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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系统

发布时间:2021-10-14 20:10:30

Ⅰ 为什么浙江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有利息这样还算是助学贷款嘛

助学贷款都有利息的,不过利息比较低,如果高的话可以找银保监局。

Ⅱ 浙江助学贷款

(关于申请程序到http://www.zjipc.com/xueshengchu/zxdk.htm查找)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人行杭州中心支行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助学贷款政策体系,帮助浙江省境内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第二条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一种贷款方式。
第三条 第三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按年申请,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按年审批发放,当地财政部门每季按贷款实际发生数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四条 第四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就近原则由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金融机构)负责办理。
第五条 第五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免征营业税。
第六条 第六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按有关政策法规和信贷程序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所发生呆坏账,按实际发生额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核销。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第七条 为保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顺利实施,由浙江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省协调小组)和各地相应助学贷款协调小组(由同级人民银行、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组成)负责协调处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事务。
第八条 第八条 省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生源地助学贷款,理规定,并协调教育、财政、承办金融机构和高校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九条 第九条 各地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各地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协调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与承办金融机构之间的有关事宜。
第十条 第十条 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协助承办金融机构就生源地助学贷款事宜与省内、外高校联系;并协助做好有关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等。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在年度财政收支预算中安排贴息资金;及时按季拨付贴息资金,并将拨付情况告之承办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高校的主要职责: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管理本校助学贷款工作;负责向承办金融机构提供学校的账号、学生的变动情况(包括转校、升学、退学及出国等);协助承办金融机构办理学生借款资金的发放与使用。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承办金融机构的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国家信贷政策,制订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操作规程;具体审核借款人的申请材料,按贷款条件审查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汇总所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并向当地财政部门申报贴息资金。
第三章 贷款管理
第十四条 生源地助学贷款属商业性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正常的贷款管理。
第十五条 贷款对象: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
第十六条 贷款用途:帮助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自括第二学士学位)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二)借款人信用良好;
(三)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四)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十八条 贷款方式:既可采用信用贷款方式,也可采用担保贷款方式。
第十九条 贷款金额: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其中学费贷款金额不超过学生就读高校专业学费的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金额不超过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费用标准。
第二十条 贷款期限:每笔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如遇特殊困难可向承办金融机构申请展期,是否展期由承办金融机构确定。
第二十一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二十二条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分期偿还。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二十三条 贷款申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承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
(二)高校缴费通知书;
(三)就读高校账户名称和资金账号;(帐户名称: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资金帐号:536401040001284)
(四)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第二十四条 贷款审批:承办金融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及时进行贷款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五条 贷款办理: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与承办金融机构办理签订贷款合同、填写借款借据等有关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贷款发放:学费贷款按学年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期发放。为保证贷款专款专用,贷款资金由金融机构直接划入就读高校指定账户。其中生活费贷款资金,由学生到学校财务处凭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和贷款合同领取。如有特殊情况,由借款人申请,经承办金融机构同意,可直接领取生活费贷款的部分现金。
第二十七条 贷款变更:借款人要求贷款展期、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方式等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及时与承办金融机构办妥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贷款终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承办金融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贷款并提前收回贷款:
(一)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二)中途退学、被开除、失踪或者死亡者;
(三)出国(境)留学或定居者;
(四)出现其它已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情况。
第五章 贴息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门对借款人给予利息补贴。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的50%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负担,其余50%由借款人负担。
第三十条 财政贴息期限随贷款期限,不超过6年;贷款期间发生的罚息或贷款展期发生的利息,财政部门不予补贴,由借款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贴息资金的申报和拨付:
承办金融机构每季填报《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贴息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及时上报上级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支行;
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支行按季汇总其下属各承办农村信用社或分支机构填报的附件1后,填报《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贴息资金汇总申报表》(见附件2),在季末前将附件2与下属分支机构填报的附件1报当地财政部门;同时将附件2在季末前报当地人民银行和协调小组备案。
财政部门核对后,及时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有关承办金融机构,并将拨付情况告之农村信用联社或商业银行县、市级分行。
第三十二条 各承办金融机构必须保证上报贴息资金数据的真实与准确。当地人民银行将对辖内承办金融机构上报贴息资金的准确性进行现场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贴息资金的金融机构,一经认定,财政部门可停止拨付该机构贴息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建立借款人违约记录通报制度。借款人若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使承办金融机构贷款形成风险的,承办金融机构可在有关媒体和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上公布违约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浙江省财政贴息助学贷款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Ⅲ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怎么登陆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查询步骤如下:
1.点击登陆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显示“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请直接点击“ 继续浏览此网站 ”。)
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
3.选择“省”“市”(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以下同此操作)“县”(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资助中心”(例:学生在武汉市江岸区办理的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武汉市江岸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输入个人18位数身份证号码,原始密码为8位数生日(如:19900101)。如登录密码错误,选择登录框下方的“找回密码”。
方式一:“根据密码提示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预留的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式二:“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
(1)身份证验证:依次填写“省”、“市”、“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输入个人贷款时录入系统的身份证号码,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2)用户名验证:直接输入贷款时自行设定的登录名,回答系统提出的三个问题即可重置密码。
方法三:拨打开行热线电话(95593)进行密码重置。
5.输入验证码即可登陆系统。
6.菜单栏“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即可查询该学生欠缴本息。
看完上面小编的详细介绍,你知道该怎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了吗

