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现在中国还可以向日本要战争赔款吗为什么中国放弃赔款日本没怎么领情哪
关于战争赔偿问题,是老一辈领导人出于中日关系的大局着眼,对日本人放弃战争赔偿,我想老一辈领导人希望看到的是中日因此走上睦邻友好,世代和平相处的道路。但是现今日本从来没有也一直没有对其所作的行为发自内心的悔过和承认。而且现在公然还侵吞中国的领土。所以我一直想当初我们国家的决策是不是过于怀柔了。看看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每一次都是受害者,国外列强虎视眈眈,清政府大把大把的白银赔偿给了外国。没有看到人家少要一分钱的战争赔偿。反而这些国家有了资金和本钱都发展的非常迅速,这是事实,而且人家发展起来了还要制约你的发展。回头再看日本在战后如推荐答案所说做了一些看似对中国发展和帮助有益的事情,其实是日本人自然地反映,还能称之为日本“人”。做一个比喻如果一个人不分缘由为了自己的满足欲望对他人施以拳脚,打完后在正义的力量下迫使其悔改,他应该怎样做。他的心理又是如何?日本战败我们没有找他赔偿,反过来人家发展好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心态来帮助你,你还在感恩戴德。中国人真是孔圣人的后代。所以我认为到什么时候自己的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其实国与国之间除了应有的感情其实更多的是一种尊重,这个怎样来,就是你比他发展的更快更好,但是显然我们已经落后了,不要再给自己和他人找美丽的外衣了。钓鱼岛事件已经体现出这样的规律和准则了。不能再后退了!
⑵ 中国人民银行存贷款利率表从1978年至今谁能找出来急!
利率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各个银行都是一样的,下面是农行存款利率表
项目 年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 0.40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2.60
半年 2.80
一年 3.00
二年 3.90
三年 4.50
五年 5.00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2.60
三年 2.80
五年 3.00
3.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打6折
二、协定存款 1.21
三、通知存款 .
一天 0.85
七天 1.39
注:人民银行历次存款利息调整对照表
⑶ 贷款78万年利率4.25还20年利息是多少呢
利息一共379206.93RMB
⑷ 贷款78万 利率5.39 30年和25年每个月利息差多少,怎么算,每个月利息差多少
你先按78万元的贷款本金和5.39的利率和30年的还款期算,每个月的贷款月供在6000元左右。然后,如果是25年的期限的话,也就是月供6000元的六分支五。一个月的月供也就是5000元上下。
⑸ 七十八万的房屋贷款按20年还完,利息是多少
目前人行公布的5-30年(含30年) 贷款年利率是4.9% ,若贷款78万元,按基准利率试算,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还款,利息总额是445119.26元,每月还款金额是5104.66元,采用等额本金方式,利息总额是383792.5元,月还款额逐月递减。
若准备在招行申请贷款,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⑹ 二战后中国人对越南人民的迫害,是真的还是假的
完全胡说八道
1、1950-1978年中国共援越200多亿美元,兑换成黄金现在价值约五万多亿元人民币
从1950年胡志明向中方求助开始,到1978年两国交恶中方完全撤出援助止,中国对越南的援助大致分为四个阶段:1950-1954年援越抗法,期间以军事援助为主;1954-1964年援助越南独立后的建设;1965-1973年援越抗美,提供全面而巨额的援助;1973-1978年助其战后重建。在这近30年中,中方对越南的援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A、外交承认和支持:1950年1月18日,中国政府在国际上率先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为此,中方不惜得罪法国,据刘少奇在北京接见黄文欢时说:“中国承认越南民主共和国,相信法国会延缓承认中国,但我们不怕。”