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何限制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1)上海2019公积金贷款二套认定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2. 房子交税是二套,但是贷款时用的公积金贷款是按首套进行的放贷,可以申请个税抵扣吗
1、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六大专项附加个税抵扣,其中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如果夫妻双方,一方住在首套住房,并有贷款。同时另一方,在另一个城市为了工作租房居住。则夫妻双方只能选择一方进行扣除。
(2)上海2019公积金贷款二套认定扩展阅读:
参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到第七章内容:
1、第五章住房贷款利息
1)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2、第六章住房租金
1)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2)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3、第七章赡养老人
1)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 名下无房后怎样认定二套贷款
公积金贷款首二套认定标准:认房不认贷
如果您名下无房再买房是可以按照首套执行的,首套最高可贷120万元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市属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Ø 贷款成数决定--几套购房决定贷款成数
Ø 个人月缴存额决定--单身(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1323)÷对应年限的月均还款额;已婚(个人缴存额÷缴存比例-1323×2)÷对应年限的月均还款额;
Ø 两点说明:①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②夫妻二人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个人缴存额可以累加。
Ø 公积金首套最高可贷款120万元(二套公积金贷款取消评级,最高贷80万);
上述三者取其低者为最终贷款金额。
省属公积金贷款额度:
Ø 贷款成数决定--几套购房决定贷款成数(同市属)
Ø 需要在打网签之前就要让借款人试算贷款额度。(在客户有用国管公积金购房意向时便可以咨询具体额度)
Ø 试算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满足的条件:
(1)主借款人到场
(2)提供主借款人本人身份证或夫妻双方身份证,均为原件
Ø 试算个人贷款具体额度方式:
(1)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8号即北京中医医院对面建行东四支行
(2)咨询电话:84014115
(3)登录国管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www.zzz.gov.cn/index.jsp,注册账号,点击贷款额度试算。
Ø 目前国管公积金暂停评级,所以首套最高贷120万元,二套最高80万元;
上述三者取其低者为最终贷款金额。
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4个条件同时满足:
Ø 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北京缴存;
Ø 开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近期);
Ø 目前在缴存状态;
Ø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
特殊情况:①国管贷款属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第一次公积金结清后即可申请,本次国管贷款属于第三次公积金贷款需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方可申请。(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限于在北京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市属,国管以及中直)②北京户口的借款人,如公积金缴存为外地缴存购买首套住房,可持就业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北京申请贷款。
③国管公积金:近两年内借款人以及配偶有贷款逾期的,连续3-5次最高贷款额度下浮20%,连续6次直接拒贷。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所帮助,期待您的采纳,谢谢~
4. 上海最新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近日上海市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上海二套房认定严格执行“认房认贷”的认定标准、首付款标准、贷款利率标准。上海最新第二套房认定标准怎样理解呢?上海最新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下半年,市有关方面将在全市组织开展住房限售政策、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购房资格、“认房认贷”政策执行情况、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征管情况,严肃查处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购房资格以及违规发放二套、三套房贷等行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通知》明确,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照现有政策,严格执行“认房认贷”的认定标准、首付款标准、贷款利率标准。严格执行差别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首套自住性购房和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别普通商品住房和非普通商品住房、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非唯一住房等情况,继续严格执行各项差别化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住房限售政策确定的各项操作口径。在合同签约环节,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在合同备案登记、产权过户等环节,加强审核。《通知》要求,房屋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要按照批准的土地、房屋用途严格交易管理。酒店式公寓房屋用途为居住,属于住房限售范围;公寓式办公楼房屋用途为办公,公寓式酒店房屋用途为旅(宾)馆,公寓式酒店严禁分套销售。
5. 2020年公积金7月1日调整新规夫妻双方名下有2套房不能办理贷款
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已经有2套住房的,第三套房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了。以无锡市为例,无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2020年10月15日起,职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职工家庭自住住房套数,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息记录进行认定。
(5)上海2019公积金贷款二套认定扩展阅读: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 2019年以后二套房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吧,但是公积金有额度的,你前面用掉了部分额度,后面能用的就少了!
7. 组合贷款购房,如何认定首二套
市属组合贷款是以商贷标准认定首二套及首付款比例,国管组合贷的首付款比例需要经过试算后比较得出,无法直接计算。
一、市属组合贷如何认定首二套?
1.购房人申请市属组合贷,首二套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首套:(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为首套)
家庭名下在京无住房
一年内无离婚记录
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2)二套:(有以下任一情况,为二套)
家庭名下在京有一套住房
一年内有离婚记录
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
(3)拒贷:
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贷款
2.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1)首套:普通住宅35%,非普通住宅40%
(2)二套:普通住宅60%,非普通住宅80%。
说明:贷款部分由市属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构成,总计可贷额度中减去公积金贷款额度,即为需要申请的商业贷款额度。
二、国管组合贷如何认定首二套?
1.购房人申请国管组合贷,首二套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首套:(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为首套)
家庭名下在京无住房
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记录
一年内无离婚记录
(2)二套:(有以下任一情况,为二套)
家庭名下在京有一套住房
一年内有离婚记录
(3)拒贷:
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贷款
2.最低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最低首付款,取以下两种计算方式得出的较高值
(1)根据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计算
(2)需根据可贷额度反推
首付=成交价-公积金可贷额度-商贷可贷额度
来源: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调整问答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坚持体现差别化信贷政策;
支持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强化信贷风险管控,以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实现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次调整内容均符合当前总体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和防范控制风险的方向,同时兼顾公积金贷款管理的连续性和渐进性。
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往主要是审核申请贷款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即使缴存职工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后仍可再次申请。本次调整为同时审核家庭在本市名下住房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作任何调整;
对已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使名下无房,也只能按照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
对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这将有利于体现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和公平性,同时也体现公积金重点支持的对象。
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根据本次房地产调控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2014年11月,为支持住房消费,本市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文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参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其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限额都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体现与首套首次购房家庭的差别化管理。
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数比例是根据《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中“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进行调整的。
本市目前计算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月还款本金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还款额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超过了50%-60%的上限控制标准。
本次从50%调整为40%后,能够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还本付息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降低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产生。
严格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认定口径。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通常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杠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续原则。全国其他城市都不高于25倍,普遍在10-20倍间,本市兼顾了政策连续性和渐进性等因素,从40倍适当下调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下调10倍)。
本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措施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
考虑到将政策调整对新申请贷款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之后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新政策,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原政策不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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