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理工研究生用注册费吗
需要
专业注册学费是对具体专业设定的按年度收取的基本年度学费,每个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都是不一样的。
(一)、学费构成: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收取。
专业注册学费是对具体专业设定的按年度收取的基本年度学费,每个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都是不一样的。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由学校在每学年期初向学生收取,学生在交纳专业注册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取得本学年选课资格。
(二)、学籍异动计算学费相关规定
1.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从转专业后的下一学年起,按新专业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交纳专业注册费。学分学费依据每学年结束时教务部门提供的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进行结算。
2.退学、转学:学生因故终止学业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结算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月数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1月按照一月计算。同时按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实际已修读的学分进行离校清算,学费多退少补。
3.休学:休学期间,学生不交纳专业注册费、学分学费。复学后,学生依据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4.办理助学贷款: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最多可以贷款8000元,贷款审批通过后,贷款资金计划于11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发放。资金将先发放至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再将欠缴学费和住宿费划付至学校银行账户。
2022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以下是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消息为准。
B. 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中英合作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徐汇校区;其余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预留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各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部分中德合作专业为德语,其他专业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份实际生源情况确定。顺序志愿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对进档的考生,在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份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办协商后另行公布)。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文科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理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不限”的,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其他选考科目要求的,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为序)。
5.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但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6.对于上海考生,学校将在招生时参考其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7.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成绩均采用当地省级统考成绩。有关专业统考事宜请关注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相关信息。
(2)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20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3)在投档范围内,录取时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合成总分=(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其中:专业统考满分及高考文化满分依据各省份实际情况。若当地省级招办另有规定,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4)若我校在当地省份文理科均有艺术类招生计划,我校实行文、理兼收,录取时文理考生按合成总分统一排序录取。
(5)在安排考生艺术类专业时,我校实行分数(合成总分)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6)对于同分考生,专业排序时按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为序逐一比较安排。
二、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在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须达到BB。
四、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英语(中美合作)、工商管理(中美合作)、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中德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发改规范[2018]2号、沪价费[2014]14号);会展经济与管理(中英合作)和工商管理(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年、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英合作)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英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30000元(沪发改价调 [2019]14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最高不超过1200元/年 (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usst.e.cn
招生办官网:zhaoban.usst.e.cn
咨询电话:021-55270799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部分专业采取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模式,各专业(大类)名称及内含专业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
凡录取进入上述大类的学生,入学第一学年不分具体专业,原则上第一学年末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确定专业身份。
2.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按专业招生。
3.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上海市招生政策,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4.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重选专业相关规定详见各学院网站。
C. 关于上海理工大学新生问题
新 生 入 学 注 意 事 项
祝贺你成为上海理工大学的新生。在收到入学通知书时,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作好准备,在规定的日期内,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指定的校区报到。
一、 报到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及有关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1寸正面脱帽照片15张。外省市学生另带本人户口迁移证(落户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户口迁移属自愿,可以不迁,凡当年10月31日之前迁出的可受理,之后迁出的不受理)。上海地区新生均不迁户口,须办理农转非证明的新生当年10月31日前到各学院登记,由学院统一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二)党、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学生党员请办理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外省市学生党员,须持经市(县)以上的党组织开具抬头为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学报到时,将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团员随身携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转进上海理工大学相关学院团委。
(三)学生自带档案交各学院。
二、报到时请交纳以下费用及购置以下物品
(一)学费:
