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归还时间是多少、我的贷款刚到位立刻还贷这样行么
归还时间一般都是按你所签合同确定的,如果你要立刻还,也不是不行,估计要付违约金之类的吧,银行会觉得你在无理取闹,以后再去肯定会考虑你这样的行为的。
2. 农村信用社元旦过后,几号可以贷款农村信用社元旦几号上班,几号可以办贷款
陈信友摄,元旦过后四号可以贷款,农村信用社正式上班,因为他们元旦要放三天假至三号,都没有上班,并且通知里说因为年末要结账,元旦放假三天,不营业
3. 农村信用社房贷的帐单日是几号
到期还款日:是发卡行要求持卡人归还账单上本期账单余额的最后日期。
免息还款期: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到期还款日之间,持卡人只要全额还清当期对账单上的本期应还金额(总欠款金额),便不用支付当期对账单上任何消费的利息(透支取现、转账及利息不享受免息还款期)。
农村信用社银行信用卡免息还款期计算方法
银行信用卡到期还款日为账单日后25天。例如,账单日为每月10日,到期还款日为下个月5日。
免息还款期从账单日起至到期还款日止,交通银行信用卡最长免息期为56天,最短25天。刷卡日期不同享受到的免息期长短也不同,帐单日后一天消费可享受到最长免息期。
希望可以帮到你。
4. 农村信用社2年期个人贷款还款时间及方式
根据签订的借款合同上,对于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式是按照约定来还,如果约定的是按年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还一年的利息即可,还有按季借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季借息,分期还本。
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用途和范围是在保证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自己的资金力量确定“资金使用序例”,即:先种养业,其他农业,后乡镇企业、个体工商业、社员生活和其他工商业。
在自身资金实力可能的情况下,只要国家政策、法令允许生产和经营的项目,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归还贷款者,信用社均可以发放贷款支持。

贷款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全,企业管理规范。
5. 农村信用社几月几号还贷款利息
看你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怎么约定的
6. 农村信用社还贷款流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将造成的后果包括:
1、个人信用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日后贷款;
2、产生罚息。在原本贷款负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笔罚息的经济负担;
3、会有官司;
4、对于有抵押物做抵押的情况,在经法院允许后,贷款银行还可将抵押物拍卖,用以偿还借款人欠下的资金。

(6)农村信用社几号还贷款扩展阅读:
农村信用社贷款特点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信用社经营的主要业务是农村信贷,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国家专业银行基本一致,因此,国家专业银行关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制度、办法在信用社同样适用,也同样具有约束力。
但是,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与国家专业银行不同,因而在贷款的具体操作上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贷款对象的广泛性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
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7. 请问向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日期怎么规定
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日期由签订合同的适合进行约定,一般为放款日的次月。
根据《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第十四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因特大自然灾害而造成绝收的,可延期归还。
第十五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幅度适当优惠。
第十六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结息方式与一般贷款相同。
第七条信用社成立农户资信评定小组。小组由信用社理事长、主任、信贷人员、部分监事会成员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农户资信评定、贷款额度确定步骤:
(一)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二)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三)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及所在地社员代表或村民委员会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7)农村信用社几号还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农村信用社贷款政策》:
第十条对已核定贷款额度的农户,在期限和额度内农户凭贷款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或由信用社信贷人员根据农户要求到农户家中直接发放,逐笔填写借据。
第十一条信用社要以户为单位设立登记台账,并根据变更情况更换台账。
贷款证的记录必须与信用社的台账保持一致。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第十二条对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转让贷款证的农户,应立即取消其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第十三条贷款发放后,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了解和掌握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贷款使用情况,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员要对提供给资信评定小组的考察材料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