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的基准利率上浮20%。
如果人民银行的利率是1%,那么最高的利率就是1.2%
意思就是这样
⑵ 借款利息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可以扣除其中的"同期"是什么意思
“同期同类贷款”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提供的贷款。“同期”不仅指贷款期限的长短基本相同,如分别属于长期贷款或短期贷款,而且还包括贷款发生的时间基本相同。
⑶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什么意思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两层含义:1是指利息计算期间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执行期间相一致.例如你要算1997年5月18日至1998年10月29日之间的7万元贷款的利息,就要先到人民银行网站查到上述期间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并以此分段计算利息.这就是同期利率的第一层意思.2是在人民银行发布的利率表中有5个利率档次(6个月以内;6个月至1年.........).在上例中计息时间超过1年不足3年,应该1-3年档次的利率.这是同期的第二层意思.在法律上没有同期同类的概念.
⑷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请问约定违约金
按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已经重新作出规定,请自行根据实际实际及相关规定进行最终确定。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⑸ 如何理解“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问: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仅指基准利率还是包括浮动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4]251号)规定,一般商业银行金融贷款利率已取消上浮区间限制,是否意味着没有利率限制了?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二)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金融企业允许范围内的浮动利率也属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取消上浮区间限制,不等于说没有限制。比如银行基准利率为4%,原规定上下浮动0.5%,那就是原利率范围为3.5%~4.5%;取消上浮区间,意味着取消后的利率范围为3.5%~4%.
⑹ 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是多少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贷款期限不同,利率水平不同,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找到利率标准
种类项目
年利率(%)
一、短期贷款
六个月(含) 6.10
六个月至一年(含) 6.56
二、中长期贷款
一至三年(含) 6.65
三至五年(含) 6.90
五年以上 7.05
⑺ 所得税上,关联企业之间贷款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首先关联企业不仅仅指的是母子公司,还有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利益输送的嫌疑。其次同一个集团下的子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有可能是不一样的,也会有15%和20%的税率。因为子公司是法律主体进行了单独的建账核算,情况不同享受的税率和税收优惠也不会一样。
⑻ 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 是哪个文件规定的
民间借贷利息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的规定。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项规定:
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8)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民间借贷双方可以发生在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或者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只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民间借贷合同就有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