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上海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可以吗
1、首先要确认两地是否能够互认公积金异地购房。
2、如果确认,需要在公积金缴纳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一份异地缴存公积金证明和一份最近12个月的缴存明细,切记需要盖章;
3、还需要找到可以接受异地公积金购房的楼盘,找到后先交房子的首付款(这个时候得到的是首付款票据,不是购房合同),接下来准备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大概有收入证明(在单位开)、婚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劳务关系(公司开)、征信报告(各大城市的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和前面开具的两份公积金的材料等,其他材料每个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4、材料齐全后,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每个城市审批表的细节,补充相应的材料,大多都是身份证复印件等这一类的;
5、签购房合同,也可采用邮递的方式,这个上面除了签字,还要盖私章,一式六份,如果不是面签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份合同的内容,有疑问弄清楚再签字,完成后邮递给顾问,接下来就等待银行和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面签;
6、面签:面签是必须本人到场的,如果是夫妻,那么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委托。面签除了确认你本人的购房意愿,还签贷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等;
7、最后就是等待放款通知,放款时间一般在面签后1-4个月左右,放款后,取回你的购房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据、抵押合同和公积金使用情况的回执单,必须注意的是该通知单应该交给公积金缴纳地的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切勿丢失,其它材料自己保存。
2.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上海上班公积金账户在上海,老家重庆的可以在重庆买房用上海的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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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城住房公积金调整:事关1.49亿人 影响买房,租房,看病
3. 上海公积金在别的地方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资料有:1、申请审批表(盖单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请人家庭及社会关系调查表(3份);
3、购房合同复印件(3份)备案原件;
4、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3份)原件;
5、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3份);
6、申请人提供一名常驻本行政区域内且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固定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号码(3份);
7、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离异的,需提供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3份)原件;
8、加盖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公章的月工资证明(月工资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近3个月工资明细表)(3份);
9、首付款收据复印件(3份);
10、个人征信业务授权书(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11、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临柜填写,夫妻各一份)。
异地贷款户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评估报告(3份)。
4. 公司在上海交的住房公积金在重庆买房可以取吗
外地买房是不能用上海的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可以取出的!
申请提取公积金首先在单位提出申请,得到单位批准后,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班里提取手续。所需手续有:单位盖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租房合同、房租发票及个人身份证等。
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的条件有: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 重庆人在上海工作,在重庆买房能否用上海的公积金贷款
你要在重庆买房就要能够把公积金转到重庆,然后在重庆交上一段时间。就能在重庆用公积金了。
6.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这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上海市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
2017年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面推广异地贷款事务。缴存员工在缴存地以外区域购房,可按购房地住宅公积金自己住宅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请求自己住宅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应及时出具、承认缴存证实等资料,处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宅城乡建造部另行拟定。
(6)上海人的公积金能在重庆贷款买房吗扩展阅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流程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参考链接:网络-公积金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