而在1964年美越进入全面战争前后,中方支持越南的态度更加坚决,比如1964年6月24日,毛泽东在接见越南人民军总参谋长文进勇时明确表态说:“用不着怕美国干涉,无非就是再来一次朝鲜战争。中国军队己经做好了准备,如果美国冒险打到北越,中国军队就开过去。我们的军队想打仗了。美国人要想想,中国人不是没有腿的,美国人能出兵,中国就不会出吗?我们去你们那里,跨一步就到了。我们应该无条件地加入到反对共同敌人的战斗中去。”也正是在这种思路下,中国明确表示 “中国人民将给南越人民以一切必要的物质支援,包括武器和一切作战物资。”援助的原则是“你们不请,我们不去。你们请我们哪一部分,我们哪一部分去。这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你们手里”。
B、物资上的援助。从1950-1978年援越抗法、援越抗美和帮助其重建,中国共向越南提供的各种援助总额为203.6845亿元(人民币)。其中:一般物资援助金额为100.6742亿元,约占援助总额的50%,包括粮食500万吨、石油200万吨、汽车3.5万辆、船只600多艘;军事援助金额为49.6679亿元,占援助总额的24%,包括枪213.8万支(挺),炮7万余门,枪弹12.4亿发,炮弹1807万发,舰艇176艘,中型和水陆坦克552辆,装甲输送车320艘,飞机170余架,炸药1.824万吨,有线电机6.5万部,无线电机3.5万部,军服1117万套……可以装备200万人,约合人民币42.6亿元。成套项目援助为36.2619亿元,占援助总额的18%,建设项目为450项,己完成339项,包括轻重工业工厂、医院、研究所的成套设备;援助美元现汇6.35亿元,占总额的8%。特别是,中国在外汇紧缺的情况下还援助了几亿美元外汇供越南机动使用。
C、派兵入越参与后勤保障和作战。1965年5月16日,胡志明与毛泽东在长沙进行会谈,胡志明告诉毛泽东越南政府已经决定从后方抽调更多的兵力到前线,这样一来,后方后勤保障工作就要受到影响。他向毛泽东提出请求:中国方面能不能把越南后方一些地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下来,这样越南就可以调动兵力上前线。毛泽东当即表示同意。1965年6月9日,根据越方的要求,中国陆续派出了防空、工程、铁道、后勤等部队入越执行军事任务,至1968年3月止,先后入越的部队共23个支队、95个大队另83个小队,计32万余人,最高年份为17万余人。中国支援部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其中防空作战部队共对空作战2150余次,击落敌机1707架,击伤敌机1608架。工程保障部队修筑坑道2.56万余米、各种工事300余个;新建、改建公路7条,长1206公里;新建铁路117公里,改建铁路362公里,抢建便线便桥98公里;修建机场1个,修建飞机洞库2个,架设陆地通信线路330杆公里;铺设海底通信电缆90余公里。
D、免费帮越南运输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援助。越南抗美战争期间,通过中国铁路转运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援越物资达179列火车5750个车皮,共63万吨,中方免收运费(过境)8300万元人民币。
据统计核算,中国向越南直接提供的物资和中国部队赴越的军费开支,按当时国际价格计算,总额在200亿美元以上,如果按照当时的价格兑换成黄金,现在价值5万多亿元人民币(编者注:1971年之前美元兑黄金价格为35美元/盎司黄金,72-78年美元与黄金脱钩后按200元/盎司黄金换算,现在的价格是1600美元/盎司黄金。当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1美元=6.2人民币元)。在上述援助总额中,除无息贷款约14亿元人民币外,其他均为无偿援助。即便是有偿的援助和贷款,中方也是能减免的就减免,以减轻越方的负担。比如1965年7月中越签订《中国给予越南经济技术援助的协定》时,中国将1963年借给越南粮食10万吨和1963-1965年为越南代购粮食19万6500吨、化肥88600吨,除己归还粮食3400吨、化肥18600吨以外的其余部分,全部赠送给越南,金额为人民币1.06亿元。…[详细]
2、中国还把夜莺岛秘密“移交”给了越南,成了越南的白龙尾岛
⑺ 中国60年代对外援助情况
老大们 60年代的中国你知道是什么样子吗? 还搞那么多的援助出来了,60年代初,中国自然灾害加上与前苏联关系不和,国内贫穷,吃饭都有问题,在中期时对于一贯喜欢爱面子的中国援助了:
1、援助阿尔巴尼亚:
援建了大量的企业,
中国给了阿国9亿元人民币.
