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使用上海公积金在外地贷款买房可以吗
1、首先要确认两地是否能够互认公积金异地购房。
2、如果确认,需要在公积金缴纳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一份异地缴存公积金证明和一份最近12个月的缴存明细,切记需要盖章;
3、还需要找到可以接受异地公积金购房的楼盘,找到后先交房子的首付款(这个时候得到的是首付款票据,不是购房合同),接下来准备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大概有收入证明(在单位开)、婚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劳务关系(公司开)、征信报告(各大城市的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和前面开具的两份公积金的材料等,其他材料每个城市可能略有不同;
4、材料齐全后,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每个城市审批表的细节,补充相应的材料,大多都是身份证复印件等这一类的;
5、签购房合同,也可采用邮递的方式,这个上面除了签字,还要盖私章,一式六份,如果不是面签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份合同的内容,有疑问弄清楚再签字,完成后邮递给顾问,接下来就等待银行和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面签;
6、面签:面签是必须本人到场的,如果是夫妻,那么双方都必须到场,不能委托。面签除了确认你本人的购房意愿,还签贷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等;
7、最后就是等待放款通知,放款时间一般在面签后1-4个月左右,放款后,取回你的购房材料,包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据、抵押合同和公积金使用情况的回执单,必须注意的是该通知单应该交给公积金缴纳地的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切勿丢失,其它材料自己保存。
B. 在上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C. 在长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新房公积金贷款
一、(以期房为例)
1、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已缴纳的自筹首付凭证,通常是首付。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含单身证明)
6、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的材料都需要提供复印件,申请和签合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便查验。
二、公积金贷款步骤
1、测算贷款额度和期限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通过开发商,贷款承办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咨询办理事宜。
2、提供贷款申请
购房职工须向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上诉所需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3、签约
贷款申请获批后,按要求去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借款合同等。
4、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放款
完成抵押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制定账户。
二手房贷款步骤
一、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所购二手房原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
6、卖房人出具的划拨账户证明。
7、公积金其他要求的材料。
二、公积金贷款步骤
1、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事宜,评估贷款额度和期限。
2、贷款申请人领取申请表格等并认真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和贷款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后,出具评估结果。
3、价格评估:
二手房和新房不同的是二手房需要评估房屋的价格,贷款申请人须委托公积金管理指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所购的房产。
4、缴纳首付款
评估结构出来后,贷款申请人须将可贷款额度之外的自筹首付资金存入指定账户,取得存款凭证后交公积金管理或贷款承办银行。
5、公积金对贷款申请审查。
6、签约
贷款申请人到指定公积金办事大厅完成借款合同签订工作。
7、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向申请人放款,直接划拨至卖房人指定账户。
D.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贷款买房吗
可以,这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上海市支持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异地贷款。
2017年上海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全面推广异地贷款事务。缴存员工在缴存地以外区域购房,可按购房地住宅公积金自己住宅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请求自己住宅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应及时出具、承认缴存证实等资料,处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宅城乡建造部另行拟定。
(4)上海公积金在长春市买房能贷款吗扩展阅读:
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流程
1、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3、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参考链接:网络-公积金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