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银保监局突发通知!未封顶楼盘不可贷款买,复查6个月内已放贷款
凤凰网房产上海讯 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8个方面从严监管房贷审核,再次为上海的限购政策加码。
通知要求 “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利用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应为已竣工验收的房屋。”
同时,银保监局针对夫妻离异贷款买房也做出补充要求, “要按照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
通知中明确打击“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
政策罕见地追溯过往,要求“各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
以下为政策原文:
『贰』 房地产金融监管不断加码 围剿违规流向楼市经营贷
在“房住不炒”基调下,监管部门抑制房地产过热的努力不仅体现在频出的限购政策上,如今的重心也日渐转向加强流向房地产的资金监管。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的发言再次对此予以强调。在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郭树清表示,房地产目前金融化倾向较强,如果未来房地产热度消散,持有众多房产的炒房者个人财产会有极大损失,贷款无法偿还,推高银行的不良贷款率,经济生活将发生极大混乱。因此,必须积极又稳妥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事实上,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已经在金融端对房地产领域泡沫化打出一套相互配合的“组合拳”,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2020年底,央行等有关部门对银行进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从资金占比上严控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资金。而在近期,各地银保监局更是加强“经营贷”流向监管,严打其流向房地产市场。
集中度管理“张弛有度”
2020年的最后一天,房地产行业在“三条红线”之后再次迎来金融端的强力监管。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行业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机构覆盖范围、管理要求及调整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某房地产企业资深管理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称,新规对市场影响度有限,尤其是刚需群体,但对于近期的一线城市炒房热度有一定打击。而对房企来说,则更利好头部品牌房企,银行战略会把稀缺额度留给这些房企,中小房企贷款难度增大,现金流压力也会提高。
《通知》提及,此次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根据银行类型一共分为五档。中资大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中资中型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20%;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2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7.5%;县域农合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7.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12.5%;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这也意味着,银行规模越大,房地产贷款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越高。
据业内人士介绍,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是大行在做,因为其吸储量较大,资金成本相对低,做房贷“划算”。而地方小银行则相反,若非与房地产开发商建立一定程度的合作,基本不会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通知》中针对银行规模的不同制定出不同房地产业务占比上限。
Wind数据显示,2013~2019年,A股上市的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占总贷款余额的比例由17%逐年上涨,至2019年末已达到27%。
增速方面,2013~2019年,35家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额快速上涨,由17%增至35%,随后逐年回落至15%。央行每年发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也对此趋势有所印证,2017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9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低14.5个百分点。2018、2019年增速均相比上年同期有所放缓。2020年末,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5%,增速进一步放缓。
郭树清近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就明确提及:“房地产的核心问题就是泡沫比较大,很多人买房子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投资或者投机,这是很危险的。”他同时表示,目前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势头得到遏制,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8年来首次低于各项贷款增速。这个成绩来之不易,相信房地产问题可以逐步缓解。
202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20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9.58万亿元,同比增长11.7%,比上年末增速低3.1个百分点,连续29个月回落;同时,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1.91万亿元,同比增长6.1%,增速比上年末低4个百分点。
此次央行及银保监会对于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管理同时坚定“一城一策”的管理方式,极力避免制度僵化可能造成的金融风险。《通知》显示,地方监管可以结合所在地具体情况和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进行2.5个百分点的增减。
