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贷利息专项扣除是直接还房贷少交1000吗
不是,简单说是扣个人所得税时,应纳税额减少1000。
比如月收入16000,如果不算房贷专项扣除,应纳税额是16000-5000=11000,如果算上专项扣除,应纳税额就是16000-5000-1000=10000
11000需纳税890,10000需纳税790
2. 房贷月供利息或被纳入个税改革专项扣除是什么意思
房贷月供利息被奶如个税专项改革扣除,指的是在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先扣除房贷月供利息的部分,然后在根据扣除后金额计算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四条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2)专项扣除贷款利率会降低吗扩展阅读: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一)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二)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三)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五)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3. “专项扣除”能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吗
“专项抵扣”是近期媒体报道个税改革频频出现的一个“新”词;但笔者认为,就专项扣除能否减轻个人税收负担关键还得看整个税制设计。
据媒体报道,个税改革正在提速推进,方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炉。本轮个税改革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为大方向,改革最受关注也是最核心内容之一的专项抵扣已经渐近破题,再教育支出或成为抵扣首选,首套房贷款利率也有望纳入选项。
“专项抵扣”是近期媒体报道个税改革频频出现的一个“新”词。可什么是专项抵扣?对于个税改革究竟又有何意义?
个税改革目前官方确定的改革方向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综合与分类,就是说把收入性质相同的一部分收入进行综合,性质完全不同的收入与综合分开进行征税的制度设计。
当然,综合与分类,说的是收入的一方。作为对个人收入所得进行二次调控的个人所得税,其基本含义就是对收入减除成本费用之后的“净利润(或者称所得)”进行征税。因此“综合与分类”另一方的个人“成本与费用”是改革最需要明确的征税要素,也是事关能否秉持减税方向的重要内容。
对于个税的成本与费用,大家却并不熟悉。
事实上,媒体热议个税的“起征点”(免征额)就是国家规定的一个人生活的成本费用总额。还有,分类项目的20%的扣除额,也是对应分项收入的成本扣除。当然,一个人的收入不同,所对应的生活成本费用也不同;而且我国是一个差异化非常大的国家,各个地区的刚性生活成本大相径庭。现在国家硬性给全国人民设定一个固定的生活成本费用,自然就会引起争议和质疑。这是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之所以饱受质疑的最根本原因。
专项扣除是什么概念呢?其实就是个人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除了个税起征点(可以理解为基本扣除)之外,对应的就是综合之后的20%的扣除额了。
好比个税分类项目征税模式下,工资薪金对应的是基本支出(3500元),劳务收入对应扣除是额度是20%,改革后,工资薪金和劳务收入合并,按照工资薪金项目(或者称综合收入)征税,对应扣除项目就是基本扣除(3500元)+专项扣除。笔者认为专项扣除的基本内涵就是如此,将原先分项的20%扣除额平移到综合与分类项目的综合中作为扣除项目。
现在,回到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专项扣除是否能够减轻个人的税收负担呢?笔者认为关键看整个税制设计,以及专项扣除范围的设计和扣除额度等具体问题。
从具体报道看,个税起征点不再提高作为改革方向,因此基本扣除不会有大变化。再教育支出和首套房贷支出作为首选纳入专项扣除项目。但是对于很多工薪阶层来说,再教育支出和首套房贷支出是否普遍发生?在目前情况下,这两项支出已经不是社会成员的普遍支出,因此不是普惠性降低个税税负的举措,而且之前由于还有固定的20%扣除额,如果改革后由于专项扣除的存在而取消20%的固定扣除额,说不定还会增加税负,这是其一。
其二,即使有再教育和首套房贷专项支出,发生之后如何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是凭票扣除还是个人申报就算?对于首套房贷专项扣除,只要个人提供银行每月还贷明细表,可以进行核查,因此制度设计上完全采取个人申报,也不会推高房贷价格。但是再教育支出,按照目前的税收征管方式,凭票扣除是最有可能的选项;这样,再教育专项扣除也会因每一个人索要发票,客观上推高整个再教育的市场价格,使得再教育成本以税负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回过头来还是我们普通消费者负担了,减税的实惠并未得到。
当然,笔者目前的讨论基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制度不会有太大变化,比如起征点不提高或者微调提高,工资薪金累进税率变化不大等。如果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有大的变化,专项扣除是否减税等,就要看整个税制设计了。
4. 怎么申请房贷利率专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怎么申报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点击【住房贷款利息】;
2.确认本人信息。填写房贷信息,填写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贷款方式。可选择【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三种方式】;
4.填写【扣除比例】。选择【本人是否借款人】—选择【扣除比例】;
5.选择申报方式。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完成以上步骤后,在申报时就可以扣除了。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而且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扣你应纳税额的,比如你月收入在扣除了五险一金后,有10000元,那你就有5000元的应纳税的工资,这时就要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那么,你只需要纳4000元的工资收入税就行了,即4000×3%-0=120元。
婚前买的房,婚后怎么算?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和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作废了不能再申请了怎么办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只能享受一次,就是说一个人只能就一次贷款享受专项扣除,在房贷还款期间扣除,最长不超过20年。也就是说专项扣除房贷利息,必须是在实际发生还款的期间,且最长240个月。假如你的首套房房贷是30年,最多也只能扣除240个月,贷款期限十年的,最多就能扣除120个月。如果贷款还清了,就不能再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