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非关联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为什么要以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制约
关联关系有判断的定义,这样有很多实际关联的公司会有意识规避,无法直接判断关联。反正约束不算特别强制吧,为了避免利益输送或者账务处理偷逃税可能最多
B. 企业之间可以签订无息借款合同吗,如何账务处理,我们是借款方有无印花税
1.可以。
通常情况下,无息借款反应的是关联企业关系。如果两家企业都是境内居民企业,且两家企业的所得税率相同,税务局基本不管。因为按照税务总局的文件,调增借出方利息收入的话,允许同时调增借入方的费用扣除,因此一般不会瞎折腾。
2.借入方账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 其他应付款
3.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为印花税仅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事项征税。而其列举的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仅指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须贴花。
4.实务中,该类业务一般不会体现为“借款合同”,因为毕竟有关联交易的独立性原则。
做“购销合同”,收款方记入“预收账款”,归还时冲减“预收账款”,解释是:有交易意向,但最终没有形成交易事实。既合理、又合法。
C. 广东A、B公司分别为非金融企业且非关联企业,A公司向B公司借款,请问由此产生的利息支出能否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因此,A公司向B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D. 非关联企业间能否相互借款如能,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所得利息要不要交企业所得税所支出的利息能否记
您好!1、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另外根据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E. !公司之间的借款,利率在什么范围内是合法的
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对于贷款人的身份进行了严格的界定。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按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如果是真实意思表示的合法借贷,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F. 现在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合法吗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的借款确实用于自身生产经营的,是允许的。
G. 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为什么要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制约
你好!关于这个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为什么要以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制约的问题,你还是咨询一下相关办理业务的银行单位比较合适,或者是找一个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咨询一下比如律师。
H. 企业之间可以贷款吗
原来非关联公司之间借贷是不合法的,一般借贷合同按无效处理,本金返还、利息可能会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也可能无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出台新的规定(不是正式司法解释),认可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但目前是否有相关判例出来,还不清楚。稳妥起见,建议查找一下可能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判例或者咨询下相关法官。
I. 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核定征税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
1、第四十一条规定: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2、第四十四条规定: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9)非关联企业允许无息贷款吗扩展阅读:
关联企业的判定:
(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或供应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的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