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外地的公积金在上海贷款买房手续怎么办
具体可去下述地址咨询,也可登陆http://cms.shgjj.com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曹杨路540号中联大厦20楼 邮编:200063
客服电话:62441200 客服电话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9:00到11:30-13:00到17:00(除国定假日外)
Ⅱ 上海公积金异地买房后,还能在上海贷款买房吗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
目前上海公积金无法给异地房产提供贷款服务,您可以把上海的公积金转到老家,再去咨询是否能贷款。
如果您在老家买房用了公积金,之后在上海买房商贷算是二套的:
二套贷款首付比例:
购买普通住宅首付50%
普通住宅标准:
内环内,面积小于140平方,总价低于450万(含);
内、外环之间,面积小于140平方,总价低于310万(含);
外环外,面积小于140平方,总价低于230万(含);
非普通住宅首付70%。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Ⅲ 我的公积金是外地交的,上海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话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Ⅳ 叫的外地的公积金,在上海买房可以用的吗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想在上海购房,如果是申请商业贷款,这与其他人一样是比较容易操作的,但如果要在上海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按规定是不可以的。根据在哪里履行义务应在哪里享受待遇的原则.
在此介绍一下本市对类似问题的做法: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如在外地购买个人住房,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但他可以凭其在外地的购房合同和产权证提取个人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此外,职工配偶在外省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除职工与其配偶明确约定该自住住房归职工配偶个人所有外,职工可以凭相关的证明材料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Ⅳ 外地户口在上海买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014年外地人上海购房条件
1、在上海连续不间断缴纳2年以上社保。
2、已婚。
2014公积金贷款条件及流程
一、上海市公积金申请条件
申请贷款前六个月正常连续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自有资金支付购房款不低于20%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无尚未还清并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只要借款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没有户籍限制
提示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上海市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首次购买
第二次购买且人均面积低于33.4平方米/人改善型住房
第二次购买且非改善型住房
* 原则上首套房一个人可以贷出基本公积金账户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的20倍两者合计最高不超过40万
实际可贷款额度可直接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个网点柜面咨询给出的结果权威准确
贷款年限一手房含次新房贷款最30长年二手房贷款最长15年
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五年以上的利率为4.5%
三、上海市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在买房所在地的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申请办理纯公积金贷款
2、一周后再次前往住房担保中心签贷款协议买卖双方均要在场
3、等待审批一般审批要两周时间通过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主贷人
4、收到短信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5、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给卖方
7、资料办结在过户之日后天左右收到担保中心快递过来的产证及放款凭证
四、上海市公积金贷款及冲还款原则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虽然可以以一个人名义申请但夫妻之间公积金是捆绑的公积金有参贷关系者在未还清前不能再次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已有参贷关系者在未还清前不能再次办理个人公积金贷款
夫妻关系直接血缘关系公积金可以冲还已贷公积金房款
五、公积金贷款费用
代办服务费300元一次性支付
担保费见担保费收费标准
评估费 按房屋评估价0.1%计收年1990(含)之前的二手房贷款额度超过房屋总价30%及1990年以后的二手房超过房屋总价50%的需要由办理机构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房屋评估
Ⅵ 在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异地购房提供材料可提取。
提取流程:
1、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上海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确认你的申请所述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老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资料,工作人员会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上海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本市单位和职工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劳动保障、民政、人事、工商、房地资源、统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基础上浮动确定。每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由市公积金管委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全面、准确掌握单位及其职工的相关信息,督促单位依法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注销等手续。
工商、劳动保障和统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单位及其职工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和转移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二十日内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