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退伍军人创业免息贷款怎么贷,需要去哪些部门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包括城镇籍、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及进城自主创业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可凭《退伍军人自谋职业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一般最高额度为5万元,还款方式和计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商定,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
至于小额担保贷款具体申请程序,您可以到当地经办银行咨询。对从事社区服务及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至于退伍军人贷款是否无利息要看各地政策标准。
2.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想在农村信用社贷款都需要什么东西
退伍后三年内在民政部门指定的银行贷款是有优惠的。主要是贴息创业小额贷款。不知道你退伍多久了。超过3年,或者非创业性贷款,银行是没有任何优惠政策的,与普通老百姓一样。
3. 农村户口的退伍军人创业贷款有什么政策吗
农村户口的退伍军人可以申请创业贷款
对于农村户口退伍军人贷款事宜,《军人退伍安置暂行办法》都是各地根据上级红头文件,自行根据本地实际经济发展水平而定的。
目前因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对农村今后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实际,更为人情化的惠民助民政策。
目前,各地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央早已明确下发的红头文件,这两个银行,是专针对农村户口,且拥有集体土地的当地农民在其贷款申请、贷款资历审查、审批等等各项环节都非常便捷。
申请时,首先到当地农村信用社或是中国农业银行领取固定格式的申请表、而后按贷款银行提供本人及村委会、担保证明。银行会核实贷款的真实用途,前后不会超过二十天。
一般退伍军人,5--20万不等,具体等看银行对所投入的项目审核,做一个风险预测后,来确定所贷数额。
4. 退伍军人怎么贷款
农村兵没有安置卡,没有任何优惠想,好不容易考了个大专,毕业后当兵的两年还不算工龄,到了企业还不被领导重视,白干了。
5. 农村退役士兵贷款多少
如果是军人退役以后想要创业,可申请创业贷款。但申请创业贷款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退役士兵要在创业3个月至6个月以后才能申请创业贷款,且创业项目必须是除广告业、建筑业、按摩、网吧、产权交易中介等之外的,符合政策扶持要求的。二是申请创业贷款的额度在10万元以下,享受政策扶持周期为2年,一年一贷。
需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可到创业项目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填写《受理贷款人员情况登记表》。要提供的资料有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还要提供两名国家公务员或是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供担保或有效资产提供抵(质)押资料及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退伍军人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这是国家为了帮助退伍军人的一项优惠政策。申请了小额担保贷款的退伍军人,能享受三年的政府全额贴息。也就是说,在这三年内,退伍军人不用担心自己需要支付利息,国家全额补贴。只要在贷款期限内还清贷款本金就行。需要注意一点,退伍军人能申请到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能多于五万元。
因此,退伍军人是可以申请贷款的,而申请贷款的方法也是比较多的,常见的有信用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而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申请贷款,还需要根据借款人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6. 农村退伍军人贷款条件
一、申请银行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符合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业务。
二、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 退伍军人贷款程序有哪些
退伍军人贷款程序: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材料。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和客户评价。银行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未通过审批的,须向借款人进行说明。借款合同生效后方,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7)农村退役军人怎么贷款扩展阅读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三章 安置
第十六条: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和生活问题,按下列规定进行安置:
1,对确无住房或严重缺房的,应根据自力更生、集体帮助、辅之以国家必要补助的原则加以解决。对自建(修)房屋的,当地政府应在宅基地选定、审批、
建材供应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对自建和靠集体帮助仍确有困难的,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一定数量的建筑材料和补助经费。
2,对在服现役期间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事业单位安排工作,
户粮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申报。对农村入伍参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军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下达向社会招工计划指标时首先安排。
招收进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口粮。
3,对二等、三等伤残的退伍义务兵,应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城市用人单位和乡镇企业向农村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尤其是参战、立功、超期服役的退伍义务兵和女性退伍义务兵。
5,对退伍义务兵中有一定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应当积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介绍,各用人单位在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应优先给予录用;
对他们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在政策、技术、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6,乡镇、村选聘干部,对符合条件的退伍义务兵,应作为优先选聘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退伍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