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年前我爸在农村信用社贷款2000元,到现在还没有催,贷款人我爸已经去世,还需要我来还吗
权力和义务是并存的,如果你未继承父亲的财产,是不需要你来还的。
②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人去世,担保人的还款责任期是多久
首先,为令尊的离去,表示抱歉和哀悼。
关于你提出的问题,大概意思我明白了。有几个小问题,我给你分析一下吧。
第一、贷款期限?什么时候开始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好久?一般来说,担保期限是要长于贷款期限的,具体是长两个月,还是长两年,那是要看具体的担保合同怎么约定的。
第二、“目前家里没有偿还能力”这句话是说担保人家里,还是说你家里?
如果是担保人家里的话,情况是这样的:首先,贷款人是你父亲,第一还款人当然是令尊,那么令尊过世之后,实际贷款人消失,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银行第一个找的就是担保人,如果他没有还款能力的话,当初银行怎么会同意他做担保人呢?银行会采用一些措施:有抵押物的处置抵押物,没有抵押物的进行起诉。(当然也会将你们列为被告的。)因为,令尊已过世,那么令尊的遗产可用来实现债权。如果遗产被继承人分割的,债务由继承人按遗产分割比例进行分担;
第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令尊是第一还款人。令尊去世后,他的遗产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也就有义务承担他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你们家人为此处理不好的话,银行肯定会找担保人的麻烦。
担保人又是你们的亲戚,等于你们连累了他。这样太伤和气了。有钱了就还,别拖。毕竟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只是小事情。因为钱,伤了亲戚和气,就太划不来了。
③ 农村信用社贷款人已死亡的款如何处理
我的老公在农村信用社里货款货款了30方现在他死亡了还有别银行里也有我们根本还不起这么办
④ 2005年的时候我父亲从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3万元,在2008年时父亲过世,前不久信用社的人找到我,
这涉及到一个“父债子偿”的问题。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父债不一定子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在儿子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的情形下不承担父亲的债务责任;
二在儿子继承父亲的遗产后在继承的遗产的限度内负有偿债责任 。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财产,则在法律上会因为一方当事人已经死亡且没有遗产而不再偿还了(因为主体不存在了)。
⑤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人去世,担保人的还款责任期是多久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期限是没有限制的,直到还清全部贷款为止,与贷款人去世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