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广西农业信用社房贷利息是多少
贷85.4万,期限25年,利率6.32%,选择等额本息,月供5670.59元,利息总额847175.63元;选择等额本金,首月7344.40元,逐月递减14.99元,利息总额676908.87元。
㈡ 在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条件
条件:
1、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2)广西农村信用社房屋贷款扩展阅读
农户资信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等信用等级。
优秀等级的标准是:
1、三年内在信用社贷款并按时偿还本息,无不良记录;
2、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
3、自有资金占生产所需资金的50%以上。
较好等级的标准是:
1、有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基本不欠贷款;
2、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级的标准是:
家庭有基本劳动力;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元以上。
㈢ 农村信用社如何住房贷款
农村信用社如何住房贷款?农村信用社怎么贷款?
贷款指的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农村贷款申请条件:
1、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
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2、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3、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4、农村信用社贷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5、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贷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6、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7、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8、农村信用社贷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1贷款流程:
22、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
33、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
注意事项
1、首期还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采取分期还款方式时,一般采取按期计息方式。在放款当期一般并不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而采取于下个结息期归还应还款项。一般将个人住房贷款放款日当期实际天数加计下个结息期为贷款首期。
2、提前偿还贷款的原则
(1)提前还款是指借款人具有一定偿还能力时,主动向贷款银行提出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贷款的行为。提前还款应视同借款人违约(即未按合同规定办理),需要时银行可收取违约金。
(2)提前还款的前提条件:借款人以前贷款不拖欠,且以前欠息、当期利息及违约金已还清;若有拖欠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情况,应先归还拖欠及当期利息。
(3)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经贷款行同意,借款人可以提前结清全部贷款,并根据原合同利率按实际使用期限结计利息,但不得提前部分还本。
(4)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在借款期内,借款人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书面申请后,经贷款行同意,可提前部分还本或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提前清偿的部分在以后期限不再计息,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也不再调整。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的,经贷款行同意,根据合同约定期限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照实际占用天数计收览息。
3、还款方法的规定
贷款期限在1年乙栽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累进还款等方法来归还贷款本息。
4、利率调整
(1)贷款期间的利率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贷款利率,继续执行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借款合同约定,签订借款合同后与银行发放贷款期间,如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时,贷款帐户开立时执行最新贷款利率。
5、分期还款计划调整
(1)贷款发放后,若贷款利率变化,在下年1月1日进行利率调整,并按当日未到贷款余额、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与剩余期限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
(2)提前还款后,提前还款额达到贷款行规定的额度后,可以选择重新计算分期还款额或不改变分期还款额继续还款。
㈣ 广西农村信用社房贷款43.8万20年还款每月多少利率
按五年以上期基准利率4.9%计算,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均还款2866.37元
㈤ 广西农村信用社贷款最长期限是多少房屋抵押。要梧州信用社的
具体可以咨询银行客服,一般是3、5、10年不等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
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
3、面签银行;
4、银行报卷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记;
7、建委出它项权利证;
8、视情况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9、银行将贷款直接划拨到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㈥ 农村信用社房屋抵押贷款
首先你要清楚银行的贷款有几种方式,一般来讲分两种,一种是信用贷款,一种是保证贷款,按你现在的情况来看只能是后者也就是保证贷款了,保证贷款又分为,抵押贷款,工资担保贷款,以及质押贷款.你所想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就直觉来说我觉得你要抵押的房屋应该是住宅,而不是门市房,不然银行不会这么难为你,因为住宅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要高于门市房抵押,在者并不是你的房子值多少钱就可以给你贷多少钱,中间有个比例的,比如门市房评估后值10万,那么一般银行都按50%的比例发放贷款.其实我觉得如果可以你可以找2到3个公职人员给你做担保人,到银行一样可以办理,6万元不是很多,而且办理抵押贷款的手续很繁锁的,附加的费用也很高,而且根据你的贷款额度来说有点太小了,所以建议你到贷款的银行问下工资担保贷款怎么办理,如果他们有这个业务相信要比办理抵押贷款快很多,而且费用要少很多.
㈦ 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贷款、用房子作为抵押、现在想提取公积金来偿还本息、怎么办
可以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7)广西农村信用社房屋贷款扩展阅读:
房屋抵押贷款
一、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