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公积金贷款细则
法律分析:下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你可以仔细查阅。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⑵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借款人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⑶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一般是由当地的公积金政策决定的,
详细原因:
所建房屋的总价。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至少准备30%的首付款才可以办理,而有些地区,也可以只需要准备20%的首付款。首付款越低,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就越高。因为余下70%或者80%的房价都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越高,可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就越高,一般来说,个人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20倍;
当地公积金政策限制的额度。不同的地区,公积金限定的最高额度是不一样的。
自建房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银行储蓄账号。
总结: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建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⑷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目前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 ,5年期(含)以下年利率是2.75% 。
上海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请您致电招行客服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用途及城市了解所需资料。
⑸ 上海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金额和住房类型、贷款人数、补充缴纳公积金有关,详细如下表: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与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3、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4、不得高于本市家庭或者个人最高贷款限额,其中最高贷款限额与累计缴存时间及信用状况相关;
5、影响贷款额度的其他因素。
(5)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上海公积金贷款年限:
1、购买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如二手房房龄低于5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如二手房房龄为6年至19年,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5年与房龄之差;如二手房房龄超过20年(含),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
3、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均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
⑹ 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您好,目前上海招行只受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所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申请此贷款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参加住房公积金并正常缴纳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经我行查询后确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经签订购买住房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5.已支付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购买一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购买二手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
(注: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⑺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问答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体现差别化信贷政策;
支持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强化信贷风险管控,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实现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次调整内容均符合当前总体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方向,同时兼顾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连续性和渐进性。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往主要是审核申请贷款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即使缴存职工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后仍可再次申请。本次调整为同时审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作任何调整;
对已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使名下无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对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这将有利于体现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和公平性,同时也体现公积金重点支持的对象。
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根据本次房地产调控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014年11月,为支持住房消费,本市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文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参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其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限额都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体现与首套首次购房家庭的差别化管理。
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数比例是根据《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中“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进行调整的。
本市目前计算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月还款本金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还款额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超过了50%-60%的上限控制标准。
本次从50%调整为40%后,能够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还本付息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降低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产生。
严格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认定口径。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通常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杠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续原则。全国其他城市都不高于25倍,普遍在10-20倍间,本市兼顾了政策连续性和渐进性等因素,从40倍适当下调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下调10倍)。
本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措施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考虑到将政策调整对新申请贷款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之后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新政策,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原政策不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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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上海公积金贷款贷满50万的条件
上海公积金贷款贷满50万的条件为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等。月缴费金额是按照公积金的总缴费额度来计算的,所说的780元包括个人和公司。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是根据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即住房公积金账户按余额的40倍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按账户余额的20倍计算。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还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8)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无尚未还清并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一)项中的规定期限、第(二)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拟订,经市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参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⑼ 【最新】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及《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上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必要条件及提供必备资料,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走相关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承办机构】: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网点/受托银行网点
【办理时间】:9:00 - 17:00(节假日除外)
【办结期限】: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咨询热线】:021-12329
【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
申请上海公积金贷款要求
1、个人购房贷款;
2、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3、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基本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不同情况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条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2、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①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③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④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说明
【基本贷款资料】
1、住房公积金账号及身份证;
2、户口簿及有效婚姻证明,已婚提供婚姻证明,未婚提供未婚证明,离异提供离婚证;
3、其它相关资料。
【不同情况贷款资料】
1、新建商品现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所需资料:同购买期房资料基本一样,有区别的是现房需提供大产证,而期房提供预售许可证及预告登记证。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现房)所需资料:同购买期房资料基本一样,有区别的是现房需提供大产证,而期房提供预售许可证及预告登记证。一个是出售合同,一个是预售合同。
3、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资料:同购买期房资料基本一样,有区别的是二手房需提供房产证及双方约定的收款账号。不需要提供欧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均为复印件),预告登记原件和复印件、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4、新建商品期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所需资料:
①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②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③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预告登记;
④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⑤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⑥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5、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期房)所需资料:
①《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
②首付款发票;
③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预售许可证、预告登记;
④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⑤抵押承诺书;
⑥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6、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①工程自筹资金凭证(不低于工程款的30%);
②工程合同及相关附件;
③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资质证明;
④区县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建造、翻建自住房时提供);
⑤区县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大修自住房时提供);
⑥房产证或其他相关权利证明;
⑦其他房屋权利人同意抵押的承诺书原件;
⑧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上海公积金贷款流程
1、现场申请贷款流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借款人可到购买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申请办理;
2、网上申请贷款流程:借款人可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业务受理平台申请办理。
流程: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网点或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平台受理——审核通过的签订合同——办理担保及抵押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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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一张图看懂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11月28日,为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对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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