2、越南:
对于越南,中国除了经济援助,更多的是无偿的作战和劳务援助。中国军人除了在一线作战之外,还在承担通信、后勤、筑路、扫雪,甚至还承担了为他们的农民挖沟、种地等事情。
中国还援助了枪21.8万支,大炮8630门,工兵、通讯器材、衣物、大米、药品、汽油、机车……
越南人1978年发起的对华战争中,他们用中国人送去的枪炮作武器,用中国人援助的成袋成袋的大米作支枪的架子和掩体的材料,来射杀中国的军人!……
3、朝鲜:
为朝鲜,支出了6亿元的战争费用,500万吨作战物资,很多中国儿女的性命……
1996年5月,援朝2万吨粮食;1999年6月,援助15万吨粮食,40万吨炼焦煤;2001年3月,朝在接待曾庆红到访时对我国“提供无偿援助表示感谢”。给的什么,给了多少,不详;2001年9月,朱邦造答记者时说,在中国元首访朝之际,要给朝方提供“粮食及物资援助”,数量不详。……
在60年代后期,中国国内就忙不过来了,国内闹起文革,专心的处理起所谓的国内阶级矛盾~~ 10年文革远比这些援助损失大的多啊~~ 让俺们中国至少倒退了20年左右~~!
⑻ 新中国成立后至1970年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资本主义国家
列宁
我国对外开放的历史与成就
2001年06月27日 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
建国以来,中国各方面突飞猛进地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惊人成就。这一方面主要归功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另一方面也依赖于世界经济、科技等领域的发展和我国采取的一系列对外开放的政策,在世界经济技术日益一体化的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是加强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一条重要的强国之路,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一、1949-1978年对外经贸往来取得的成就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就代表中国人民表达了愿意同世界各国开展贸易往来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愿望。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列强对我国采取了封锁政策以及我国自己政策上的失误和其他历史条件的限制,1978年以前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往来的规模和力度都无法与今天相比。
(一)对外贸易的发展
新中国的对外贸易,是在解放区已经开展的对外贸易的基础上,经过摧毁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和没收官僚资本、对民族资本外贸行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逐步建立起来的。
20世纪50年代,由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采取敌视、封锁的政策,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国际市场是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当时,我国根据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本着"积极协作,平等互利,实事求是"的方针,积极开展对苏联、东欧国家和其他友好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合作,不断突破西方国家的封锁、禁运,对医治我国战争创伤、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例如:1950年2月,中苏双方在莫斯科签订了关于苏联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3亿美元贷款的协定。此后,1951-1955年,中苏两国又签订了10笔贷款协议,总金额达12.74亿新卢布(折合人民币53.68亿元)。为了吸收外国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中国还与苏联、波兰共同投资创办了5个合资企业,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批中外合资企业。当时我国通过贸易和使用苏联政府贷款,从苏联和东欧国家引进156项建设项目的成套设备和技术,建设了一批钢铁、电力、煤炭、石油、机械、化工、建材等骨干企业,为我国的工业化打下了初步基础。那时,我国同社会主义国家的贸易额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1951年为52.9%,1952年到50年代末都在70%以上,其中对苏联的贸易额约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0%。
20世纪50年代期间,我国还为逐步发展同亚非民族独立国家的贸易关系、发展祖国内地同港澳地区的贸易和开拓对西方国家的民间及政府贸易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增进了同亚非国家的友谊,促进了亚非国家民族经济的发展,保障了对港澳地区的供应,扩大了对港澳出口及经港澳转口贸易,开辟了反封锁、打破禁运的新战线;我国继1950年同瑞典、丹麦、瑞士、芬兰建立外交和贸易关系后,又利用各种机会和途径,争取和团结其他西方国家工商界及开明人士,以民促官,推动我国同日本、西欧等西方国家和地区的民间贸易以至官方贸易。
1960年,随着中苏关系的变化,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开始转向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经过努力,我国同日本和西欧的贸易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中日贸易由20世纪50年代的民间贸易转入20世纪60年代的友好贸易和备忘录贸易;1963年我国同日本签订了第一个采用延期付款方式进口维尼纶成套设备合同,打开了西方国家从技术上封锁中国的缺口。1964年,中法建交,两国政府间贸易迅速发展,带动西欧掀起了发展对华贸易的热潮。到1965年,我国对西方国家的贸易额占全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957年的17.9%上升到52.8%。20世纪60年代,中国利用西方国家银行的卖方信贷,以延期付款方式从法国、英国、联邦德国、瑞典、瑞士、荷兰、比利时、奥地利和日本等国引进了65项先进技术设备,主要用于冶金、石油、化工、机械、电子、轻纺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总金额(包括利息)为2.8亿美元。
