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利率是按签贷款合同时算还是按放款时候的
❷ 个人与企业之间无约定借款利息,现个人要起诉企业,要求按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可以吗
根据高院解释,个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一般不予支持关于利息之主张。企业借款是可以要求按照贷款利息支付借款利息的 ,因为企业借款是为了获取利润,但是如果你已经在合同中放弃利息主张,那就要根据合同约定。
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上述规定可知,在借款时没有和债务人小李约定利息,所以你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法院是不予支持的,但你可以主张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惜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惜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算 。”因此,小李应当支付给你自借款到期之日至还款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
❸ 单位之间的借款,利息也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吗,按低于或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可以吗
单位之间的借款利息计算问题
涉及到单位财务的话,如果超过银行同期利率,是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所以超过部分需调增企业所得税,或者说超过部分只能用税后利润支付
涉及到是否合法的话,一般是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以内,超过就非法
❹ 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如果超过这个限额,超出的利息就不受保护了。
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因期限不同而不同,利率也不同。现行贷款基准利率分为三个等级,对应第三档利率标准。那么,如何按照四倍利率计算约定利息呢?首先,要确定贷款期限。比如贷款六个月,银行一年期(一年以内)贷款利率是年利率4.35%,再乘以四倍,年利率就是17.4%。然后,按照这个标准计算相应的利息。
自2015年起,利率上限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年利率24%。现在还是约定按照银行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大部分是因为借贷双方从网上下载了借款合同模板,里面包含的计算利息的旧条款没有修改。其实还是按照现行规定约定一个具体的利率标准比较好。
杨某成诉称:2016年9月11日至2016年12月20日,被告人刘某良向我借款共计127600元(壹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每笔借款均写有借条。贷款期限是六个月。但在还款日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兹诉请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良偿还我人民币127600元(壹拾贰万柒仟陆佰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杨某成提起诉讼:被告刘某良偿还借款127600元(壹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及利息。
法院认为,杨某成与刘某良构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刘某良未按约定偿还利息。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对于第一、二笔借款,双方未约定利息的,原告可以要求被告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其余6笔借款,双方约定的利息为银行利率的4倍。贷款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一年以内)为年利率4.35%,四次为年利率17.4%。
法院判决:被告刘某良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某成返还借款本金127600元;刘某良应向原告杨某成支付借款利息:本金14500元,年利率6%,自2016年10月12日起至支付之日止;其余借款年利率为17.4%,从借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计算。
律师点评:本案中,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按照当时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一年的年利率是4.35%,如果按照这个利率的4倍计算,利率是17.4%,不超过每年24%的上限。因此,对于6笔借款,按照双方约定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法院予以支持。
❺ 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比如我贷款了60000元期限是6个月我的利息是多少请写一下计算过程谢谢了!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 付息的 利率多少
每月还款额=
等额本金还款=
//
贷款利率 // 这个计算利率又是多少
// 程序 是出来了 但 你这些都 不太清楚 哦 能发 详细点 不
❻ 合同中只约定逾期付款,按银行贷款计算利息,如何计算利息
(一)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二)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
“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约定按银行贷款利率扩展阅读:
逾期付款违约金与逾期付款损失赔偿责任属于两种不同的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基于契约自由原则所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可以与逾期付款损失赔偿在责任范围上存在不一致,即当事人通过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所获得的赔偿额可以适当高于逾期付款损失,这是二者的根本不同。
但在当事人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未约定其如何计算的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则应与逾期付款损失相当,以体现违约责任的损害填补功能。
此时,裁判最终确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形式仍应是违约金责任,而非赔偿损失责任,但在责任范围以及计算方法上,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则与赔偿损失并无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