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沪人均持有住房多少平米下可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日调整上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从此前的不高于36.1平方米调整为不高于36.7平方米。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于3月12日发布的《关于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的通知》指出,根据上海市统计局2018年3月8日发布的《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至2017年年末,上海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7平方米。
据此,上海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现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调整为不高于36.7平方米。
通知明确,此项调整从2018年3月12日起,新受理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标准执行。
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通知》,无住房、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符合改善型认定条件的,均认定为申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
这也意味着,如果是三口之家,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10.1平方米以内的家庭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被认定为改善型住房。
而一旦超过上述人均面积,则被认为是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停止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
当前,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家庭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个人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调整为100万元(个人调整为50万);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普通住房不得低于50%;非普通住房不得低于70%。
㈡ 上海公积金贷款改善型二套房贷的认定
兄弟,国家只算你贷过几次,买过几套房子,照你这么说,谁还用得着去贷商业贷款阿,我是某外资银行理财顾问,如果你考虑消费贷款的话可以给我写邮件[email protected],目前最高30w,3天现金放款,年利率在10%左右
㈢ 上海改善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界定:人均34.6平以内,这个“人均”的解释
“有人说银行只按有公积金的家庭成员计算” 这句话是对的,只不过是理解上的问题。
比方说,一家五口,以户口簿为准(不能是临时迁进的,一般要户口迁进满一年),父、母、儿子、儿媳、小孩,其中只有儿媳一个人是正常缴交公积金的,儿媳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计算人均面积时家庭5人全部算。比方说他们的住房面积是80平方,那人均就是16平方;如果按你刚才的说法,人均是80平方了,那家里另外4个人住在哪里了?你说是吗?
㈣ 改善型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改善型二套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据小编了解,公积金贷款将不能用于购买非改善型二套房,改善型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同时,公积金贷款领域首次执行差别化利率,即改善型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条件:
1、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本息能力;
2、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之日前,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按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可贷额度按申请者所处地区而定。
贷款主要是根据贷款者的实际贷款的用途来决定贷款方式!贷款者可以在线提交一份贷款申请,在2到3个工作日之内(周末节假日除外),可以查看贷款进度。
最后,小编想提醒大家,是否属于二套改善型关键看前面一套房的家庭(核心家庭,即夫妻及子女)人均面积是否小于35.1平方。
新买的房子单套面积小于140平,五成以上的多层或不足五层的老公寓里弄,内环内小于450万,内外环间小于310万,外环外小于230万的属于普通住房,否则属于非普通,而不是用来判断是否改善型。
㈤ 如何界定二套房和改善型住房
界定二套房和改善型住房:
1、对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非改善住房也要从紧掌握贷款政策。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2008年上海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4平方米,目前,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4平方米,只要第二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购买非改善型住房。
2、“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3、如果买家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要求:
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利用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㈥ 上海改善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你好,我是来自上海九间伴不动产的置业经理,从业六年,目前上海改善型购房,最高公积金可以贷到60万;
明细如下:
主贷人,普通公积金,余额满5000,半年内无断缴,月缴(包含单位+个人在一起)大于500,可贷20万,有补充公积金,余额满5000,半年内无断缴,月缴(包含单位+个人在一起)大于500,可追加10万,这样一个人最高是30万;
参贷人(即夫妻,或是父母、子女且要求户口在一起超过一年以上的),普通公积金,余额满5000,半年内无断缴,月缴(包含单位+个人在一起)大于500,可贷20万,有补充公积金,余额满5000,半年内无断缴,月缴(包含单位+个人在一起)大于500,可追加10万,这样一个人最高是30万;
这样加起来最高是60万,注:一户家庭最多算两个人的。
㈦ 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可贷多少
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加倍。
具体计算方法: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㈧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 上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具体的这些政策有什么调整,今天小编为你整理了有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上海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首套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上海市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
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通知》明确: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去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4平方米,再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非改善型二套住房。
上述《通知》还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上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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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2015年上海二套改善型住房,准备组合贷款,请问首付比例是房屋总价的多少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的通知》业务问答:“关于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者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或者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住房的家庭,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因为是二套改善型购房纯公积金贷款按照规定要三成首付,组合贷款首付应该也是三成,所以理论上是一样的。希望能帮到你
㈩ 请问上海公积金贷款第二套的最新政策!
上海的政策: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注: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中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符合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再次购买的商品住房若符合上海市普通住房标准的,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均按照首套住房进行认定。
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长期限15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次新房[竣工年限在5年内(含5年)]贷款期限参照购买新建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