虽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我国的对外贸易遭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对外贸易自1967年起连续3年出现停滞和下降,但在周总理等老一辈革命家的关心和直接领导下,经过艰苦努力,我国的对外贸易从1970年开始逐步好转。20世纪70年代前期,国际环境发生了有利于我国的变化。1971年联合国恢复我国的合法席位。1972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中美发表《联合公报》,并在正式建交前恢复了贸易关系。之后,我国的对外关系取得了重大的进展,西方国家纷纷同我国建立外交关系或使外交关系升格。中日邦交实现了正常化,中国同欧共体建立正式关系,使我国对外贸易的国际环境明显改善,对外贸易额迅速增长。我们确定了"保持和扩大港澳、日本、新马市场,千方百计打开西欧、北美、大洋洲和其他市场"的方针,到1973年冬,我对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已占我进出口贸易的75%。1973年1月,毛主席、周总理批准了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增加设备进口、扩大经济交流的请示报告》,决定从国外引进43亿美元成套设备和单机。至1979年底,实际对外签约成交39.6亿美元,引进了包括13套化肥、4套化纤、3套石油化工、3个火电站、43套综合采煤机组等大型成套设备,除单机付现汇外,大部分是利用西方国家银行的卖方信贷,采用延期付款方式采购。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我国对外贸易在几经曲折中向前发展。1950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为11.35亿美元,其中出口5.52亿美元,进口5.83亿美元;到1978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发展到206.38亿美元,其中出口97.45亿美元,进口108.93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的经营和管理也由建国初期的国家统制对外贸易政策到1957年后适应国民经济转入计划经济,形成了国营外贸公司集中统一经营,国家对外贸公司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和统收统支、统负盈亏、管理和经营一体化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对外贸易被看作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补充手段,局限于互通有无、调剂余缺。
(二)对外援助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一直把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作为履行国际主义义务的重要内容。我国的对外援助是与我国的对外关系的发展和国内经济状况密切相关的。大体说来,1978年以前我国的对外援助可分为3个阶段:1950-1963年为初始阶段;1964-1970年为发展阶段;1971-1978年为急剧增长阶段。援助的内容是向受援国提供贷款或无偿援助。那时我国提供的贷款一般都是无息贷款。对外援助的方式包括成套项目援助、技术援助、物资援助及现汇援助等。
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我国共向66个国家提供了援助,帮助其中38个国家建成了880个成套项目。我国的对外援助创立了国际关系中真诚合作的典范,博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广泛赞扬和高度评价。此间,我国援建的坦赞铁路被誉为"解放之路"、"南南合作之路",在非洲乃至全世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增进了我国与第三世界国家的了解和信任;我国援外专家和医疗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突出的工作成绩成为联系中国人民和第三世界国家人民友谊的纽带,得到了第三世界国家人民的高度赞扬。
二、1978年后全方位开放的伟大成就
1978年以来,我国实行的对外开放政策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初步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有层次、有重点,由沿海向内地、自东向西、由南向北逐步推进的全方位开放格局,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对外开放的政策和实践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外向型经济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增强,促进了我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加入到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潮流之中。回顾对外开放的历史,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增强了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成就是十分巨大的。
第一,对外贸易发展迅速。
在1978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值仅有206.4亿美元,1986年达738.5亿美元,1997年则达到3250.6亿美元,19年增长了15倍多。其中,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以来的6年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最快的时期。1992-1997年间,我国对外贸易总值达14938亿美元,比从新中国成立到1991年的总和还要多,年均增速为15.7%,这个速度不仅高于同期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而且比世界贸易的年均增长速度高出近8个百分点,对外贸易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也大大提高,位次排列由1978年的第32位跃升为1992年的第11位,并在保持5年后,1997年又跃升至第10位。截至1998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从1979年的8.4亿美元增加到1400多亿美元,在世界居第2位。
出日商品结构明显优化。1997年,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45.2%上升到1997年的86.9%,在出口总额1826.97亿美元中工业制成品为1587.67亿美元,实现了由主要出口初级产品向主要出口制成品的历史性转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产品出口迅速增长,1997年当年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93.2亿美元,占当年出口总额的比重达32.5%,连续3年超过纺织品,成为我国最大的出口商品类别。
贸易伙伴遍及世界各地,对外贸易走向全球。目前,我国的贸易伙伴由1978年的几十个发展到227个国家和地区,与传统市场的经济贸易关系稳步推进,与新开拓市场的经济贸易关系不断增强。
第二,利用外资迅速发展。
从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国利用外资经过1979-1986年的起步阶段、1987-1991年的持续发展阶段和1992年以来的高速发展阶段。
在起步阶段,我国吸收的外商投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并主要集中在广东、福建和其他沿海省市。
在持续发展阶段,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结构有较大改变,生产性项目及产品出口企业大幅增加,宾馆、旅游服务项目的比重大大降低,外商投资的区域和行业有所扩大,我国台湾厂商的投资开始进入祖国内地并迅速增加。
