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签署贷款定价基准利率转换确认书的话,必须要所有担保人共同办理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中行于2020年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涉及担保人的贷款是否需要担保人签署确认书,详询贷款经办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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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共同借款人/担保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确认是什么意思
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购买房屋的共有权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房屋的共有权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由于其共有权人与共同借款人的趋同性,较好理解。但其他自然人由于各种因素,也会作为共同借款人
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就是LPR或者固定利率的转换。也就是说贷款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转换,转换之后,贷款的利率就会发生改变。
2019年12月28号,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公告,就是对于2020年1月1日前办理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的浮动率贷款,或者固定利率贷款。
公告称,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与银行平等协商,将贷款利率“换锚”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这将扩大LPR应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有助于推动和深化利率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