《通知》下发后,上海、四川、山东、辽宁等地皆针对本地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下发相应通知,其中对区域内部房地产贷款考核部分指标上限进行调整。
例如,辽宁方面将第三档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14.5%,较央行数据上调两个百分点;第五档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调整为8.5%,较央行数据上调1个百分点。四川方面也类似,将第四档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占比上限上调1.5个百分点至14%。
山东银保监局则将辖内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标准上限调高2.5个百分点至25%。对此,山东银保监局对外表示,该安排是考虑后续规范非标投资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为资金实际投向房地产领域,但短期内无法收回,确需回表处理的留出必要空间。福建方面出台的细则则表示,对于调整确有困难的超标机构业务调整过渡期,经申请允许过渡期最长为6年,确保超标机构平稳过渡。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紧缩调整,或将会对某些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比例产生影响。3月8日,郑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意见和建议的通知》,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不变,但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相较此前的60%有所下调。
郑州市住房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陈建功对媒体解读称,首套住房贷款比例不变意在保障在郑州长期缴存公积金的刚需的贷款需求。但由于目前不少银行已经缩紧贷款,将会给公积金部门带来不小的压力,因此对于非刚需、二套房、异地贷款者,贷款比例未来可能会有所降低。
严打经营贷流向楼市
除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和住房贷款的调整外,监管层遏制房地产泡沫化的决心体现在金融端,还包括对“经营贷”的严格监管。
有银行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经营贷流向楼市有两大原因:首先,经营贷流向监管困难,银行方面仅能获悉钱款流向,但买卖交易是否构成难以确认,这种情况下,如果资金空转几手流入楼市,监管难度也会随之加大,对于购房者而言可操作空间很大。其次,经营贷能贷出的资金量比消费贷大很多,对于炒房者来说诱惑更大。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则提及,由于政策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目前经营贷利率普遍低于消费贷,或也成为经营贷流入楼市的一大原因。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同时表示,出于对不良贷款率的考虑,银行方面主观上并不想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发放力度,但政策扶植下,银行方面压力较大。赵秀池则进一步表示,资本逐利的特性使得中小微贷款未必有实际效果。
2021年3月10日,在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最后一场“委员通道”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提及,2021年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贷款将会增长30%以上。如何使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扶植落向实处,而非流向房地产领域,助长其泡沫化程度? 对“经营贷”流向的严格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1月底,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率先开始严打经营贷流入楼市。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消息称,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近期北京市区住建部门多次约谈和持续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要求不得参与“经营贷”“首付贷”“消费贷”等任何违法违规的房地产金融活动。同时,新华社消息称,北京多家股份制银行上调经营贷利率。
某国有四大行北京地区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并未上调经营贷利率,在资金去向监管方面,大行始终相对严格。
2021年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地区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该行经营贷利率还未上调,但对贷款去向审核的确更加严格。
除此之外,广州、大连、重庆、苏州等地银保监局皆对当地银行经营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作出处罚。近日流传的一份来自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则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贷款用途”的相关规定,银行宣布合同下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限时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目前全国楼市的运行态势和2015~2016年很类似:从深沪蔓延到广州、北京以及其他热点二线城市,整个都市圈的热度都在明显回升。不控制经营贷的流向将可能助推新一轮泡沫。对这一点监管层认识是很清楚的,所以严打经营贷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将是今年房地产调控的主要工作,也关系到今年的楼市能不能稳定下来。
『叁』 上海银保监局连夜发文,要求住房不封顶银行不予个人放贷
控制按揭总量,降低炒房预期,上海又迎来了一拨政策加码。
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提出8条要求,包括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审核、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风险排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上海银保监局官网截图
新规或延缓房企回款进度
