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需要多久可以提取首次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是不能立即提取的,需要还完公积金贷款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及流程:
身份证;
购房合同(借款合同);
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如果本人不是主购房人的话);
提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处办理公积金支取手续;
由汇缴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面附上有关支取证明材料;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方可办理支取;
支取时既可以通过单位也可以自己办理。
㈡ 重庆公积金贷款之后,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取出来吗
公积金只有你离职之后,凭离职证明到公积金管理处,可办理提取资金,部分省市也有不支持提取的。另外,现在房价这么高,你能这样问,那你的公积金每个月得交的有多高啊!还是你们那边的房价很低很低?
㈢ 如何提取重庆市的个人公积金
重庆公积金提取有下列几种情形:
1、购房提取;
2、租房提取;
3、公积金还贷提取;
4、农民工提取;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6、重大疾病提取;
7、退休、离职满两年、死亡等销户提取;
提取材料如下:
一、重庆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2、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3、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应提供:
(1)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税证明;
(3)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二、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1、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以及身份证原件。
2、未参贷的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3、职工以异地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取的,不能取首付款,只能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参照商业贷款还贷提取方式提供材料。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2、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四、农民工提取
1、身份证件原件。
2、农村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身份证件原件。
2、《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重大疾病提取
1、身份证件原件。
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
3、最近一年内的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农村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重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及次数为:
1、符合第二章第五条(一)至(六)款规定的,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4、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
5、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6、缴存人为农民工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每年提取一次;
8、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参考资料: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㈣ 重庆公积金提取过影响公积金贷款吗
不影响,公积金提取与贷款是两个不同的功能。但是,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25倍;可贷总额度=家庭月收入之和*50%*贷款期数。所以贷款前尽量保障账户余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性规定
一、贷款额度
1.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限额不超过40万元,配偶参贷后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6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
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房屋价值的80%。
3.可贷额度
借款人实际可贷额度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可贷总额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贷款期数(月)
(2)住房公积金资金可贷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25倍。
4.其他额度规定
二手房按揭贷款最高可贷成数为所购二手房评估价值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的成交金额二者中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换贷款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申请时原贷款剩余本金数额。二手房置换贷款应同时符合一手房置换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的可贷额度规定。
二、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的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并随国家利率调整而调整。
三、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四、参贷规定
按时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参与贷款(以下简称“参贷”), 配偶参贷的,每笔贷款中住房公积金部分最高额度不超过个人最高限额的1.5倍,参贷后的借款人配偶视为公积金个贷共同借款人。
五、其他政策规定
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仅用于支持刚需和兼顾改善性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主城区仅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远郊区县支持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性第二套住房。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和 “三无”人员停止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套数的认定:购买首套住房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无住房登记记录且无贷款购买住房记录;购买改善性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在不动产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购房套数的认定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认房”以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为准。“认贷”以人行征信系统查到的《个人信用报告》为认定标准。
“三无”人员的认定:指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有户籍”特指购房人户籍登记在重庆市;“有企业”特指购房人新购住房时依法在重庆投资、设立企业(含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的(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有工作”特指在重庆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缴费6个月以上的(含个体工商户及其就业人员、跨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
㈤ 重庆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重庆市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购房合同;
2、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二)购买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或《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增值税发票。
(三)购买市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或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须提供:
1、房屋所有权证;
2、增值税发票。
(5)重庆农村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凭据上须含贷款账号)。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㈥ 重庆公积金贷款后怎样提取公积金
您好,
如果办理了贷款,账户里面的钱基本就不能提现了,各地的政策不同,
原则是一年可以提取一次,额度是不超过上一年还贷总额,第一次提取,可以一次全部提完你账户离的13万,只保留100元就可以,如果你有配偶,她也有公积金,也可以办理!
提取时,需要你购房合同,买房子正规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你单位财会咨询办理提取手续。祝好运!
你具体去咨询下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吧,希望我的经历能给你点有用的帮助!
㈦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一、重庆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职工以自有资金一次性付清购房价款购买自住住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1、购买商品房,应当自购买合同登记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自取得增值税发票之日起一年内收回。契税缴纳凭证。
2、购房改革,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或一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房的购置,应当自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或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4、购买二手房、拍卖房屋,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一年内进行。
5、自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一年内购买保障性住房。
二、重庆市公积金租赁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没有自己住房和出租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在房屋租赁期间,按照下列条件提取:
1、公租房出租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租金支出。夫妻双方的租金支出总额不得超过一年。
2、商品房租金按照下列指标提取:
员工未提供登记租赁合同和租赁纳税凭证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单名职工在主城区每月提取限额为900元(每年10800元),在主城区以外的县每月提取限额为600元(每年7200元)。
三、办理方式
1、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退休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不得以退休为由将职工个人账户集中封存。
2、需填表格,单位统一办理的:
(1)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申请办理租房提取职工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不再
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个人申请表》;
(2)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
职工个人申请办理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每人)。
(7)重庆农村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吗扩展阅读: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证明材料:
第七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离休、退休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证明。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劳动、人事、卫生、安全等部门组成的劳动鉴定委员会签章认可的《重庆市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表》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三)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四)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
职工应要求调入单位在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其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提供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新账户证明,交由市中心直接将其住房公积金账存余额转入接受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七)职工付清购买商品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
付清购买二手房价款的,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房地产权证》或《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付清购买房改房价款的,需提供国有住房出售专用票据、《房地产权证》;
付清购买拆迁还建房价款的,需提供拆迁还建房的《房地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及缴款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需提供相应类型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八)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办理时,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重庆市商品房抵押贷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后各次办理时,只需提供中心打印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还贷支取凭证”、近期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
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