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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布时间:2021-10-30 15:28:20

❶ 在上海能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平价房)吗

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前提是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一)具有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四)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五)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❷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实施细则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和一般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又有什么不同呢,今天就给大家一一详细列出了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的实施细则,相信大家看了之后就不会再有类似的疑问了。

上海发布公积金购买经适房贷款细则,规定借款人需符合申请经适房及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配偶和经适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0万。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实用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

(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

(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 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第五条(贷款金额的确定) 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办法是以户为基础,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后累加,具体贷款金额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标准确定。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一)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按各自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

(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

(四)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经适房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第六条(补充还款人) 当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借款人发生还款困难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提出增加补充还款人的申请。补充还款人的范围包括: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经补充还款人本人同意,并由市公积金中心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还款。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除按现行贷款申请应提供的材料外,还应提供《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原件)。

申请增加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补充还款人的,还应提供补充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原件)及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第八条(贷款受理单位) 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系统和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担保机构的经办网点,均可受理本市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及办理工作。

第九条(贷款的审核)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受理审核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贷款受理单位审核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受理单位应在借款申请人递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备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三)准予贷款的,由贷款受理单位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签约手续,并向受托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由受托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不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退还材料。

(四)若借款申请人对贷款受理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贷款受理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复议。

第十条(合同签订)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受托银行、保证人等应当以面签形式签订《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签订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 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实行保证担保方式,担保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所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足额抵押给担保机构作为反担保。

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防范) 贷款受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审核;贷款管理部门应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管理和监督;贷款担保机构应根据业务委托的要求,做好贷款担保及贷款后续工作。

第十三条(贷款前提取) 借款人在已支付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20%以上房款后,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条件的共同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除贷款以外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款。提取后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足一定余额以确保其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额度的计算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 本实施细则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同时废止。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1-3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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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
2、职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市房产局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填写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4、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
三、抵押及担保方式
1、借款人须用新购住房(备案合同)作抵押,同时须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2、借款人已用新购住房办理了部分银行按揭,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用现有住房作抵押外,同时需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贷款的最高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15万元;
2、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该套住房已办理了银行按揭,则公积金贷款额度加银行按揭部分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用现有住房作抵押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担保公司确认的房屋认定价值的70%。
五、贷款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
2、贷款5年期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3.33%,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3.87%;
3、贷款期在一年以内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即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递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清,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六、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1、现房抵押:按贷款额的4‰收取担保费;
2、期房抵押: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按贷款额的4‰收取担保费;五年期以上的按贷款额的5‰收取担保费;
3、担保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❹ 我个人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

首先需要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然后需要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之后可以找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 2、职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市房产局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填写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4、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
三、抵押及担保方式
1、借款人须用新购住房(备案合同)作抵押,同时须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2、借款人已用新购住房办理了部分银行按揭,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用现有住房作抵押外,同时需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四、贷款的最高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15万元;
2、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该套住房已办理了银行按揭,则公积金贷款额度加银行按揭部分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3、用现有住房作抵押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担保公司确认的房屋认定价值的70%。
五、贷款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
2、贷款5年期以内(含5年)的年利率3.33%,5年期以上的年利率3.87%;
3、贷款期在一年以内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一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即每月还款本金固定、利息递减。借款人可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清,提前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六、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一次性收取)
1、现房抵押:按贷款额的4‰收取担保费;
2、期房抵押:贷款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按贷款额的4‰收取担保费;五年期以上的按贷款额的5‰收取担保费;
3、担保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❺ 想问一下上海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全额贷款 利率是多少现在不缴公积金了但本来缴过几年,这个贷款的限额

目前公积金贷款年利率4.5%,公积金贷款政策中有一条,公积金账户需要处于激活状态,贷款审批前6个月处于缴纳状态,你这样没法用公积金贷款。

❻ 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手续:

  1.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

  2. 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3. 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4. 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5. 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6. 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7.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

  8. 《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9. 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10.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11. 《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12.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3. 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❼ 上海经济适用房公积金贷款流程麻烦吗

公积金贷款优势:
由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仅为3.87%,比现行的商贷利率6.55%低了近3个百分点,因此在大多数购房者脑海里已经形成普遍的概念:使用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贷款省钱。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不仅仅只限于其利率优惠,还有贷款额度高、年限长、还款灵活方便等多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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