克而瑞研究中心总经理林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相当于准现房销售,将使上海住宅项目周转速度减缓。“预售制没有改变,房企可以继续卖期房,但贷款要到结构封顶才能放下来,这将拖慢房企销售回款的进度。”
据悉,上海目前预售的标准之中,对于多层住宅是要求主体结构封顶,而高层住宅要求基本结构成型。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政策要求所有即使达到预售标准的新房,也必须主体结构封顶才可发放贷款,明显提高了房贷的发放门槛,会直接放缓不少新房项目的上市节奏及销售速度。对于意在加速去化回笼资金、尤其是在意去化的开发商,这一政策无疑减少了大量预售资金流入。
一般来说,房企的预售资金对于自身的现金流影响面极大,预售资金减少不但可能减缓整体开发的速度,还会提高降负债的难度。张波预计,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现一定降速。这一政策同时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体现,突出了对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加强,强化了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实现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的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重点支持首套中小户型的政策,则体现出对上海新市民首套购房需求的保护。
林波表示,如今销售采用摇号制,房企自己不能选择客户,就只能牺牲自己的回款进度。以前在上海楼市大热时,有些开发商已经实现了开盘即回款的光速。如今这一政策或延缓开发商的回款速度,大大降低了周转效率。
一位房企营销总则告诉记者,这是从资金上卡,这样的结果是楼市供应更少了,相当于在上海开发房地产的回报率不高了。
他举例说,原先一块地10个月就能开盘,2个月后银行贷款就能放下来,今后要3个月之后才能放款。“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的规定,将直接导致(以18层住宅为例)开发商按揭款要慢上3~6个月时间。
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对此,张波表示,该政策明确指向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审贷管理,并强化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通过经营贷和消费贷的形式获得资金来买房的确值得重视,通过这一方式不但会变相降低购房门槛,同时还提升了房地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真正需要流入中小企业资金却变相流入楼市,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张波表示,结合今年1月21日的政策,上海从金融角度加大对假离婚购房的打击力度。通过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可以从源头打击炒房的苗头,封堵非理性购房的行为,同时还能有效对房地产金融风险提前进行规避。值得关注的是,黑名单制度的惩戒信号明显,向社会释放出明确打击违法违规申请房贷的行为,同时对房价的稳定也起到侧面作用。
《通知》还要求,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这一政策直指中介机构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过桥资金’,违规帮助购房者获得不实的证明信息,并由此获得购房资格或取得变相降低购房门槛。”张波表示,通过黑名单方式对中介行业形成震慑作用,净化行业风气,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肆』 上海下发地方版房地产贷款集中度通知
在央行、银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近两月后,近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银保监局下发了地方版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通知,与广东和海南不同的是,上海的相关监管指标与上述《通知》保持一致,并未修改辖内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考核指标具体上限。
也就是说,根据《通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包括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两项指标,对于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银行,《通知》规定,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2.5%、17.5%;17.5%、12.5%;12.5%、7.5%。而上海照此执行。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广东分别提高了第三档、第四档相关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2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海南则提升了第三档相关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2.5个百分点。
广东、海南之所以可以在《通知》的基础上有所放宽,是因为根据《通知》,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本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客观上来说,上海三、四、五档银行较少,本地法人银行中资产规模较大的上海银行也被划归到第二档中,因此地方版房地产集中度管理制度约束的银行并没有很多家。而从不上浮考核指标上限的做法来看,上海较为严格,并且合规压力较轻。
『伍』 上海银保监局连夜发文,住房不封顶银行不予个人放贷,这释放了什么信号
2021年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提出8条要求,包括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审核、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风险排查等。
