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上海已经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想买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还能用么
应该不可以,以下是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Ⅱ 上海二套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住房类型、贷款人数、补充缴纳公积金有关,详细如下表: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得高于本市家庭或者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其中最高贷款限额与累计缴存时间及信用状况相关;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2)上海购买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龄低于5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6年至19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如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3、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均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Ⅲ 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可以贷多少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公积金每月还贷额度是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Ⅳ 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许多购买二套房的家庭都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每一个城市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政策是不同的,关于使用公积金贷款在上海购买二套房又有什么要求呢?
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加倍。
具体计算方法: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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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好像就是贷款的利息要高点吧!
Ⅵ 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可贷多少
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加倍。
具体计算方法: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Ⅶ 买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啊,在上海
上海资深房产经纪人回答如下:
一:
你的公积金没有还清,所以再买房的时候是不可以用的,需要还清后就可使用了。但你再买房子的时候,你老公的公积金账户可以使用的,这和家庭是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家庭的概念是指买一套房子可用一个家庭里的2个人的公积金共同使用,从而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二:
上海这里的公积金贷款是账户里余额的40倍,没有10倍的说法。现最高额度可贷到30万,若单位给你缴纳了补充公积金,则还可多贷10万。
三:
你将你的公积金还清后,从11.1开始就可享受新政策的;你老公也是从11.1开始享受最高30万的公积金政策。
Ⅷ 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1、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者第一套房是全款购买的。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只有交了公积金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前提条件。
6、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8、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需要首付房价的30%,银行不可能帮你付全款的。
9、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10、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1、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