Ⅳ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在线申请的网站是什么

据我所知好像没有,你可以到当地的信用社办理。

Ⅳ 福建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怎么不能登录

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目前只有使用IE浏览器才能使用比较流畅,就是不管换大小写都不管用,或是你按步骤安装个插件就可以了。

无法登录时,可以试试下面的办法:

1、清除浏览器缓存,然后重启下IE;

2、使用杀毒软件清理一下浏览器缓存;

3、重启机器;

4、换台电脑试试。

补充内容: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指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分三个阶段:贷前准备阶段、贷中实施阶段、贷后管理阶段。

第一阶段:贷前准备阶段

时间:每年7月1日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日之前)步骤:调查摸底→测算规模→编制预算

第二阶段:贷中实施阶段

时间:每年7月1日于10月15日

步骤: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申请→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推荐→经办行(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出具证明和回执→借款人委托支付→经办行(社)放款、受托支付款项(划汇)→借款学生持借款回执到校报到、核对划款、领取收费票据→学校核实贷款后填写回执,加盖公章确认,学生寄回生源地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第三阶段:贷后管理阶段

经办行(社)及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后管理工作

时间:10月15日以后

步骤:核实确认放款情况→建立学生贷款档案→计算贴息及风险补偿金→与高校联系了解学生情况→贷后信息更新管理

Ⅵ 我是农村信用社办的助学贷款,请问余额什么时候到账

只要你把生源地贷款的回执单交给学校了,就没有什么问题了的,就算出错,也是学校跟开发银行之间的事情了!如果不确定的话,你可以查询一下你的账户记录。不过,按道理一般生源地贷款应该在当年11月前后就应该到账了的啊

Ⅶ 关于大学生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系统关闭了。但是我资料很早已经提交给信用社了现在还能签吗

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是您在跟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分配给您的,你不能登录支付宝是否用错了账号?账号应该是一个邮箱号码,如果没有用错仍然不能登录,请您咨询各地资助中心,或去国家开发银行给到您的资料上进行查找! 1.到账时间: 请你网络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点击左侧“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按提示操作,查询你贷款办理的目前状态,如果已经到“开发银行分行审核”阶段就意味着快了。生源地贷款各地执行快慢不同,一般年底可以放款,具体你也可以打电话到县资助中心去问问。到帐后会有短信通知你。 2.初始密码: 生源地贷款的支付宝账号是国家开发银行分配给你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支付宝的初始密码为你的生日,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 3.支付宝网页: 支付宝官方网址为 4.如何提现: 完成所有生源地贷款申请手续后,申请经省资助中心审批后,贷款将通过学生支付宝账户直接汇到学生所在高校帐户。支付宝账户将用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如支付学费后尚有多余,缴纳学费后的剩余贷款可通过支付宝提现功能实现,将剩余金额转入你自己指定的银行卡,作为你的生活费使用。

Ⅷ 生源地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

不是,信用社的是直接把钱打到学校的,你签合同的时候肯定也是提过了学校的账户的。至于那张卡一是银行每年有一定的开卡量要求,二是可以用于今后还款存钱。希望有帮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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