一般情况下,房企的预售资金对于自身的现金流影响面儿极大,预售资金减少,不但可能减缓整体开发的速度,还会提高降负债的难度。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现一定降速。这一政策同时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体现,突出了对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加强,强化了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实现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的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重点支持首套中小户型的政策,则体现出对上海新市民首套购房需求的保护。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此外,《通知》要求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政策直指中介机构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过桥资金”,违规帮助购房者获得不实的证明信息,并由此获得购房资格或取得变相降低购房门槛。通过黑名单方式对中介行业形成震慑作用,净化行业风气,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陆』 重磅!这个一线城市连夜发文 加码个人住房信贷管理
(记者 吴若凡)控制按揭总量,降低炒房预期,上海又迎来了一拨政策加码。
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印发《上海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提出8条要求,包括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审核、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信贷资金用途管理、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风险排查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新规或延缓房企回款进度
克而瑞研究中心总经理林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相当于准现房销售,将使上海住宅项目周转速度减缓。“预售制没有改变,房企可以继续卖期房,但贷款要到结构封顶才能放下来,这将拖慢房企销售回款的进度。”
据悉,上海目前预售的标准之中,对于多层住宅是要求主体结构封顶,而高层住宅要求基本结构成型。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政策要求所有即使达到预售标准的新房,也必须主体结构封顶才可发放贷款,明显提高了房贷的发放门槛,会直接放缓不少新房项目的上市节奏及销售速度。对于意在加速去化回笼资金、尤其是在意去化的开发商,这一政策无疑减少了大量预售资金流入。
一般来说,房企的预售资金对于自身的现金流影响面极大,预售资金减少不但可能减缓整体开发的速度,还会提高降负债的难度。张波预计,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现一定降速。这一政策同时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体现,突出了对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加强,强化了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实现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的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重点支持首套中小户型的政策,则体现出对上海新市民首套购房需求的保护。
林波表示,如今销售采用摇号制,房企自己不能选择客户,就只能牺牲自己的回款进度。以前在上海楼市大热时,有些开发商已经实现了开盘即回款的光速。如今这一政策或延缓开发商的回款速度,大大降低了周转效率。
一位房企营销总则告诉记者,这是从资金上卡,这样的结果是楼市供应更少了,相当于在上海开发房地产的回报率不高了。
他举例说,原先一块地10个月就能开盘,2个月后银行贷款就能放下来,今后要3个月之后才能放款。“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的规定,将直接导致(以18层住宅为例)开发商按揭款要慢上3~6个月时间。
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对此,张波表示,该政策明确指向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审贷管理,并强化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通过经营贷和消费贷的形式获得资金来买房的确值得重视,通过这一方式不但会变相降低购房门槛,同时还提升了房地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真正需要流入中小企业资金却变相流入楼市,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张波表示,结合今年1月21日的政策,上海从金融角度加大对假离婚购房的打击力度。通过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可以从源头打击炒房的苗头,封堵非理性购房的行为,同时还能有效对房地产金融风险提前进行规避。值得关注的是,黑名单制度的惩戒信号明显,向社会释放出明确打击违法违规申请房贷的行为,同时对房价的稳定也起到侧面作用。
《通知》还要求,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这一政策直指中介机构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过桥资金’,违规帮助购房者获得不实的证明信息,并由此获得购房资格或取得变相降低购房门槛。”张波表示,通过黑名单方式对中介行业形成震慑作用,净化行业风气,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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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上海连夜发文 要求住房不封顶银行不予个人放贷
◎上海连夜发布通知,就持续做好个人住房信贷管理相关工作提出8条要求。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
每经记者 吴若凡 每经编辑 魏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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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或延缓房企回款进度
克而瑞研究中心总经理林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指出,严格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相当于准现房销售,将使上海住宅项目周转速度减缓。“预售制没有改变,房企可以继续卖期房,但贷款要到结构封顶才能放下来,这将拖慢房企销售回款的进度。”
据悉,上海目前预售的标准之中,对于多层住宅是要求主体结构封顶,而高层住宅要求基本结构成型。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告诉记者,政策要求所有即使达到预售标准的新房,也必须主体结构封顶才可发放贷款,明显提高了房贷的发放门槛,会直接放缓不少新房项目的上市节奏及销售速度。对于意在加速去化回笼资金、尤其是在意去化的开发商,这一政策无疑减少了大量预售资金流入。
