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是上海居民想把原来的房贷还清再贷款置换一套大一点的二手房请问1。契税如何交
这是要分情况来看的!
首先是你前一套房子是否已经将所有的贷款还清
其次是你再次购买的产权房是否属于民用普通住宅
第一,你基本上不属于首次购房,因此恐怕无法享受首付2成的待遇了,贷款的利息问题则要看具体的银行;因为你买的是是二手房,因此可以让中介公司帮助选择有利的银行
第二,税收的问题。先说一下在上海何谓普通住宅。
上海普通住宅的标准是:单套建筑面积一百四十平方米以下,内环线(市中心)以内,总价人民币二百四十五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一百四十万元/套、外环线以外九十八万元/套以下,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只要其中有一条违反就不算是普通住宅。
卖方:交易手续费:普通住宅0,非普通住宅为2.5元/M2 X 平方
营业税:普通2年以上0、2年以下差价 X 5.55%;非普通住宅满2年差价 X 5.55%、未满2年成交价 X 5.55%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成交价X1%或是差价的20%;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2%或是差价的20%;如果满两年唯一的一套免交
买方:交易手续费:普通住宅0;非普通住宅2.5元/M2 X 面积平方
契税:普通住宅:首次购买90平方以下成交价的1%;非首次或是90平方以上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成交价的3%
② 哪些银行现在还在办理购房置换贷款呢
农行
1、办理流程
向经办行提出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银行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签署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偿还贷款本息——办理结清贷款手续
2、申请人需提供什么资料?
向农业银行申请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只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房地产贷款申请表》和《贷款用途声明》,并提供下列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
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借款人与售房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已购住房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抵押物有共有权人的,需共有权人亲自到我行签署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或提供经公证的书面证明;
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农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③ 房屋置换,贷款怎么算
房屋抵押贷款是已取得所有权的房子,房屋置换贷款是按揭贷款,
房屋置换贷款也是要拿此次购得的房产做抵押,
置换贷款的利率要看是首次购买住房还是二次或者多次购房,同时根据个人在银行的信用报告来确定利率。一般首套最高8成,基准利率下浮30%,也就是4.158%
④ 在上海,房屋置换,需要付多少首付
房屋置换?
这就要看你是怎么置换了。置换也有好几种方式的
1:和邻居换房,看各自的评估价,差额部分用现金补足
2:卖掉现有的房屋再买一套,如果你就这一套,之前 没有贷款,再买仍然是首套,首付三成,贷7成。如果之前有贷款记录,首付6成贷4成,贷款利率上浮10%
⑤ 我目前在置换房子,上海本地没有过全国范围内的住房贷款记录,再买房子是属于几套购房
上海本地的家庭名义名下可以拥有两套住宅,您房子置换掉后再买房属于首套购房,首付比例是35%的总房款。
⑥ 沪九条沪六条出台后 想置换房屋 目前情况是上海无房有过一次贷款记录
算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1.1倍,公积金若无贷款等记录则按首套计算。
⑦ 上海唯一住房置换算不算首套
上海唯一住房置换,如果已经申请过贷款的,属于二套房,如果没有申请贷款的,算一套房。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二套房认定的其他规定。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一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住建部——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⑧ 置换贷款和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
按揭贷款是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借款人履行债务,还清本息后,再重新收回物业所有权。一般称物业所有权转让方为按揭人,受让方为按揭受益人。可见,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揭受益人经转让成为物业所有者,按揭的基本特征是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即抵押是不转移所有权为前提,抵押权人在抵押的房地产上设置抵押权作为限制性物权。这一行为中债务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一旦债务人履行债务,还清本息,业主获得完整产权。
以上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借贷过程中是否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这也决定了二者法律关系以及运作上具有不同的特征。二者在法律上的区别
由于按揭贷款要产生所有权的转移而抵押贷款则并不变更所有关系,因此,二者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权益不同。按揭中,按揭受益人经过所有权转让成为所有权人,享有担保物的所有权,按揭人则只有对担保物的他项物权;抵押过程中并未发生所有权转移,抵押人仍保留了担保物的所有权,抵押权人是非所有权人只享有抵押权,即对抵押物的支配权。二者在运作及目的上的区别
借贷中的抵押担保,基本目的在于保证债务的履行,一旦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可以通过担保物的变卖收入来保证债权人的实现,在这一点上,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基本相同。
在借款目的上,按揭贷款和抵押贷款也不完全相同。房地产按揭贷款通常指住房按揭,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范围则广泛得多。按揭人的目标指向和按揭物往往是同一的,借款的目的是购置房屋,取得房屋产权。而抵押人则是已具有抵押的房地产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抵押,其目的不是为了抵押物,而是为了其他的目的借款。这一差别反映在运作程度上,表现出两种贷款方式操作上的差别。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其基本程序是在抵押人先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办理他项权证,以产权证作抵押而持有他项权证。按揭则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是先办理他项权证作为抵押担保,产权在付清购房款后,由房地产开发单位转给按揭受益人,所有权证由按揭人持有。
此外,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牵涉的当事人不同。抵押贷款一般牵涉两个当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般不需要担保人,是单纯的“指物借钱”。按揭贷款是在按揭人和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进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业主做中间人,以便实现钱、物、权分离状态下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