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一、上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分析:1、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者第一套房是全款购买的。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只有交了公积金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这是前提条件。
6、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8、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需要首付房价的30%,银行不可能帮你付全款的。
9、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10、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1、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法律主观: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期限:1.贷款政策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2.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四、包头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需要条件?
1.、要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拥有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换句话说就是满足上述讲述的这样的条件,在申请贷款时,需要先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首付款项的比例不得低于50%,当然各地的公积金规定都不一样。
3、没有任何一项不良记录。
4、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并且具备按时足够额度的还款能力。
5、公积金要求满足其他的条件。
❷ 上海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有什么条件
❸ 上海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符合春毕缺条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 住房公积金 进行贷款的。对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 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没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 公积金 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数缺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扒辩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❹ 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上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如下:
1、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海市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
2、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额度:上海市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80%;
3、公积金二套房首付:上海市公积金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为50%;
4、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上海市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条件为,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名下无房产;
(2)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已连续缴纳公积金满5年;
(3)申请贷款的二套房居住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公积金的领取方式如下:
1、购房提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者偿还住房贷款时,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购房提取申请。提取金额的上限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房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等因素;
2、租房提取:职工因工作需要在当地租房居住,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租房提取申请。提取金额一般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3、住房改善提取:职工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改善提取申请。如购买二手住房、装修自住住房等;
4、个人账户余额提取:职工可以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个人账户余额提取申请。提取金额为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
5、退休提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退休提取申请。提取金额为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全部余额。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公积金提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来确定。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和审核,确保提取的资金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❺ 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可贷多少
一、上海第二套房公积金可贷多少
单人公积金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20万补充公积金10万;二人公积金贷款加倍。具体计算方法: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二、上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对购买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三、上海可以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么?如果可以有些什么条件?
可享受贷款总额80万元新政策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每户家庭有两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且他们均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条件(如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余额倍率、还款能力等)。而如果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另外,对于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确定贷款额度的规定也分为两类:即第一次购买自住房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总计不超过40万元。而不属于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
四、在上海已经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名下无房产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您可以去申请,但是基本上不会批复贷款的!现行政策是认贷不认房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