一般来说,房企的预售资金对于自身的现金流影响面极大,预售资金减少不但可能减缓整体开发的速度,还会提高降负债的难度。张波预计,今年一季度上海商品房去化速度可能出现一定降速。这一政策同时也是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体现,突出了对个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加强,强化了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实现严格控制个人住房贷款的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重点支持首套中小户型的政策,则体现出对上海新市民首套购房需求的保护。
林波表示,如今销售采用摇号制,房企自己不能选择客户,就只能牺牲自己的回款进度。以前在上海楼市大热时,有些开发商已经实现了开盘即回款的光速。如今这一政策或延缓开发商的回款速度,大大降低了周转效率。
一位房企营销总则告诉记者,这是从资金上卡,这样的结果是楼市供应更少了,相当于在上海开发房地产的回报率不高了。
他举例说,原先一块地10个月就能开盘,2个月后银行贷款就能放下来,今后要3个月之后才能放款。“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的规定,将直接导致(以18层住宅为例)开发商按揭款要慢上3~6个月时间。
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完善调查、审查手段;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严格控制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贷支出与收入比、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多渠道核实借款人真实收入水平,防止通过假流水、假证明等造假行为虚增偿债能力。
对此,张波表示,该政策明确指向引导商业银行加强审贷管理,并强化对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加大核查力度。通过经营贷和消费贷的形式获得资金来买房的确值得重视,通过这一方式不但会变相降低购房门槛,同时还提升了房地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真正需要流入中小企业资金却变相流入楼市,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通知》要求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尤其是夫妻离异借款人限贷资格的审查,防止借款人规避限购、限贷等行为给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带来的影响;充分利用各类征信和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借款人信用信息,结合借款人信用状况,严格审批个人住房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张波表示,结合今年1月21日的政策,上海从金融角度加大对假离婚购房的打击力度。通过强化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审批,可以从源头打击炒房的苗头,封堵非理性购房的行为,同时还能有效对房地产金融风险提前进行规避。值得关注的是,黑名单制度的惩戒信号明显,向社会释放出明确打击违法违规申请房贷的行为,同时对房价的稳定也起到侧面作用。
《通知》还要求,严格开展房产中介合作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这一政策直指中介机构违规向购房者提供‘过桥资金’,违规帮助购房者获得不实的证明信息,并由此获得购房资格或取得变相降低购房门槛。”张波表示,通过黑名单方式对中介行业形成震慑作用,净化行业风气,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捌』 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监管要求陆续下发,上海、广东等地获“松绑”
各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渐次落地!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央行、银保监会去年底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后,包括广东、海南、上海、浙江、厦门等地已分别下发当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
其中,广东、海南、上海、浙江等地监管部门结对当地法人银行的考核上限予以上调,但获得“松绑”的银行档位、上调幅度均有所不同。
厦门版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监管要求则与央行、银保监会此前通知保持一致。此外,重庆、江苏等地银行业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反映,当地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考核指标上限也参照央行标准执行,未予上调。
厦门发布房贷集中度考核要求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已于1月下旬下发《关于厦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
根据通知,厦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属于第三档、第五档。其中,第三档机构包括厦门国际银行、厦门银行、厦门农商行,第五档机构包括厦门同安农银村镇银行、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两档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2.5%、17.5%;12.5%、7.5%。
这意味着,厦门版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考核指标与央行、银保监会通知要求保持一致。
在这之前,央行、银保监会于2020年底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对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五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
其中,第一档的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和32.5%;第二档的中资中型银行两项占比分别为27.5%和20%;第三档的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两项占比分别为22.5%和17.5%;第四档的县域农合机构两项占比分别为17.5%和12.5%;第五档村镇银行分别为12.5%和7.5%。
而除厦门外,重庆、江苏等多地银行业人士也向记者反映,当地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考核指标上限参照央行标准执行,未予调整。
