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十年前给别人贷款做过担保,起诉后一直未判,请问我还有责任吗
有责任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的,若是不还是需要被黑户的。
『贰』 十年前给人担保,前几天贷款人还完本金了,银行说贷款人没有能力还利息,让担保人还利息担保人有责任还吗
你父亲作为担保人在银行为别人的贷款做担保,已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贷款人去世,找你父亲是合理的
『叁』 10年前帮人担保贷款人没还款也没在签请问现在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贷款已经10年,担保人的还款责任在法律上已经消除,因为银行在连续两年请求担保人还款之后,并没有再采取任何措施继续敦促担保人还款,此笔债务转化为自然债务(债务到期之后,债权人2年之内不采取行动请求债务人还款,债务即转为自然债务)不具有法律的保护。当然,债务人再次允诺还款又另当别论。
『肆』 十年前给别人做担保人逾期还能再担保吗
嗨喽,既已逾期,当然不能再担保了,不过双方同意续期还是可以重新做担保人的
『伍』 我父亲十年前在农村信用社用身份证帮别人贷款3000元未还,现在银行来
一般是这么个流程:
逾期不还—逾期90天—电话催讨—上门催讨—委外公司催讨—法院传票—移交经侦大队。
情节特别严重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陆』 十年前给人做的担保,为什么银行现在给我告到法院了
胡乱替人担保,不被告才怪!
你要清楚,担保是严肃的行为,不是哥们义气替人遮掩挡灾之后就屁事没有的!
如果你担保的人出了事情,那你就是连带责任。就是说,找不到他就会找你,他还不起钱,你就得无条件先替他还了,然后这笔债务就变成你和他之间的了,你有权追讨。
作为共同被告,法院应该发传票通知你应诉的,为什么你没收到可以到法院咨询,也许是地址变更无法送达这类的原因,等等。
注意:
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诉讼时效是2年,从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符合条件的可以中止、中断、或延长。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第七章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柒』 我父亲十年前给我舅舅做担保,在农村信用社贷款几万块钱,后来我舅舅 去世了,那笔钱到现在未还,我爸现
可以,在你说的情况里,你没有和信用社有债务关系。
『捌』 十年前傻乎乎的给人做了担保人,怎么办
10年前给人做了担保人,我觉得像这种情况看下能不能跟对方好好沟通,因为担保人确实责任会比较大,有可能自己从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