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注明利息的收取方式
这个合同肯定是有问题的,哪有借钱时就一次性还所有的利息。你这个就像是一个人借给别人10万,但是只给了9万,说另一万是利息一样。在法律和实践上,会被认定为借款金额就为9万。你这相当于你贷款金额就为另外的50%。另外第二点,这个合同应当是对方给的吧,而且对方应该是经常使用这种合同,这个在法律上叫格式合同,这类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是先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如果有两种以上的理解,那么按照不利于提供方一方的理解。另外对于这类合同提供方是有说明的义务的,对方也没有尽到说明义务。
然后为什么你签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不是车辆贷款合同?融资租赁是指你指定某个东西,融资公司出资购买,然后约定一定年限内出租给你,定期收取租金,到了年限后,所有权才全部归属于你。这个不会涉及到利息的问题啊!只会涉及到租金的问题。
『贰』 找兴业银行贷款买的车,但是贷款合同签了,都好几个月过去了,就是没给我贷款合同,这合理吗
把你的合同拿出来仔细的看一遍,有没有放款时间的协议规定什么时间内放款,如果没有协议就等着吧,如果有就按照时间约定来。
『叁』 在兴业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签了堆合同,它们什么的利率等我都没有看,到时候贷款批下来是不是要给我返一份
你是在哪里办理的按揭贷款哦,办理按揭贷款都不看一下购房贷款合同,上面贷了多少?利率多少?月供多少年?还有还款方式等等
你可以打电话先问一下给你办理按揭贷款的那个房产中介人员或者银行按揭贷款经理查询一下。
贷款最后批下来了,你肯定有一份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文件在手的。
『肆』 借款合同为何没写利率多少
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借款人大多是熟人,所以一般欠款合同不会写利息。但是在还款的时候,有的借款人要求欠款人支付借款利息,这时候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律师365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一、原则上,欠款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付利息。
二、逾期还款的,欠款人应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也不是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主张利息的。如果借款人超过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期限仍然未偿还借款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利息,即逾期利息。
逾期仍然没有偿还借款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对还款期限有约定的,而借款人没有按期还款;二是双方当时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出借人催告了(即要求借款人还钱),而借款人仍不偿还的。所以,出现这两种情形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逾期利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
所以,欠款合同没写利息的,视为没约定利息,欠款人不应支付利息。但是如果欠款逾期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参照银行同期利率。
『伍』 银行贷款合同一般会不会写月供多少钱
不会,因为贷款期间内利率可能会变动,无法确定月供多少。不过,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上,可以选择约定。
『陆』 为何银行房子按揭贷款合同里没有明确标明具体利率
因为按揭贷款一般时间都较长,采用的利率方式是非固定利率,每年1月1日根据上年度最后一次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来执行,当年不变。有可能调低,也有可能调高。所以合同上一般都是注明,基准利率 上浮或者下浮多少个点。
『柒』 借款合同没有写明利息和年利率是多少,法律上有什么解释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中没有写明利息和年利率,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不予支持。其他主体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的利息的,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会依照市场的利息进行确定,一般是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适用法律问题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捌』 住房抵押贷款,贷款公司保留合同,贷款人没有任何书面合同,对么还款明细与约定月利率不符,如何处理
住房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都应该一式两份或更多,借款人、贷款人各应该留存一份,用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还款明细和约定利率不符的,可以向贷款人提出异议,调整至约定利率,协商不成可诉讼至法院。
『玖』 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时,利率栏是空白,但是银行放款时单方面提高利率10%,没有通知我,我应该怎么维权
说实话,这种口头约定的案子即使是能够打官司,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还是很有难度。因为当初你只是和个贷人员口头约定,银行方面完全可以推说是员工个人行为,从而推的一干二净。这种事情我们消费者本来就很弱势,但是也不能就吃了哑巴亏,啥也不作为,凭啥我们每个月要多还这么多钱,这可不是一月两月,二十几十年。
好了,废话不多说,我现在就来给你支招:
一、想办法尽可能的约当初给你贷款的那个银行工作人员,从他嘴里套出来当时对你的承若,并录音;
二、找一个专业律师,详细咨询搜证以及打官司事宜;
三、找当地银监会反映,如果可以的话联系媒体进行曝光,在舆论方面进行施压。
最后,善意提醒,如果实在不行可尽可能与银行协商解决,以免日后贷款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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