部分地方监管上调考核上限
另一边,立足当地实际情况,有部分地方监管部门上调了本地法人银行的考核上限。
其中,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于2月4日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地方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广东(不含深圳,下同)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提出要求。
具体为:第三档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4.5%、19.5%;第四档银行两项占比上限分别为20%、15%;第五档银行两项占比上限分别为12.5%、7.5%。
这意味着,广东对辖内第三档、第四档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提高了2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和2.5个百分点、2.5个百分点;第五档银行则参照此前央行、银保监会通知执行。
以2019年末数据计算,广东地区500亿元资产规模以上的地方银行中,大部分满足前述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要求,但在房地产贷款占比方面普遍有所超标。其中,中山农商行、惠州农商行等两项贷款占比超标较多。
而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保监局今年1月下发的辖内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相关管理要求通知中,第三档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不变,第四档、第五档银行两项占比考核要求则分别上调1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
此外,上海对第三档、第五档相关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分别提高了2个百分点、1.5个百分点;海南对第三档相关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提高了2.5个百分点。
各地银行“因城施策”
事实上,在央行、银保监会此前发布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通知中,已经给各地监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当地银行适度松绑留出了空间。
通知提及,央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监管政策相对灵活、‘因城施策’。对于个别地区而言,本来涉房贷款占比就高,如果把监管考核上限定的太低,反而会对当地银行的发展造成一定影响。”招商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廖志明表示。
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认为,各地政策对不同类型的银行明确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有助于银行灵活执行中央房贷政策。
“类似政策下,不同银行的房贷业务会有所变化,对于相关购房者来说,也需要积极了解各地银行贷款政策,减少贷款办理的风险。大方向看,房价过热的城市等所在银行,其上限上调空间小;而信贷额度充裕的城市,上调的空间较大。”严跃进表示。
与此同时,也有个别超标中小银行高管表示,一边是涉房类贷款新增难,另一边是互联网贷款政策收紧,而往年这都是业务重点,所以业务压力还是比较大的。
廖志明表示,整体来看,今年贷款需求仍然非常旺盛,银行可以投放的领域较多。“一是政府投融资项目需求;二是房地产融资虽然受房贷集中度政策影响,但需求还在,银行房地产贷款增量并不会明显下滑,更多地是平稳增长;三是明显改善的融资需求,包括制造业贷款、个人消费类及信用卡贷款等。”
『玖』 京沪两地发文严查经营贷消费贷违规入楼市
随着近期楼市的持续火热,多地金融监管部门也纷纷出手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入市。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消息称,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同时,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
无独有偶,1月29日晚间,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对2020年6月份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
近来深圳、上海、杭州、广州、成都等地楼市火热,楼价显著上涨,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作为调控楼市的重要一环,个人信贷资金违规入市再次成为重点打击的对象。同时,随着个人房贷集中度考核的落地,未来个人按揭贷款将有望从量和价两方面调控影响个人房贷增量资金入市。
京沪严查个人信贷资金
违规入楼市
北京银保监局1月30日下午发布消息表示,已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同时,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银行自查及监管核查情况,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积极行动,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随着年初房贷集中度考核的正式落地,北京银保监局也按要求“因城施策”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综合考虑银行资本水平和业务发展能力,科学测算指标合理性基础上,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明确了辖内中资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导相关银行在满足首都居民“刚需”的前提下,稳健开展房地产相关业务。
除北京银保监局外,上海银保监局近日发文提出,要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防范借款人或受托支付对象通过非常规大额取现、中间人过渡资金等各类方式规避用途管理。
同时,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证明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房贷受控增长
将致今年信用投放收缩
调控房地产信贷政策是稳定楼市的重要抓手。随着近期楼市的再度火热,个人信贷政策进一步趋严。除了上述提及的严查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外,作为个人信贷资金入市的正规渠道——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新增投放量受限。
