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给予“三农”贷款的优惠政策具体有什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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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政策普及调查报告
[摘要]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三农”政策的普及与落实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本文将结合在豫西部分农村地区所作的实地调查研究和对党中央“三农”政策的理解,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侦测提供重要参考。
[关键词]三农 税费改革 农资产品 义务教育 外出务工 合作医疗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必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建设新农村,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是建设新农村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首先建设和谐村镇。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
为很好地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2003年,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三农”政策,以此来振兴农业,发展农村,提高农民收入。几年过去了,落实情况如何呢?就此笔者对洛阳市嵩县库区乡、纸房乡及周边地区就三农政策普及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问卷和走访两种形式进行。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关“三农”政策的普及,喜忧参半。比如:国家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较好,而农业贷款问题日渐突出,亟待解决;税费改革颇得民心,而农资产品价格居高不下使广大农民又陷入了忧愁;义务教育虽基本实现,但高中教育负担太重;民主选举虽实施,但形式过重,等等。这么多的问题存在,究竟原因何在?对此,我们进行了分析。
一、良种补贴效果明显,农业贷款状况令人担忧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恢复发展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近年加大了投入力度,补贴作物范围扩大到大豆、小麦、玉米、水稻四大粮食作物。制定良种补贴政策的目的,一是为了推广良种,增加单产,增加粮食产量,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二是为了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三是满足国内对优质粮食品种的需要。调查发现,有65%的农民享受到良种补贴的优惠政策,而仅有8%的农民不知道良种补贴政策。这说明良种补贴政策落实较好,但仍须进一步加强,因为它必然为增加农业产量,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当前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业贷款难、农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瓶颈。调查发现,有近70%的农民不知道详细的贷款流程,有的即使知道,由于农业贷款机制还有待完善,贷款门槛过高,出现了想贷想发展致富,却贷不来的尴尬境界。据分析,出现这种情况有以下两大原因:一是农业贷款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银行策略偏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户面临“贷款难”;二是农业经营主体缺乏有效抵押物,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滞后,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户贷款面临“担保难”。笔者认为,农业贷款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措施给予部分解决。①构建以信用社、分社为中心,以客户经理为重点,以村两委为依托,以支农信息员及联保互助小组为支点,以文明信用户为落脚点的完整支农营销网络。②打造“文明信用评定+农户联保”的贷款发放管理模式。③完善文明信用户档案系统。④充分发挥信贷杠杆作用,把住贷款的入口关和出口关。
二、税费改革深得民心,农资产品问题严重
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逐步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就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减少税费负担所省下来的钱又可用于发展生产,改进农业生产设备,改良作物品种,发展农副业,这不仅使农民个体收入增加,也使农业总收入逐年增长。与此同时, 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等税费负担后, 很多抛荒土地游荡在城市边缘的农民又回家安心地种起了土地,这对发展农业经济无疑也是一个极大的促进。调查发现有97%的农民对近几年来的农村税费改革满意。但由于当地实际情况是人多地少,人均不足两分,所以在这方面的增收并不是很明显。尽管如此,农村税费改革还是使广大农民认识到政治参与的重要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另外,税费改革彻底取消所有不合理的收费与乱摊派,乱罚款。并从源头上堵住随需而征,随意加重农民负担
的口子" 代表和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另外,在 “一号文件”政策精神的刺激下出现的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农民开始
还乡要地。大量“争地”矛盾的出现,一方面说明农民种粮积极性在不断高涨,但同时也隐藏着诸多风险。首先“争地”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种粮大户数量锐减
前几年好不容易出现的较好的土地流转势头被遏住。其次是大量农民返乡务农不利于土地产生规模效益,不利于农民增收。 明显有悖于 “一号文件”精神。破解农民 “争地”矛盾,一方面要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落实二轮土地延包政策;另一方面,还应给外出务工农民创造更好的环境,给予他们平等的“市民待遇”。只有更多的农民不再是农民,农业才能真正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民也才能真正增收。
在农民回答完农村税费改革问题后,我们的另一个问题“您对农资产品价格的看法”立即使他们有了强烈的反响,基本上都反映价格过高,不稳定。虽然近年来由于农资原材料成本增加、原油价格上涨、电力供应紧张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农资产品生产成本有一定的上升,但农资产品价格调控措施不力、定价方法缺少科学性、区域性保护影响价格政策的落实、经营秩序混乱流通渠道不畅是农资价格过高的四大硬伤。更有甚者,农民反映还有很多的假冒伪劣的农资产品充斥农村市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现在已经到了用工业和第三产业支持和补贴农业的水平,国家应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对农民购买农资产品的补贴,使农民切实体会到农村税费改革带来的好处。
三、九年义务教育落实较好,高中教育负担过重
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学技术是关键,教育是基础。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促进中国发展的有利决策。1986年7月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曾铺就了我国义务教育的辉煌。2002年,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0%,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3%。但由于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农村子女也较多,同时农民收入较少,这就导致一些农民无法履行“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政府逐步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部分或全部免费。现已在农村实行学杂费全免的九年义务教育政策,这使农村的教育得到很大的改善。