在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初步形成,我国的投资环境得到更大改善,吸收外资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大发展。外商投资的规模和领域进一步扩大,外资的来源国家和地区持续增加,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大跨国公司进入我国。资金、技术密集的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增加较多,平均单项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高。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迅速增长的同时,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有了较快发展。此外,我国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以及国际证券投资等也获得很大发展。
截至1997年底,我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0.48万家,合同外资金额达5211.64亿美元。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已开业23.57万家,总投资达7534.7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为3029.87亿美元。我国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证券投资等其他形式的外资也达到一定规模,累计达1400多亿美元。1993-1997年,我国连续5年成为利用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仅次于美国,列第2位。
第三,对外援助在调整与改革中不断发展。
1979-1990年,我国对援外方式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的改革与调整:通过统筹安排,扩大了援助面,使受援国由1978年底的66个增加到1990年的93个;将我国援助同联合国多边援助、受援国自筹部分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第三国援助等相结合,在投入较少援款的情况下推动互利经贸业务,促进援外与互利合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对不同项目采取技术合作、管理合作、代替经营、租赁经营、合资经营等方式,改善和提高援助效益。
1991-1994年,围绕着主要帮助受援国发展当地有需要又有资源的中小型项目,并与发展多双边互利合作的经贸关系相结合,促进受援国和我国共同发展:调整援外结构,成套项目占60%,重点建设生产性项目,适当援建人员培训和社会公益性项目,也援建受援国有特殊需要、规模适当的个别社会公共建筑;大力推动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生产性援助项目;设立多种形式援助专项资金;增加形式多样、灵活、及时的小额赠送;将一部分援外资金与联合国发展机构的资金相结合,开展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合作;进一步调整、改革援外项目的管理体制。
1995年以来,为使有限的援外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我国对外援助主要采用以下方式:一是积极推行政府贴息优惠贷款,国家用援外经费贴息,以扩大对外援助的规模,提高援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双方企业的投资合作,带动我国设备、材料和技术出口;二是积极推动援外项目合资合作,以利于政府援外资金与企业资金相结合,扩大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巩固项目成果,提高援助效益。到1997年底,我国对外援助的国家累计达114个,援助成套项目1531个。
第四,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快速发展。
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是改革开放带来的新生事物,经过不断努力,迅速发展成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经济合作大体经历了1976-1980年的起步阶段、1981-1986年的逐步发展阶段和1987年以来的稳步发展阶段。
在起步阶段,我国共批准了29家企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我国的对外承包劳务队伍第一次走向国际舞台,主要市场集中在西亚、北非。经过创业之初的艰难开拓,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取得了初步发展,在此期间,共与1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171项承包工程和44项劳务合作的合同,合同金额为2.38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7亿美元。
在逐步发展阶段,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业务在国际承包劳务市场萎缩、条件苛刻的困难条件下,经过奋力开拓,取得了持续发展。在此期间,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队伍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了一支活跃在国际承包劳务市场上的骨干队伍;业务量不断增加,6年间共签订承包劳务合同3744份(其中承包合同2020份),合同金额为62.9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32.31亿美元,在国际承包劳务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市场逐步扩大。
在稳步发展阶段,我国对外经济合作迎来了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经营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企业由流通领域的窗口型公司为主逐步转向生产领域的实体公司为主,企业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在外承揽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档次不断提高,市场多元化战略初见成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到1997年,我国与181个国家和地区新签对外承包劳务合同28442份(其中承包合同2085份、劳务合作合同25743份),金额已达113.6亿美元,完成营业额83.8亿美元。
改革开放之初,仅有几家企业从事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到1997年已发展成为一支由近700家企业组成的门类比较齐全、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队伍,业务范围向技术性较强的领域不断扩展,项目越做越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在1997年美国《工程新闻杂志》(ENR)评选出来的世界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中,有27家中国企业,其业务范围遍及世界五大洲的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截至1997年底,我国累计签订对外经济合作合同额716.93亿美元,完成营业额482.37亿美元,外派劳务超过154万人次。