一国有大行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在房贷集中度考核发布之前,去年银行就陆续接到窗口指导,要求控制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增速,一些银行当年新增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规模甚至是零增长,该行部分重点城市的分支机构去年上半年就用完了全年的个人房贷投放额度,到了下半年只能通过存量房贷到期移位再贷满足新需求。
同时,房贷集中度考核虽然对个人房贷的直接影响是控制新增个人房贷规模,但市场普遍认为,在规模受控的前提下,个人房贷利率或会有所上行。近日,工农中建四大行集体上调了广州地区的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其中,首套房贷款利率从原来的LPR+40BP(基点)上调为LPR+55BP,二套房贷款利率从原来的LPR+60BP上调为LPR+75BP。变更后首套房贷的利率为5.2%,而二套房则为5.4%。各家银行利率在此基础上可能还有略微调整。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表示,从过往经验看,信贷增速往往是房地产价格增速的领先指标,政策层通常通过信用投放的收缩以及配套的限购限贷政策来调控房地产价格,以防房地产价格泡沫的出现。当然,在房地产相关信贷供给有所收缩的情况下,房地产贷款利率也将会有上行的动力,从而“结构性”调控地产相关信贷。
“不过,由少投放房贷所腾挪出的信贷缺口短期内无法完全被其他信贷需求所弥补,预计2021年信用投放将呈现平稳收缩的态势”。明明称。
恒大经济研究院院长任泽平称,去年末以来,广义流动性拐点出现,但结构性信用扩张仍在继续,企业中长期贷款持续增长,企业贷款利率继续下降。预计2021年宏观审慎管理加强,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从房地产融资、地方债、影子银行三大方向结构性收紧金融信用政策。
『拾』 多地调高银行房贷集中度上限 房贷管控会放松吗
近两日,各地陆续上调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的消息在市场发酵。据媒体报道,广东、海南、上海、浙江等地已下发当地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对当地法人银行考核上限予以上调。相应政策将对各地银行的房贷投放额度带来直接影响。另据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山东银保监局与央行济南分行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辖区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标准上限调高2.5个百分点。
据悉,山东此次安排调高辖区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2.5个百分点,是考虑后续规范非标投资业务和表外理财业务,为资金实际投向房地产领域但短期内无法收回,确需回表处理的,留出必要空间。根据要求,日常城商行、民营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依然按照原标准,存量房地产业务超过原标准的银行,要在确保稳妥的前提下积极进行压降;未超过原标准的银行,要依法合规审慎开展业务,严格控制规模盲目增长,切实防范授信风险。
此前,2020年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划定房地产贷款“两条红线”。《通知》明确对中资大型银行、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共5档机构分类分档设置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
其中,第一档的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和32.5%;第二档的中资中型银行两项占比分别为27.5%和20%;第三档的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两项占比分别为22.5%和17.5%;第四档的县域农合机构两项占比分别为17.5%和12.5%;第五档村镇银行分别为12.5%和7.5%。
而在彼时的《通知》中,已给各地监管部门对当地银行适度调整留出了空间。《通知》指出,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同所在地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可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辖区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特点,以通知第三档、第四档、第五档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基准,在增减2.5个百分点的范围内,合理确定辖区内适用于相应档次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近期多地纷纷提高部分银行的房贷集中度监管上限有何影响,房贷管控是否会松动也引起业内关注。
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近日,多地开始出现差别化、小幅度上调银行房贷集中度上限,主要是为缓解部分区域中小银行经营压力,近年中小银行面临疫情冲击、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处置和监管环境变化等,部分中小银行经营压力较大;同时,这种调整也体现了监管弹性,根据各地中小银行面临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本次监管指标微调,主要集中在第三档、第五档小型银行,且幅度有限,整体的房地产贷款监管指标框架稳定,国内房地产调控并未出现松动。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进一步表示,此次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各地在积极落实房贷集中度政策,也说明不同银行调整的空间不一样,其中第一档和第二档的银行普遍属于房贷业务比重大、金融风险管控责任大的银行,所以上限上调的空间不大。而对于一些中小银行,尤其是和农村相关业务挂钩的银行,其贷款政策可以更为灵活。后续各地城镇化和市民化过程中,部分银行贷款上限提高,其支持进城购房等方面会更游刃有余。类似政策下,不同银行的房贷业务会有所变化,对于相关购房者来说,也需要积极了解各地银行贷款政策,减少贷款办理的风险。大方向看,房价过热的城市等所在银行,其上限上调空间小;而信贷额度充裕的城市,上调的空间要较大。
谈及后续房贷管控和发展趋势,在周茂华看来,国内一二线等热点城市房地产具有一定风向标作用,同时,这些城市的房价已经处于高位,这些城市调控政策将继续保持,并加快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国内楼市“房住不炒”、“稳”是主基调。接下来,国内房地产信贷或保持适度增长,监管将落实此前出台的房地产“三条红线”和银行房地产贷款“两条红线”,各银行房贷业务将出现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