从调查结果可看出,被调查地区确实实施了免费教育,当地农民相当满意。但在教育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有些农民反应,学校虽实行学杂费全免的九年义务教育,但存在少数另立名目的乱收费。当然,这些情况校方也说有一定的困难,为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的素质,学校有时不得不购买些学习资料,这不属于免费之列等等。对于这些问题笔者认为是可以通过与家长沟通予以解决的,毕竟双方都是一个目的,培养孩子成才。第二,也是反应很强烈的,九年以后的教育,特别是高中的教育,收费太高,远远超过农民的承受能力,又加上没有像大学教育中完善的贷款制度,给农民的受教育信心打击很大。导致很多家长打算让子女完成“义务”就算了,使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效果大减。
四、外出务工保障仍需加强,法律意识急待提高
国家在提出“三农”问题时,有人就提出应该再加上一“农”——农民工问题。在我们调查的地区人多地少,人均不足两分,遇上涨水还可能颗粒无收,有很多剩余劳动力,所以这个问题更为突出。据了解,当地几乎每户都有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务工的收入也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在调查中发现,外出务工中,能按时拿到工资的只有37.5%,有44%的没有按时拿到工资,这不得不为他们鸣不平。令人兴奋的是,2004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工资和权益的措施。但这些都需要法律的保护。在调查中,我们发现67%外出务工人员并不知道相关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很少签订佣工合同等法律文件。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在农村进行普法宣传,让农民能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缺医少药的一般问题已基本解决。但是,由于多数地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医疗费用完全靠个人支付,农民负担较重,因而出现部分农民看病难、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这些情况表明,疾病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贫困又使疾病难以医治。2006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减轻农民患大病的经济负担,逐步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许多农民并不了解或不清楚农村合作医疗,甚至有51%从没有享受过乡镇卫生院的合作医疗待遇。在访谈中我们发现这种结果一部分是由于对合作医疗的实施不了解所致,还有一部分是由于对农村合作医疗不信任所致。这就提醒我们在建立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时,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六、民主选举形式过重,村务透明度需提高
建国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国的地方官员特别是农村的村官都是采取的任命制。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义务教育的普及,社会发展了,人民素质提高了,民主意识也增强了。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的农村“父母官”也实行了民主选举。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有87%的被调查者参加了村里的民主选举,只有不到2%被调查者反映对选举不关心。这也证实,当地确实进行了村官的民主选举,农民的民主意识也有所增强。但令人担忧的是,笔者在访谈中发现, “民主选举”中有贿选、威胁等拉选票现象。这说明,当地民主选举并未完全落实,形式过重。
在被问及“村务(主要是财务)是否公开”时,有67%被调查者认为没有公开。这说明,当地的村务特别时财务的公开程度很低,很多农民并不满意。这也为选举中拉选票现象埋下了毒根。
把上面反映的问题和政府“三农”政策比较,我们可以很容易看出,政府的政策是好的,也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同,但落实的时候出了较多的问题。笔者认为这主要源自两个方面:第一,协调沟通不够,政府政策在具体的条件和地区的实施可行性有一定的偏差,各级政府部门在这一点上协调沟通不够,使有些政策流于形式;基层部门与农民的沟通不够,使农民产生了一定误解,没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而很难使“三农”政策落到实处。第二,基层监督体制薄弱,这就使农村中许多腐败问题得不到解决,在农民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从而导致农民不能相信不配合政府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相关措施,这也从根本上制约了“三农”政策效果的表现。笔者相信只能在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后,“三农”问题将能得到进一步解决,而使“三农”政策将得到更好的落实。
❷ 国家关于对旧农村改造在信贷方面有哪些支持和扶持政策
一是调整完善村镇布局体系,加快中心村建设。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村镇布局体系,完成中心村定点布局,探索建立农村、农民减少和城镇化水平提高的良好性互动机制,引导农村逐步实行迁村并点,整合农村人力、物力、财力和土地资源,把弱小村、分散村、偏远村逐步向已经形成规模、适宜居住、生产生活方便的中心村集中,向沿路沿河宜居地带聚集,由现有的村庄管理模式向农民社区管理转变。
二是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全市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实施旧村改造、整村搬迁建设的村庄,加强村庄道路、供水、排水、路灯、供气、绿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搞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引导工业项目向小城镇驻地工业区集中,农民向小城镇集中,扩大中心村规模,节约利用土地,并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明确了允许先建后拆、先补后拆的政策,以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利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产生的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推进农村旧村改造。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标准,使多占宅基地的尽快退还给集体,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推进旧村改造和“空心村”整治。
