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信用社贷款不经过本人同意可以转贷吗
可以,贷款未偿还清楚的话,因个人原因无法按约还款,可以申请贷款展期,贷款展期办理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贷款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但需要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贷款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3、贷款人申请展期情况需要属实,不得存在恶意不还款情况。
注:
1、个人贷款的展期时间银监会在2010年2月发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含五年)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五年以上)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2、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3、贷款展期需要提前30个工作日以上申请。
Ⅱ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批下来之后,钱是要经过转到其他人卡上之后再转进本卡才能使用吗
两种可能:一,你遇到坏人了,他们可能要借用你的信贷资金。
二,你的贷款用途明确,且金额较大,特别是大额消费类贷款,为了避免客户挪用贷款,监管规章规定,必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即通过借款人账号直接将钱转入符合贷款合同约定要求的交易对手账号。也就是如果你说是贷款用途是买房,那么就把钱直接转给卖房人。也可能是给你建议,这样可以规避监管。
Ⅲ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有哪些方式
1、农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内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类人民币贷款。
2、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服务辖区内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流动资金需要的人民币贷款。
3、农户联保贷款:指居住在信用社同一服务区域内的5户(含)以上有贷款需求的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向信用社申请贷款,互相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方式。农户联保贷款实行“个人申请、多户联保、周转使用、责任连带”管理。
4、个人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农村信用社规定条件的质物(如本人或他人的存单、国债等)出质,向信用社申请而取得的贷款。
5、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发放的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的特点和经营管理水平,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的办贷方式。
6、农民住房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向辖内农村村民发放的用于建设、购买居住用房所需的人民币贷款,主要包括自建房贷款(含危房改造贷款)、村民公寓贷款、商品房贷款和二手房贷款。
7、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依法拥有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Ⅳ 农村信用社贷款没有本人可柜台转账到他人账户吗
不可以,除非你有贷款。没有人会好好的工作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Ⅳ 从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到款之后立马全部转出来对自己有影响吗
你的贷款用途明确,且金额较大,特别是大额消费类贷款,为了避免客户挪用贷款,监管规章规定,必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即通过借款人账号直接将钱转入符合贷款合同约定要求的交易对手账号。也就是如果你说是贷款用途是买房,那么就把钱直接转给卖房人。
Ⅵ 农村信用社贷款转贷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农村信用社贷款转贷即借新还旧的四个条件为,借款人还款能力无弱化,担保人担保能力不弱化,抵押品足值,贷款风险可控。
农村信用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省级地方政府负责"的改革方案在全国铺开,并先后在各省市成立了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全省市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
Ⅶ 请问高人,如果两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两年以后,可以转到一个人户头吗谢谢
有两种情况:
1、如果当时两个人贷款,并且用款人是当时贷款的两个人,这种情况下,肯定不行,别说是两年了,再长时间也不行,还有一种是该笔贷款已经出现逾期但还正常缴纳利息,并且两个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即使用款人为其中一人,也不能转到期一个人名下。
2、如果当时两个贷款,但用款人为其中一人时(也就是顶名贷款),用款人有偿还能力,顶名人没有偿还能力时,该贷款可以以“落实债务”名义到用款人名下(但需市级联社审批)。但是如果用款人没有偿还能力,但顶名有有偿还能力时,该笔贷款是不可能转到,用款人名下的。总之一句话,就是为了降低信贷风险。
Ⅷ 农村信用社贷款转换是什么意思啊
LPR利率是贷款基础利率的简称,是以18家银行共同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再取平均值得出的,每月20号更新。
2019年10月8日之后的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LPR每个月调一次。
10月8日后房贷利率=最近一个月LPR+各省级人行加点数+各商业银行加点数(注意:加点数可以为0,另外二套房需加国家加点数60点)。
贷款周期内,可以与银行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也就是说可以跟随LPR每年一变,也可以30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