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作为抵押权人吗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作为低押全人吗?春节的这种集体经济组织的话是可以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人的话,也是村民的代表。
❷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内部成员提供借款担保吗
是不可以的。做不了借款担保的。
❸ 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向信用社贷款,如何办理贷款手续
要向农村信用社办理贷款的话,首先要有抵押物,然后作为抵押贷款,只要你符合条件的话,就可以用经济组织的名义办理贷款。
❹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询证函有什么作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函证可以详细证明身份,对不同地级市的夫妻结婚后户口迁移提供详细身份证明。
❺ 什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经济组织。
产生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农民自愿联合,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初由解放后的合作化运动,农户将自己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交出来形成集体,从而组建成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深刻地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与实践现状的基础是须清晰地认识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
在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这三种集体从事农业经济活动的组织中,生产队是基础,拥有包括土地、耕畜和农具在内的大部分的而且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除国家以外对土地拥有所有权的唯一的一个组织,因此一般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生产队(也就是相当于现在村民小组一级)。
❻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会议记录怎么写
会议记录要求用碳素笔书写,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经济组织是从事经济活动的机构,包括经济实体、市场中介组织、国际经济组织。经济实体是实行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单位,拥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有固定场所,依法登记开业,自主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自负盈亏,有工厂、商店、农场、公司等具体形式
市场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生产者与经营者、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服务,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和制定会约、惯例等活动的机构,如行业协会、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等。
❼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去银行存款收取利息向政府申请怎么写
根据我国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委会具有合法性、普遍性和稳定性的特点,使其成为全体村民利益的代表和集体经济所有权的代表,有权依法管理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但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的所有者,村民委员会不应直接从事商业活动,不应成为市场的主体,而应通过投资者的控制权,行使其管理集体经济的职能。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指导根据市场需要和自愿原则成立的各种集体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供应和销售服务,协调农民之间的关系。对于村办企业等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其依法开展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尊重村委会的法律地位,接受村委会的监督和指导,遵守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村规民约或者村民自治章程,按照村委会的规定支付公共事务和公益费用。
❽ 父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子女能贷款吗
你好如果,父母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证,可以作为抵押物让子女去申请贷款,不过需要你子女的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这样才符合贷款的条件。
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 规定》中。根据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5条规定,村集体经济 组织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
设计
划; 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 对外投资等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 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
(2)各项收人。包括产品销售收人、租赁收人、服务收人等集体经营收人;发 包及上交收人;投资收人;“ 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 政补助款项;上级专项补助款项;征占土地补偿款项;救济扶贫款项;社会捐赠款 项;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人。
(3)各项支出。包括集体经营支出;村组(社)干部报酬;报刊费支出;办公费、 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集体公益福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 支出;征占土地补偿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社会捐赠支出;其他支出。
(4)各项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 资;其他资产。
(5)各类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四荒 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6)债权债务。包括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银行(信用社)贷款;欠单位和个人 款;其他债权债务。.
(7)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外来 投资分利数额;成员分配数额;其他分配数额。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另外,凡是村民重点关注和敏感的经济事项和财务事项都应该成为财务公开 的内容,比如说新农村合作医疗补贴、粮种补贴、小麦倒伏补贴等,以保障村民的知 情权和监督权的行使。
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范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依法发包村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村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本村农民集体成员决定下列事项:①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②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③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法;……⑤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村规民约向本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的状况”。“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收回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对原土地使用人依法给予适当补偿。”(5)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第八条第一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当事人向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调解。(6)《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收支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接受监督。(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