三是推广农村新型住宅设计图集,开展建设“百年住宅”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沂蒙新农居”、“汉晋风格农居”等优秀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广泛开展建设“百年住宅”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建设造型美观、实用大方、质量安全、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生态住宅”,有条件的村镇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住宅楼,大力推广新型生态节能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太阳能取暖、照明新能源,普及户用沼气池建设,着力改变农民群众“年年建房,建简易房、低档房”的局面,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四是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全市实施以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的村庄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定点收集、镇(乡)级集中清运、市(县)级统一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机制,各县根据本县生活垃圾产生量建设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县域内的生活垃圾。同时,结合农村沼气化工程,积极推进改厕、改圈、改厨。加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❸ 新农村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
5月30日,绥中县召开新农村建设研讨会。县委书记夏雨恩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春友主持会议,副县长王跃明、县长助理袁志祥出席。
此次会议主要就如何制定和完善新农村建设中推进小城镇建设政策和试点村补助政策进行了研讨,从而出台更加有利于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向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
在听取部分乡镇和有关部门领导对上述议题的讨论后,夏雨恩指出,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今年绥中县的新农村建设有了一个好的开端。一是新农村建设起步比较早,县委、县政府于年初就做出了安排和部署,各乡镇、各部门也都及早动手,有条不紊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二是新农村建设标准比较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产业项目建设都有很多新亮点。三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大,实现了县、乡、村和农民大户多元化投资。
夏雨恩指出,虽然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路不够宽泛,还局限在旧有的思维模式;二是群众发动不够充分,农民的主体作用没有发挥出来;三是资金严重短缺,投资主体比较单一;四是土地的使用、收费等存在诸多问题;五是政策出台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就今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夏雨恩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把建设新农村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抓好。目前,全县新农村建设还存在很多困难和瓶颈,各乡镇、各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观望情绪和短期行为,务必把新农村建设抓实抓好。二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好新农村发展规划。今年的新农村建设要实现“三个拓展”,即向整村拓展,向有交通优势、产业优势的村屯拓展,向乡镇所在地拓展。尤其是今年,绥中县规划出100平方公里的滨海经济区,很多乡镇和村屯都在规划区内,涉及到的乡镇在制定新农村规划时,一定要与县里的统一规划相一致,以实现科学、协调发展。三要把产业的发展放到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位置,因地制宜发展农业项目,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以缩小城乡差距。四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把全县所有乡镇所在地都要建成一定标准的小城镇。积极解决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问题;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吸纳农民进入小城镇;认真制定政策,做到权力下放、资金下摆、政策下伸,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五要继续巩固去年的新农村试点村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夏雨恩强调,要想加快全县新农村建设步伐,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做出长远规划。在利益上要顾全大局,在职能上要变管理为服务,在手段上要变重计划为重市场,在投资上要变单元为多元,在行动上要变被动为主动。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尽快行动起来,更好地推进绥中县新农村建设。
常春友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❹ 新农村建设有哪些优惠政策
1、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可按造价的一定比例,凭乡政府或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扶持。 2、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动工兴建住宅楼的农户,其占用非耕地建房的,免收一切税费,占用耕地建房的,其耕地开垦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3、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住宅楼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图纸,由乡镇(街道)组织进行,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进行指导,并免费向农户提供相关资料、图纸。 4、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办房产证只收工本费,免收登记费,测绘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5、在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规划区内兴建的住宅楼,其供电设施、广电设施、电信设施均由供电、广电、电信部门统一总线到点,安装到户,分户安装其入户材料费按现行价格收取,免收安装工资,初装费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6、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结合改厕兴建沼气池的,经验收合格后,由每个补助800元(含实物)。 7、市试点村规划区内的主道路,按最低3.5米宽的标准浇水泥路面的,除交通部门按标准补助外,市财政在通村公路标准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重新补助。 8、水泥路建设由行政村自行组织施工,不对外承包的,税务、工商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零税、零费。 9、上级下拨的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试点村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足额拨付到有关试点村使用,其他部门不得从中代扣任何款项。 10、凡行政村新建村部,市财政按主体工程投资的15%予以补助,乡镇(街道)予以配套补助。 11、凡用于农民新村建设的木材,纳入农民自用材管理,由乡村两级出具有效证明,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核实用材数量,免收林业规费并给予放行。 12、市委、市政府鼓励改造“空心村”。对利用“空心村”闲置土地建设新村并达到新村建设标准的由市政府将予以适当的补助,并按规定重新核发相关证照。 二、大力发展新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13、凡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均允许农民投资进入。 