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民间同利人借贷的高利贷,国家规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4倍指的是多少请问是不
4倍指的是民间借贷的月利率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约定超过4倍超过的部分不受保护。
银行贷款利率一般为年利率5%左右,这样月利率就是5% / 12 =0.4167% ,
你们的约定利率不能超过0.4167% * 4 =1.667% ,即常说的1分6厘 。
按照你说的假设为3%的话,结果就是3% / 12= 0.25%,0.25% * 4 =1%,超过1分利的部分不受保护。
⑵ 第几条规定利息超过银行四倍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利息超过银行四倍不受法律保护。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有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⑶ 法律上讲,民间借钱利息超过超过银行的四倍就属于非法的吗
按实际情况,现行的相关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利息进行重新规定,请自行按新的规定核实自身情况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⑷ 民间借贷利息高于银行4倍不受法律保护,不受保护是谁不受保护
法律说的不受保护是指债权人不受保护、但是法院应该按同期银行利息进行判决
⑸ 请问个人借贷利率超过银行利率四倍是违法还是只是不受法律保护
你好
是属于高利贷的。法律不予保护。违法的
因为法律只允许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内
超过部分不予支持的。
⑹ 利益超过银行贷款利率4倍算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是怎么理解的呢,是超过银行利率4倍的部分不受保
超过4陪不受法律保护,因为缺钱的多,一般高利贷不走法律程序,所以保不保护都无所谓,我是信贷公司,的c
⑺ 民间借贷利率超出银行利率4倍,将不受法律保护
借款合同当事人约定利息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按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保护自己利益的方法有几种,一是预先将约定利息从借款中扣除,虽然违法但有效果;二是利用所谓黑道强制收款;三是要求借款人用房屋抵押,预先把委托卖房公证做好,到时借款人未按期还借款本息时,通过直接变卖房产的方式实现债权本息,但需要有一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