1.本科专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已批准同意我校试行学分制收费。根据沪价行(2000)120号文、沪价费(2003)56号文及沪教委财(2005)49号文,每学年的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物价局核准的学费标准预收学费,预收标准如下:艺术设计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中外合作办学的英语(国际贸易)、英语(金融与投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20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德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其他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2.高职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二)住宿费:本科生请预存1200元,根据实际住宿情况予以扣除。高职学生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
(三)教材费:第一学年预收教材代办费700元,多退少补。如不需要学校代办,报到时说明,予以退还,所用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
(四)保险费: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大学生平安保险(意外伤害)和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住院补贴金),每年每人90元,以上各类保费按学制年限一次扣交(本科合计约360元,高职合计约270元)自愿参加,如不愿意参加,报到时说明,予以退还。
(五)学生的随身行李及其他用品自带,请随带若干现金备用。(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住宿生活用品由学生自购。)
(六)本科生入学后进行英语测试,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分层次教学。需自备有调频功能的收音机。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6000元(限学费)。贷款需提供以下资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发出);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居民或集体户口,需复印户口簿地址联、户主联、父母及学生户口联(学生户口联无的可用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代替);老式户口薄无地址联的,需另附所属地公安机构开具的户籍证明;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新生报到(提倡学生自行报到,家长不陪送)
请新生按入学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前往报到。为错开报到高峰,请上海同学尽量在第一天下午或第二天报到。
(一) 外省市新生报到。为方便外省市新生报到,学校将安排接站。
接站时间:9月16日7:00-20:00
9月17日7:00-12:00
接站地点:上海火车站 北出口处
上海火车南站 东北出口处
(二)杨浦校区(军工路516号、营口路101号、水丰路100号)。详见背面交通示意图。
(三)徐汇校区(复兴中路1195号)。可乘地铁1号线(到陕西南路站)、24路、128路、41路、104路、926路、920路、42路、45路、786路、96路。
(四)南汇校区(拱极路3800号)。可在地铁2号线龙阳路站换乘龙芦线(5:00-19:00)直达南汇校区门口。或在上海火车站南广场西侧乘南新线(5:00-19:00),上海八万人体育场乘旅游二线,浦东东昌路乘沪南线至惠南镇汽车总站(东门车站)下车,学校在惠南镇汽车总站(东门车站)有车接送(8:00~17:00)。
(五)高职学院(逸仙路58号)报到的新生,可乘轻轨明珠线(到汶水东路站)、118路、116路、101路、51路、537路、824路、133路、812路、59路、580路等公交车到大柏树站下。
D. 上海理工大学贫困生每个月补助多少贫困等级怎么分的呢
一、减免原则:
学费减免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和爱护,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要本着实事求是、以低年级学生为主、突出特困的原则,从严做好学费减免的审核工作,不使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组织机构: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费减免实施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报批,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小组名单报学生处备案,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按本通知具体组织实施。
三、减免对象:
国家计划内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
四、减免条件:
(一)学生本人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举办的各项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积极上进,诚实守信,成绩良好;
4.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等不良习惯;
5.必须积极参加校内外一定量的勤工助学活动;
6.原则上优先考虑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学生家庭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父母均已去世,确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烈士子女等优抚对象中,家庭经济状况在上海市困难线(人均月收入400元)以下者。
3.由于父母重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下岗和单亲家庭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在上海市社会最低保障线(人均月收入290元)以下,交付学费存在困难者。
4.因家庭发生意外造成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全额学费的学生;
5.来自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无力承担学费的学生;
6.有其他特殊情况者。
具备以上条件的学生,方可申请学费减免。学生的家庭情况需提供家庭住址所在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的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五、资助参考最高标准(以自然年内学校、社会资助总额计算):
学费减免额度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由学院学费减免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基本分为全免和部分减免。学院在学校下拨的减免学费总额内,参照本标准酌情予以减免。标准如下:
1.孤儿:
(1)由孤儿院抚养的,减免5000元;
(2)由直系亲属抚养的:
根据家庭月人均收入按照300元以下、300—400元和400元以上,可分别减免4000、3000、2000元;
(3)由非直系亲属抚养的,在相应等级上提高一档。
2.烈士子女:
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和人均月收入,可减免2000-4000元;
3.单亲(父母一方亡故,包括离异家庭中抚养一方亡故):
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和人均月收入,可减免1000-3000元;
4.父母离异(包括不承担抚养责任一方亡故)、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父母残疾(7级以上,丧失一般劳动能力):
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和人均月收入,可减免1000-3000元;
5.父母下岗、双务农或家庭多子女上大学以及家庭经济出现意外困难等:
根据学生家庭情况和人均月收入,可减免1000-3000元;
6.累积绩点在3.0以上者,符合上述条件者,提高一档标准,累积绩点低于2.0的,降低一档标准,累积绩点在1.8以下的,原则上不予减免;
7.凡本年度已经享受过学校和社会其他资助的,酌情降低标准或不予减免;
8.其他特殊情况者,经学校审核后可予以适当减免。
六、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1.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上一学期内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停学者除外);
4、在申请助学贷款等资助项目中有不诚信记录者。
七、被批准减免学费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得申请校内外各类资助。
1.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受到警告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2.一学期内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生活铺张浪费者或将资助金用于不正当消费者;
4.弄虚作假者。
八、减免程序:
1.凡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家庭人均收入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上海理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2.由学院辅导员综合各方面情况和意见并审核相关材料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评审小组讨论,由学院将讨论确定的减免学费名单汇总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学生监督。
3.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填报《上海理工大学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交学生处汇总,由学生处报学校领导批示、备案。
4.学费减免工作按学年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份。学院审核应在12月上旬完成,学生名单于12月中旬公示并上报学生处,12月底学校学费减免工作结束。
九、审批原则:
1.各学院要通过核实材料、家访等形式认真调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2.学生本人必须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要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原件以备学校调查核实;
3.对在减免学费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除收回全部减免学费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