14、积极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在用地、税费、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当地政府全程提供服务,享受客商待遇。 15、鼓励农民创业,对农民初次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免收登记费。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其依法有偿转让。可享受原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义务。农民从事手工业生产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收工商登记和有关税费。农民兴办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独立核算的农村信息服务机构,自开业之日起分别免征所得税1年和2年。 16、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农民经商办企业银行、信贷部门要积极扶持,努力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 17、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鼓励企业录用当地农民工,实行定向订单或职业培训,只要培训时间超过3个月并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市政府再就业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在促进再就业资金的出资,适当补助企业和培训机构。 18、允许农户将自己没有能力开发的耕地、山地,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通过调换、转让、租赁、入股、反租倒包等方式流转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开发。 19、投资农林牧渔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除了国家政策法规允许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出让金按每平方米10元人民币收取。 20、利用“五荒”资源或在边远贫困山区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项目,所需集体土地经当地村集体同意,投资者可以采取租赁、承包、合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国土部门免收报批规费。 21、从事农林牧渔业开发的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自有收入年度起,新增的所得阁地方所得部门,前十年将50%纳入地方财政建立的企业技改基金和新产品开发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22、2006年5月起,猪饲养量达到10000头以上的,可按种猪价格一定的比例,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凭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由市财政贴息扶持。 2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确认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由市财政市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24、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绿色农产品,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由市财政分别一定的奖励。 25、加大对带动农户100户以上、年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三、加快培育新农民,推进农民知识化工程 26、为鼓励农民积极参加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致富、市场竞争、自主发展能力,凡农民积极主动参加市级以上农民技术等学校培训的,通过学习考试并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合格证或毕业证的,由市财政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7、对农民进城务工、办企业,其子女入托、入学,凭房产证、户口册、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证明等有关证件,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待遇。企业农民工在人才聘用、职称评定、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考核评选;工龄计算、劳动用工、医疗卫生、户口迁移、子女就学以及因商务和技术交流需要办理出国(境)手续等方面,享受与国有单位人员同等待遇。
❺ 中国新农村建设中有何惠民政策
山东出台政策推进农房建设和旧村改造
今后全省每年拿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用于旧村改造、鼓励企业参与农房建设获取建设指标、允许将拟置换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贷款为农房建设融资……这是记者6月30日从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中获取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我省2008年全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约26万亩,以此为基数的5%为1.3 万亩。以每户4分宅基地粗估,这1.3万亩地可解决3.25万户农民住房;再加上旧村改造、合村并点等因素,这些指标可安排更多的农户居住。而以前,我省并无此硬性指标保障,新增宅基地审批困难,有些村庄甚至几年未获批新宅基地,这一方面使婚龄青年等群体遭遇尴尬,另一方面,违规建房也时有出现。
除了保障建设用地数量,我省将对农村住房建设格局进行改善。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各地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尽快完成村镇体系规划,并据此对城镇及周边、拟新建农村居住区及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用地,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
资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关键问题。我省除了财政补助外,主要抓手是国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此政策,改造农村居民点节约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公益事业建设、二三产业用地后,节余部分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土地置换时,应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全部返还给提供节余指标的村庄;置换土地通过招拍挂实现的土地纯收益绝大部分应返还农村;政府土地平均纯收益不低于20%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部分应用于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允许各地将拟置换的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抵押贷款,融资用于农房建设。
此外,我省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住房建设。在城中村、城边村,允许房地产开发商与村联合实施旧村改造;支持大型企业融通资金投向增减挂钩确定的农村住房建设;鼓励开发区筹集资金,在政府的统一规划下与改造村庄所在地政府签订合同,村庄改造后可将节余的指标调剂到开发区使用。鼓励企业参与农村住房建设,除公益项目、基础设施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外,凡新增建设用地500亩以上的项目,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增量指标1/3,其余指标由市、县存量挖潜形成的置换指标解决。
