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磅!贷款利率再出新政,已经买了房利率也要调整!
大家好,我是想去晒太阳却要留在办公室赶稿的豌豆尖儿。在2019年的最后一个周末,编辑狗如我依然没有休息的机会,加班才是我的日常。央行总是在周末抛出重磅政策,上次放大招是8月25日,贷款利率改革,从基准利率上浮变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加点。如今,12月28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发布公告。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之前的政策:在10月8日之前,商贷利率由基准利率+上浮比例决定,基准利率4.9%,首套房上浮15%左右,算下来是5.64%。8月25日的新规指出,10月8日之后,房贷利率不再以基准利率为基准,而是以LPR为基准,首套房不得低于LPR,二套房不得低于LPR加60个基点,商业用房不得低于LPR加60个基点,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
LPR每月20日公布一次,10月五年以上LPR为4.85%,11月为4.8%,12月也是4.8%。8月25日的规定中有一条,10月8日之前的贷款仍按旧有政策执行。而今天的新政策,针对的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也就是以前的老贷款,也要改成以LPR为基准。
新政解读如下:
1. 哪些人受影响?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按照旧政策以基准利率为基础签订的,已经发放或者签了合同还没批下来的贷款(不包括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1日起,不能再按照旧政策签贷款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公积金贷款,或者10月8日之后新签商贷,以LPR为基准,那就没你啥事。以前以基准利率为标准的人群才受影响!
2. 啥时候开始改?
2020年3月起,金融机构应该与老政策贷款的客户进行协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银行到时候会通过电话短信等等方式主动联系你。
3. 要改成啥样?
有两种方式可选,但只能转换一次!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第一种是把原来的利率改为以LPR为基准加点(加点可以为负),加点数在合同剩余期限里都不变,除房贷的其他贷款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房贷的加点数值要等于原来合同的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的LPR差值。转了之后到第一个重定价日,你的利率都要等于原来的利率。到了第一个重定价日,利率就由最近一个月的LPR与加点重新计算去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都可以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也就是说转换之后你的利率跟原来的利率保持一样,但后期LPR变化的话你的利率就会跟着变化,只是加点不变。
举个例子:比如你原来的房贷合同签的上浮15%,基准利率是4.9%,你的房贷利率就是4.9%x(1+15%)=5.64%。2019年12月的五年以上LPR为4.8%,那你的加点就是5.64%-4.8%=0.84个基点。(一个基点是0.01%)如果你是2020年3月改的,把重定价日定为1月1日,重定价周期定为1年,那从2020年3月改了之后到2020年12月31日,你的利率都是5.64%。假设2020年12月五年以上LPR为4.7%,你从2020年1月1日起,利率就是LPR+加点=4.7%+0.84个基点=5.54%。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第二种是直接转换为固定利率,房贷要转成原来最近的水平,其他贷款转成多少由你和银行协商。比如你原来基准利率上浮15%是5.64%,转成固定利率之后,你的房贷利率就永远是5.64%,到你还完贷款为止。
答疑解惑:
1. 既然转换前后利率一样,为什么要把以前的贷款进行转换?
根据央行的回答,目前90%的新发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以前的存量贷款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才出了这个公告。说白了,就是大家一视同仁,统一用一个新标准,方便管理,也能跟着市场利率走。
2. 我以前的房贷利率是打了折的,转换之后是不是就没有折扣了?
请注意,政策原文有一句“加点可以为负”,如果你原来的利率打了折,那你的加点就是负数。就算按照LPR+加点的新方式算,由于你的加点为负,你依然相当于享受了利率折扣。比如你原来打8折,基准利率是4.9%,你的利率是4.9%x0.8=3.92%,2019年12月五年以上LPR是4.8%,你的加点就是3.92%-4.8%=-0.88%,也就是负88个基点。假设你重定价周期为一年,重定价日为1月1日,2020年12月五年以上LPR假设为4.7%,从2021年1月1日起,你的利率就为LPR+加点=4.7%-0.88%=3.82%。
3. 转换为哪种方式更划算?
第一种方式,简单理解就是随着LPR变化而变化,如果以后LPR走低,你的房贷利率就低,也更节约利息,第二种方式,固定利率,只有在LPR变高,算下来利率超过原来利率时才划算。而近期国内外,都是降息的趋势,包括五年期以上的LPR,也从10月的4.85%降了5个基点到11月的4.8%,后期的货币政策变化,我个人估计还会继续宽松,所以利率进一步下调的话,还是选择第一种方式更划算,而且周期定为最短的一年,也能够在利率走低的时候及时调整。
4. 我明年3月办,和8月办有啥区别不?
办理时间不影响利率,你跟银行沟通好,选择自己方便的时间办理即可。
5. 这个政策对楼市和房价有啥影响?