第五,多双边经贸合作成就瞩目。
我国主张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和平协商解决经济贸易争端,使得我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取得较大进展。我国积极参与亚太经济组织会议和亚欧会议,推进亚太地区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和亚太、亚欧经济技术合作。国家和政府的领导人多次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和亚欧会议并发表讲话,体现了我国坚持改革开放、重视同各国和地区发展经济贸易关系的基本立场,得到了亚太、亚欧地区及至全世界的病房关注和赞赏;我国与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经济贸易伙伴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双边关系也不断加强,赢得了发展国民经济、加快现代化进程的良好国际环境。(《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⑼ 中国要给文莱无偿援助40亿美元。真的假的
中国与东盟在变革中前行_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网
2011年11月16日 ... 中国向越南; 泰国; 老挝; 柬埔寨; 文莱; 新加坡; 菲律宾; 缅甸; 马来西亚 等国
提供了总额超过40亿美元的援助、出口信贷和紧急无偿药品援助。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向泰国等国提供了总额超过40亿美元的援助、出口信贷和紧急无偿药品援助。这一年,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联合宣言》,确定了睦邻互信伙伴关系。2002年,双方签署《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正式启动。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中国和东盟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为彼此经济增长作出贡献。2009年签署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向外界发出了中国和东盟各国愿同舟共济,携手抗击金融危机,继续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明确信号。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贸区如期建成,极大促进双边贸易的同时,减少了双方受欧美等传统市场需求疲软的影响。回顾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印尼加查马达大学亚太研究所创始人之一斯里·阿迪宁西说,东盟“10+1”、“10+3”等合作极大增强了东盟与这些国家的经济互补。中国是东亚经济的轴心,也是世界经济一大支柱,东盟国家注重与中国在地区的合作,这对于它们在全球经济复苏过程中实现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从1991年到2010年,中国-东盟贸易额从79.6亿美元增长到2928亿美元。今年前10个月已突破2959亿美元,有望再创新高。中国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跃升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飞速发展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让双方从中获利。
⑽ 中日建交后,日本国历年来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无息贷款
1979年12月5日,大平正芳首相访华,承诺向我提供第一批政府贷款。从这年起,日本政府开始向中国提供日元贷款。
日本向我国提供的政府贷款约占我同国外官方资金合作的40%以上,居首位。自1979年起日本共向我提供四批日元贷款,合计25809亿日元。第一批日元贷款(1979-1983年)3309亿日元;第二批日元贷款(1984-1990年)4700亿日元;
第三批日元贷款(1990-1995年)8100亿日元;第四批日元贷款分为批(1996-1998年)5800亿日元、(1999- 2000年)3900亿日元。
此外,1979年至1995年日本向我国提供三批能源贷款,合计17000亿日元。第一批能源贷款4200亿日元;第二批能源贷款5800亿日元;第三批能源贷款7000亿日元。
自1979年至2000年3月,日本政府对我国提供无偿援助共计1153.56亿日元。2002年3月,日本政府决定大幅削减对华日元贷款,2001年度的对华日元贷款数量削减为1,600亿日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
2006年日本向中国提供623亿日元贷款.2007年为463亿日元.许多年份的资料都查不到了,只查到至2004年,日本一共向中国提供了大约35000亿日圆的贷款.再加上2006 2007的和无法查到的2005年的(参考2006 2007也可以知道2005大约700-800)。
37000亿日圆.折合人民币3000亿。但是汇率我是按今天的算的,1979年跟现在的汇率肯定不一样,这笔贷款放到今天,应该值7000-10000亿人民币。
(10)1978无息贷款扩展阅读:
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
(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决定自一九七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起建立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决定,按照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各自的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并尽快互换大使。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
根据上述原则和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两国政府确认,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七)中日邦交正常化,不是针对第三国的。两国任何一方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每一方都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了巩固和发展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同意进行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为目的的谈判。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关系和扩大人员往来,根据需要并考虑到已有的民间协定,同意进行以缔结贸易、航海、航空、渔业等协定为目的的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