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公积金贷款冲还贷怎样办理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冲还贷”)方法:
1、一次性还款法(简称“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的方法。
2、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每月直接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补足还款金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还贷时间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
办理场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申请、变更或终止时,借款人应向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
2、在委托期内发生提取还贷人变更(借款人除外),或者变更提取还贷方法,可向原贷款放款银行提出申请,并签订变更协议,办理提取还贷方法变更在原委托协议满一年以后生效;委托人的增减变更不受此限;贷款本息结清前,提取还贷人可以与贷款放款银行终止委托,但在一年内不得就该笔贷款再次办理提取还贷委托;
3、借款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后发生还款困难需要增加补充还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经补充还款人同意,并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核准,签订相关补充协议后,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可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还款。
办理要件:
1、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2、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办理时限:提前与办理网点预约,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期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❷ 用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若您需要办理上海公积金冲还贷,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❸ 用公积金余额冲抵贷款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是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协议、银行盖章的按揭还款清单、提款申请表、身份证(夫妻共同购房的话要提供结婚证),公积金中心一般是发放不超过当年已缴纳按揭的公积金款项,当然前提是你的公积金余额超过当年已缴纳按揭款。
❹ 公积金冲还贷协议 如何办理
公积金冲还贷,就是用借款人公积金余额冲还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及组合贷款。要办理冲还贷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购买本市具有所有产权的自住房(仅限70年产权的普通住宅,50年产权的商住房不可)。 (2)主贷人及配偶无其他公积金贷款债务和冲还贷业务。 (3)所办理贷款业务的银行有冲还贷业务。 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 提示1:办理冲还贷需要提前向银行网点预约,办理期限不超过3天。 在办理之前,你还需要确认冲还贷的方式,即选择“年冲”或是“月冲”。 年冲: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重新计算月还款额并继续按月还款,每年仅可提取一次。 月冲:每月直接从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用于归还当月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每月可提取,余额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提示2:冲还组合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是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的。 最后补充说明一点,借款人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参与冲还贷。顺序为先用借款人的公积金余额进行冲抵,
❺ 上海如何提取公积金冲还房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❻ 关于上海公积金冲还房贷的问题
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购房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其中,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不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扣除房屋补偿款后的金额。
买完房子以后才可以取公积金。
在购买房产后,用商品房合同,契税票,维修基金票,印花税票(二手房用购房合同和还款凭证),以及你个人的身份证明,到银行提取即可。公积金提取可分2种方式:
1.用上述证件,到银行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
2.公积金按月扣除,即办理公积金贷款后,不提取全部余额,而是办理公积金卡自动划拨业务,每个月的月供会自动从公积金卡里扣除,扣完为止,相关部门会提醒你公积金余额不足
在缴纳就行了
哥们如果看详细的
我空间里有
你可以参考一下天津的政策
❼ 公积金逐月冲还贷怎么办理
公积金逐月冲还贷的日期每个地区都各不相同,上海是每月的20日。
以20日为分界线,银行放款日在20日之前和20日之后,会导致第一次、第二次还款有所不同。下面用两个例子进行说明:
(1)银行放款日在3月1日
这种情况下,第一次还款是在4月1日,并且全部是用现金还款,在借记卡里扣收,还款成功后,去银行办理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协议,第二次还款就在4月20日,这时就是用公积金冲还了,不过,比起第一次的还款,金额有所减少,因为这一次还的是1日~20日共计20天的本息,之后的还款就一直用公积金款项在每月的20日还款。
(2)银行放款日在3月25日
这种情况下,放款成功后,可以立即和银行办理公积金逐月冲还贷协议,第一次还款是在4月20日,而且是用公积金冲还,之后的还款就一直用公积金款项在每月的20日还款。
公积金还款过程中,公积金账户余额足够的话,全部用公积金冲还;可是,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了,将会导致还款日期、金额的变动。假设,公积金账户余额9月20日是2000元,本月要还的贷款本息是3000元,那么,在9月20日,银行将会代扣公积金2000元,暂时存放到当时办理贷款的借记卡中,并于下次银行放款对应日在借记卡里进行扣收。如果是3月1日放款,那么本次扣款日是在10月1日,并且本次扣款金额要大于3000元,因为9月20日至10月1日多了10天的计息,因此借记卡里要多存放些现金;如果是3月25日放款,那么本次扣款日是在9月25日,同样本次扣款金额要略大于3000元,借记卡内现金要存足。等到了10月20日,公积金冲还贷的过程依照本节的算法进行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