之前8月出政策的时候,我就说过,利率基本不变,对房价影响不大。这一次是针对存量贷款,就是以前已经买了房子贷款下来的人,且利率也基本保持在相同水平,所以还是影响不大。你要买房,更应该考虑的是楼盘本身是否适合你,比起房贷这点利息变化,灵魂拷问是,你的首付凑齐了吗?如果你不知道怎么选房,或者关于政策还有啥子搞不懂的,欢迎来聊我,一对一VIP服务。
B. 商品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按照8月20日的LPR,全国范围内新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4.85%,二套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5.45%。
根据央行公告,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贷款利率方面,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这个利率水平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房屋贷款注意事项
一、及时偿还房贷
诚实信用原则是民事活动的帝王条款,也是在履行合同时必须遵守的条款。作为房贷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的还款是义务,现在国家已经实现了银行间的信用体系。
若没有及时偿还借款的话,将进入银行信用系统的黑名单,这会影响将来在银行办理其他业务,所以每个人都要按合同的规定及时还款。
二、慎重选择还款方式
一般情况下,房贷借款合同是格式条款合同,还款方式一般规定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这种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将支付较多的利息,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大家可以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还款方式,以免出现断供违约现象。
三、合理地使用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住房公积金的一个优点是它比商业银行的贷款利息低,如果你的单位给你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你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房贷,这样不仅可以减轻你每月的还贷压力,同商业银行贷款偿还房贷总额相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总支出少于商业银行贷款的总额。
四、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房贷借款合同一般都有提前还贷的条款,提前还贷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因为提前偿还贷款会对银行远期的收益产生影响。
在实际生活中,银行通常会对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当然各个银行的政策会有所不同,因此购房者在签订房贷合同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贷款期限,以免到时提前还贷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央行公布最新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标准
网络-住房商业贷款利率
网络-房屋贷款
C. 10月8日央行调整房贷利率政策,对于已贷款的人有什么影响
在2019年10月8日,央行进行房贷利率的调整,所以各大银行的贷款利率都会略微上调。也就是说,我们曾经在银行所贷款的所有朋友,我们每一个月还房贷的月供也要增加一些,但由于贷款的金额不同年限,相差不同,所以我们每个月还贷款的数额也是有所差异的。
所以贷款越少,贷款的年限越少,那么我们说承担的钱也就是越少,我们再买房子也要量力而行,虽然银行乐意给大家贷款,因为你贷的越多他们越受益,而且银行也不怕你还不上,因为你在买房子的时候,房产证就一直抵押给了银行,他们也有权利来拍卖你的房产,所以银行愿意给任何人贷款。
D. lpr贷款利率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lpr利率与贷款利率有什么区别
LPR贷款利率从2019年10月8日起开始执行。在此之前,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通常是基于基准利率上浮或折扣来确定,而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的房贷利率将锚定LPR,并且每月更新一次。具体来说,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之前发放的贷款,其调整后的利率按照相应期限的LPR利率执行。而对于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期间发放的贷款,调整后的利率则按照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的LPR利率加上20个基点执行。自2022年5月15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已发放或即将发放的贷款,其调整后的利率同样按照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的LPR减去20个基点执行。
lpr利率与贷款利率有什么区别1、性质:
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加权平均后报价,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
基准利率则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用于衡量融资者的融资成本和投资者的投资收益,以及管理层的宏观经济调控。
2、作用:
LPR旨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指导信贷市场产品定价。
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前提和核心,用于反映实际市场供求状况和对未来的预期。
3、特点:
LPR的市场化程度较高,能够反映信贷市场资金供求情况,促进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
基准利率具有基础性和传递性,其市场信号能有效传递到其他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价格。
4、形成机制:
LPR每月形成一次,由报价行报出各自的报价,然后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基准利率通常是固定不变的,除非人民银行采取措施调整。
5、影响:
LPR的变动可能会影响银行的贷款利率,因为银行可能会在LPR基础上加点形成自己的贷款利率。
普通贷款利率可能是固定的,而LPR是浮动的,且每个月都有可能发生变化。
E. 十月新规:10月8日起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
十月起,
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
看看对你我生活产生哪些影响?
给儿童个人信息上一把“安全锁”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实施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3日发布《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根据规定,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
智能快递柜新规施行:
快递“入柜”需经收件人同意
由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央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新规
10月8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8月25日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另外,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
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于4月23日表决通过。修订后的两部法律体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员额制改革等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对法官、检察官的权利义务、遴选、职业保障等作出了更加完善的规定。两部法律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类保险宣传材料
不得出现“存款”“储蓄”等字样
10月1日以后,大家在银行里看到的保险宣传资料将不得出现银行的名字和LOGO,也不得出现“存款”“储蓄”“与银行共同推出”等字样。8月27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诸多细节进行了相应规范。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规范幼儿园班额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版《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300m,提高了独立设置托儿所、幼儿园的班数。此外,托儿所、幼儿园仅能与居住、养老、教育、办公建筑合建。厨房、卫生间、试验室、医务室等使用水的房间不应设置在婴幼儿生活用房的上方。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保健食品原料范围有新要求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除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外,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经使用;二是原料对应的功效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三是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检测方法等产品技术要求可以实现标准化管理,确保依据目录备案的产品质量一致性。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施行
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公示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田建设项目有新管理办法
由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