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在贷款在外地买房的。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第一条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4、当前在外省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若历史上曾在本市缴存的,当前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已销户;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6、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借款人家庭在全国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7、所购房屋为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借款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身份证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8、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未还清扩展阅读: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第三条 办理场所。申请异地贷款的,借款人可至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长宁营业部、静安营业部申请办理;若缴存职工还需申请商业住房贷款的,需先前往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业务受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再前往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长宁营业部、静安营业部办理。
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缴存使用证明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贷款资格审查不超过5个工作日、贷款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受理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贰』 上海公积金 能还异地的房贷吗
上海公积金不能还异地的房贷
按照目前政策,异地购房不能在上海申请公积金贷款。
但是您可以在产证发放日起的六个月内办理一次性的购房提取,凭相关材料到公积金帐户所属单位开具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后到各区县建行支行公积金柜面办理提取业务。
所需材料如下:
一、提取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2、代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及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办人必须是提取人的配偶或直系血亲)。
3、提取申请人出具给代办人的书面委托。
4、特殊情况需配偶或直系血亲以外的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
购房合同(公有住房出售合同)、购房发票(个人购房交款凭证)、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权证、提取人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信息来源: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 http://bbs.shgjj.com/thread-59557-1-1.html
『叁』 上海公积金可以还外地房贷吗
不可以。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上海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之一: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提取公积金,其申请范围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无住房公积金债务、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且已在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 担保贷款 业务委托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贷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
(3)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未还清扩展阅读:
目前上海全市范围内还没有接到正式实施异地贷款的文件。若您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外地购房,并想在当地贷款,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如当地需要提供您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上海公积金中心可以为您开具《缴存证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肆』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这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上海市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
2017年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面推广异地贷款事务。缴存员工在缴存地以外区域购房,可按购房地住宅公积金自己住宅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请求自己住宅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应及时出具、承认缴存证实等资料,处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宅城乡建造部另行拟定。
(4)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未还清扩展阅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流程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参考链接:网络-公积金异地贷款
『伍』 在原工作地方贷款公积金未还清,我又要调动到外省工作,所贷公积金如何处理
没有关系的,你每月在按揭扣款卡里存钱进去,继续还款即可,调离跟是否还在当地缴纳公积金没有关系的。
『陆』 公积金贷款了但未还完,辞职换单位以后可以转至异地吗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柒』 上海市公积金异地偿还贷款的条件
您好!
一、提高实际贷款额度。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二、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应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
三、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四、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五、简化业务审批要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优化内部人员配置,增加网点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向网点工作人员倾斜。要充分利用受托银行业务网点优势,方便缴存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
七、加快改造升级信息系统。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根据政策调整和流程优化的需要,加快改造升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业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办理网上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八、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考核,将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要通报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并作为考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的重要参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低的城市,要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从具体分工来看,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含分中心,下同——记者注)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那么,个人该如何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按照要求,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至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望采纳,谢谢
『捌』 异地贷款买房了,上海公积金还能提取吗
可以按照上海市公积金提取的规定,提供证明到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偿还贷款本息。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工作的通知》之规定: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直系血亲,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前述职工除应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证明材料。
办理要件:
1、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原件;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本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2)购买外省市自住产权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购买二手房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户籍地证明材料。
(3)购买公有住房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个人购房交款凭证(一式五联未加盖建设银行业务章或现金收讫章);
(4)动拆迁安置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动拆迁安置协议书、超安置费用部分的发票或收据(安置费直接抵扣房款的,应由动拆迁单位提供补差的书面证明)、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5)购买拍卖产权房的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
(8)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未还清扩展阅读:
办理时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应进行调查核实,再根据核实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调查核实时间不包含在三个工作日内)。
向本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向外省市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的,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为十个工作日,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