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哪里有提取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不需要提取就可以申请贷款,一般需要的基本条件是:18-60周岁,征信良好,稳定收入和稳定居住地址就可以了。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公积金账号密码。放款一般都是当天可以放款,利息也是非常低了,月利息在0.29%-0.69%之间,额度也比较高,单笔最高80万,可以申请多家银行。如果需要申请{贷款}___我建议楼主到奔奔牛申请贷款业务,其网上评价非常好!
⑵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影响贷款额度吗
影响额度不够,无法贷款更多。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价格、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地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全部价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两年内商品房无需评估);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付款额度的80%(此条仅适用于份额共有);
6.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额度(此条仅适用于商转公);
7.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当期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各个地方有差异)。
⑶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用途证明材料:
1、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或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或产权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房租、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收据等;
2、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应提供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物业维修费发票以及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3)上海土地证提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七条,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费用: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的;
(三)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
⑷ 上海用了公积金贷款还能提取吗
1、一般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一般也不会有余额的。除非缴纳的公积金比每月还款还要多, 种情况基本很少很少。
2、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都不够还款的,自己还要补上不足部分还款的。
⑸ 在外地买房怎么提取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攻略是无数想要在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的外地人所关心的话题,外地人因为不具有上海的户口,在购房的方面是无法拥有上海本地人的优势,特别是在楼市的调控政策之下,“限购令”的出台又给外地人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政策层面增加了一重困难。那么外地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的攻略有那些?请听小编为您解答外地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政策。
买房规定
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的政策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的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其中包含新建的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买房准备材料
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的政策拥有1套及以上的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2年之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不能购买。所需材料: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薄。
10大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
最新《通知》的规定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租房自住的;
2、出境定居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办法
1、非按揭用外地公积金买房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要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结语:因此,从以上就可以看出,相比较上海本地人而言外地人是多了一些限制政策的,只要您符合上述政策的条件,那么外地买房提取上海公积金不再是一个梦。希望小编为您解读的上海公积金外地买房攻略能帮助到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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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上海用公积金贷款后,可否提取公积金
原来是可以的,
现在不可以,再说上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公积金余额挂钩的。
5w差额只能考虑其他办法了,亲友借吧。
还款开始第二个月申请公积金冲还贷,方式年冲、月冲均可,一般月冲比较好,平时还款压力小。
这样也可以积蓄一点尽快还亲友。
如果借不到,就办理组合贷款,贷5万商贷(期限可以短一点,如5年或者5年以下)
⑺ 上海公积金提取一部分后,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会有影响,会影响以后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
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
根据上述两种情况,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
以商品房为例,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款到60万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90平以内的不超过8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⑻ 上海怎么提取公积金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的,除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职工同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债务。
职工符合多项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同一时间段内仅可选择办理一项提取业务。
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七)、(八)、(九)、(十)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⑼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能贷款吗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求
(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五)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