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有谁知道劳动局无息贷款怎么办的吗
个人申请无息贷款有什么要求?总的来说,满足一下四个要求就可以办理贷款了。
1.个人无息贷款申请人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中国公民。注意了,无息贷款的话,外籍人士不能申请,大家都知道,很多贷款对于境外人士也是可以申请的,不过无息贷款就没有这个优惠待遇了。
2.借款人有固定住所,最好是在贷款本地有户口;那么,如果户口不是在贷款本地怎么办呢?用居住证可以申请吗?小编告诉您,不可以的,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申请无息贷款。
3.最重要的是,借款人要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大家都知道,在申请贷款的要求当中,最重要的条件之一就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强,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而且信用记录也要非常好,那有人就说了像大学生没有工作怎么办?不管是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还是创业贷款,这种无息贷款都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如果没有抵押物,那么可以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4.对于贷款的用途,银行还会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来评定,如果是对于个人、社会有利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那么申请个人无息贷款就会容易许多。
而具体的流程如下
1、贷款人填写《促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所属乡镇(劳保站)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2、县就业处(担保中心)在收到贷款人申请后,担保机构经办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对贷款人资格和项目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并签署意见。
3、县金融机构接到县就业处(担保中心)审批意见后,办理借款合同、签署意见及发放贷款。
4、县就业处(担保中心)将贷款申请人资料报县财政局出具贴息意见之后,报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所需要的资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创业证明(乡镇出示)、《就业失业登记证》、军役退役人员自谋职业证明或大中专毕业生学历证明;
3、《创业培训合格证》;
4、经营项目《营业执照》、《养殖证》、经营场地租凭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
5、属于合伙经营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合伙经营证明材料如有吸纳本县户籍失业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资料(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清单);
6、担保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工作单位证明;
7、县担保中心和县金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贰』 我在湖北孝昌县,今年26岁 听说劳动就业局有创业的无息贷款 怎么样才能办到
不太了解你们那里的具体政策 但是应该大同小异吧 我们这里是先在就业局参加SYB创业培训,之后去准备店面,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如果是经营餐馆之类的 需要食品安全证 卫生许可证之类的 经营烟酒之类的需要酒类 烟类经营许可证 之后拿着这些证件去就业局办理,需要填表,身份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户口本 营业执照之类的复印件 结婚的话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户口本 还有结婚证 之后等待就业局工作人员去实地考察 之后寻找抵押或者担保的东西 等待银行给发钱 每个季度去就业局办理结息 把银行的利息补贴给你。仅供参考哦。祝你成功。对了 如果你是大学生,貌似还可以贷更多的款。
『叁』 谁知道去本地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局办理无息贷款都需要些什么
社保局和劳动局不办贷款吧,具体情况,你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问问。
『肆』 石人社字172号文件10万元无息贷款是真的吗有什么要求
贷款请打6677
『伍』 听说劳动就业局发放无息贷款。请问下相关人士,那是要找人担保吗
不需要。
劳动就业局发放的无息贷款是政府支持创业的政策扶持项目,由劳动局就业中心提供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政府财政贴息。
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申办程序:
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下列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养殖或合伙经营的经济实体,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具有本地户口、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地农民。
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偿还能力,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养殖证件,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养殖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个人信用良好。
三、小额担保贷款认定审批程序
1、贷款人填写《促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审批表》,到所属乡镇(劳保站)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
2、就业中心在收到贷款人申请后,经办人员和银行信贷人员对贷款人资格和项目进行审核及实地考察,并签署意见。
3、银行接到县就业中心审批意见后,办理借款合同、签署意见及发放贷款。
4、县就业中心将贷款申请人资料报县财政局出具贴息意见之后,报县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陆』 劳人局办理无息贷款怎么填表
一、下岗、失业职工及新成长劳动力自办经营,自谋职业需贷款扶持者向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各区劳动就业局提交书面担保贷款申请。
二、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或区劳动就业局根据担保贷款申请,汇同城市信用社一并到现场核查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自有资金投入量,经营状况且,经营地点、营业执照、资金使用方向及反担保条件是否符合《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担保办法》。
三、对符合《贷款担保办法》的贷款申请可填写再就业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及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申报单位意见栏由原单位盖章,或所在区就业局盖章并签明担保贷款额及贷款期限。同时办理反担保(即联保或抵押)手续,凡在职职工联保的,由联保人填写联保自愿书,并签字盖章,由联保人现所在单位填写证明,注明职工身份、合同期限及月固定收入。凡用实物抵押的由物主与担保单位,贷款单位签订《反担保合同书》,并到房产交易所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各区劳动就业局将担保贷款手续报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
四、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统一签署同意担保贷款意见后交城市信用社办理贷款发放。
五、贷款期满,提前一周通知还款。各区申报的担保贷款由各区负责催还,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城市信用社协助催还;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申报的担保贷款由担保中心和城市信用社共同催还。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的,由各区就业局、市再就业贷款担保中心及城市信用社共同履行反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