的抵押实际是形同虚设,一旦贷款出现风险,抵押物难以受到法律保护。尤其是近年来农民收入普遍下降,稍有风险的项目不敢开发,农民单纯依靠种养业,收入很低,对贷款缺乏承受能力。大额信用贷款放出后很少能够归还,因此信用社非本社的存单作质押,一般不放大额贷款,而单纯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很少有大额存单进行质押,这必然影响到大额贷款的发放。
『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贷款有吗
可以贷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农业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借款申请人除符合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和单项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三)大田作物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四)水产品养殖。鱼池、网箱精养面积不低于50亩,大湖、水库散养面积不低于500亩。(五)设施及特种农业。采取温室大棚等设施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以及从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种农业的,种植或养殖面积不低于5亩。(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或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标准的50%。
望采纳
『陆』 我有家庭农场想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必须中国公民,个人无息贷款申请人需要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能多于45周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是无法申请的。
2、具备稳定的住址,有当地的常住地址,即固定的住所,有本市户口。换言之,申请人若要申请无息贷款,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
3、征信良好,无息贷款申请人有着良好的信用以及还款能力,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息贷款不同于其它的贷款,需要提供担保、保证人担保。
4、借款用途,这是无息贷款的条件的关键,贷款的用途若是用于项目建设或者自主创业,那么项目有可行性,且有利于社会的经济良好发展,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拓展资料:
家庭农场贷款是“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贷款”的简称。我国农业银行对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生产和生活资金需要而发放的贷款。国营农业企业贷款的一种。贷款对象主要是经营粮食、经济作物生产及养殖、渔业生产的各种专业户和少数大面积承包户。借款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持有经国营农场批准的家庭农场证件和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有与农场签订的承包合同;有一定数量的自有流动资金;经济效益好,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必要时要求有偿还能力的单位担保等。
贷款种类包括: 农业生产费用贷款,解决其开支农业生产费用的资金需要; 农业生产设备贷款,解决其添配必要的生产设备的资金需要; 农业开发性贷款,用于解决其开荒、造林等投资的资金需要。生活贷款,用于生活费开支的需要。家庭农场贷款一般为信用贷款。
银行掌握的办法是:
(1)一般借款户凭信用鉴定出具借据,办理贷款手续。对信用关系不好,或经营风险大的借款人,实行担保贷款;
(2)贷款额控制在当年出售商品的15—20%范围内,当年借,当年还,年末实现收放平衡;
(3)区别不同的借款户,实行不同的贷款管理方式。
农业贷款简称“农贷”。农业银行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生产所需资金发放贷款的总称。贷款对象是国营农业企业、集体农业企业和农户。国营农业企业贷款包括: 国营农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国营农业企业投资性贷款、农办工商企业技术改造贷款和家庭农场贷款。集体农业企业贷款包括: 集体农业生产费用贷款、集体农业生产设备贷款、乡镇企业贷款、信用合作社贷款和农民个人贷款。
农业贷款是商品经济一定程度发展的产物。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封建社会,农业经营者借入资金多来自高利贷。到资本主义社会,高利贷为借贷资本所代替,农村中信用合作组织也发展起来,农业贷款多由银行和信用合作组织提供。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生产单位所需资金不断增加,发放农业贷款的机构、项目、数量也显著增加。有的国家不但商业银行、农业专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组织发放,同时政府还另设专门的农贷机构提供。贷款期限先是短期,以后又增加中期、长期。贷款项目也多种多样,如生产资料的购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以及农民家计、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等。
『柒』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什么意思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其依法取得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可以抵押贷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的承包方式,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为保证社员基本生活条件,普遍存在、人人有份的权利,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性质和福利功能。这种权利作抵押,一旦抵押权人的权利实现,抵押人就可能丧失起码的生存条件,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以此作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