❻ 国家为解决农村贷款难出台了哪些政策
农村资金短缺,农民贷款难,是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自2003年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以来,全国都组织开展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农村贷款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但要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资金向农村倾斜,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独特优势,深入田间地头,简化贷款手续,为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政府鼓励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各种微型金融组织,并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允许民间借贷发展,并加以规范和引导。
❼ 国家出台农村扶贫贷款的政策是什么
国家最新的农村精准扶贫政策
2018年精准精准扶贫政策强调到农民危房改造,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农民可以免费修建自住房屋,费用由国家补贴。为了让钱真真正正落到实处,可以享受到这些政策的农民需要满足这些要求。
第一:属于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这些家庭已经在农村建档立卡中登记了详细的登记,家庭情况已经登记在案了。
第二:农村中无劳动能力和无人赡养的农民,被评定为五保户的农民并已经确认是五保供养对象的,确认为5个担保,并收到了“5个担保证明”。
第三:住房或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标准的农民,已经确认家庭情况并通过审核认定,确定为低保户性质的农民家庭。
其中,以上三类家庭国家政府是免费帮助修建、改造房屋的,就是农民是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费用,这样也体现了国家为了让贫穷农民更好地生活的决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农村的农村残疾贫困家庭,当然也是通过审核的,这类家庭提出翻修、新建服务的申请时,政府是暂时不会提供免费修建和改造服务的。但是由于这类贫穷农民的特殊性,如果这些家庭真的需要修建和改造自住房的话,国家政府是会加大补贴的力度。
发放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到户的小额扶贫贷款; 另一种是发放给龙头企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扶贫贷款。
精准扶贫贷款是国家支持贫困户发展的一种措施,其本质是贷款,与其他的贷款一样,都是需要偿还的,但是有一点不一样的是,精准扶贫贷款是国家全额贴息贷款,不需要你承担任何一点点利息支出。
其资金来源是由政府贷款,之后由当地农户最方便的银行发放给农户,一般期限为三年。
精准扶贫贷款是用于支持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精准扶贫户可以用于发展种植、养殖,或者其他方式的经营,用来发展让自己致富,而不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精准扶贫贷款的偿还是由贷款银行和当地政府组织催还,精准扶贫户足额全额偿还贷款将会得到续贷资格,如果不足额偿还或者不偿还就会采取一定措施。
(7)新农村改造贷款优惠政策扩展阅读:
目前,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利率定价可归纳以下五种类型:
1、政策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些扶贫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农民创业担保基金贷款中的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等,这类贷款都执行基准利率,在农村信用社贷款中的比重较低。
2、效益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一般农户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中小民营企业贷款等,这类贷款的利率较高,农信社一般都上浮50%以上,而且这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占比较高,是农村信用社主要利息收入来源。
3、竞争型定价:主要集中在服务区域内的黄金客户,是农信社主动营销的贷款,这类企业一般都是规模较大、实力较强、效益较好、资金流动性较强、资金结算量较多,也是各金融机构争夺的对象,这类企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不上浮或少上浮。
4、优惠型定价:主要集中于以农村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存单质押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贷款、在农信社入股资金远远大于贷款金额的等,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上浮的幅度不超过20%,属于俗称的“优惠利率”。
5、市场型定价:这类贷款的利率一般是不固定的,随市场行情变化而随时调整,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关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根据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并根据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在核定的额度内(即20000元以下)和期限内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社区内的农户或个体种养专业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
3、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种、养经营活动,并由可靠的收入。
4、家庭中必须具有懂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和安排次序是:
1、种养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贷款,为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贷款。
2、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贷款。
3、农机具贷款,为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
4、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程序是:
1、农户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
2、信贷人员调查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和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掌握借款人的信用条件,并提出初步意见。
3、由资信评定小组根据信贷人员提供的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核发贷款证。
4、农户凭贷款证在核定的额度内可一次或多次向信用社按规定手续办理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核定流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在评定信用等级和额度时要根据当地信贷人员或有威信的社员代表、村民小组的意见及村委会提供的情况评定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核定不同的贷款额度,每年核定一次,最高额度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