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是否可以不给农村户口员工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你可以向北京公积金中心投诉!!!
Ⅱ 上海的公司有权利不给异地农村户口缴纳公积金吗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公积金特点:
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Ⅲ 公司不给农村户口交公积金是合法的么
不合法。
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现所在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举报。职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位和职工都应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Ⅳ 国企不给农村户口交公积金合理吗
国企不给农村户口交纳公积金,这个病不合理,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这样能维护自身权益。
Ⅳ 单位不给农村户口的员工缴纳公积金是合法的吗
不违法的,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给上社保的,公积金不是强制规定的
Ⅵ 公司不给外地农村户口缴纳住房公积金,合理吗
不合理的。
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Ⅶ 公司不给农村户口交公积金是合法的么
现实社会正规企业公司单位应该尊重农村户口的合法权益,五险一金应该给办理好,不交公积金是不对的。
Ⅷ 北京为什么企业不给农村户口上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5号文件和建金管[2005]5号文件的规定,城镇居民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处于法定强制性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象,而对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居民户籍,仅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农村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协商缴纳住房公积金,并非法定强制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对象。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房口所在地城镇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的贷款,户口在农村是不能用来做住房贷款的,但买过房之后可以凭相关证件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通过提现的方式提出来。
由于国家政策没有强制规定,所以,有些企业就不给上了,但并没有违反国家政策。
Ⅸ 用人单位不给我上住房公积金,因为我是农村户口,应该怎么办
我也是农村户口,我都在单位干10多年了一直没有给上公积金,唉!怎么样才可以上公积金?
Ⅹ 单位不为农业户口的员工上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不合法。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10)公司不给农村户口买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