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时间
通知书上会有的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说明
作者:学生科 文章来源:学生科 点击数:39 更新时间:2008-4-13
一、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答: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困生每年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免付利息,毕业后六年内还清,利息全部自付。
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且诚实守信,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按期履行还款协议的本专科学生。
三、如何办理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答:经济特别困难的大学生提出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学校对申请人资格予以审查后送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四、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1、本人有效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父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家庭经济特困证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和教育局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4、家庭户口薄复印件(需复印家庭全部完整户口簿。必须有首页户主、父母、兄弟姐妹、本人户口等,如父母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至父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父母与其是子女关系)。
注:(1)如果借款学生本人的户口已迁出,需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所有文字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笔填写。
(3)复印均采用A4纸。
五、国家助学贷款如何还本付息?
答: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应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合理安排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借款学生毕业前必须与经办银行重新确认或变更借款合同,应及时将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通知金融机构和所在学校;并根据贷款银行的要求重新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进入还款期后学生应主动与经办行联系,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还本付息。
六、国家助学贷款有哪些违约追究措施?
答:国家助学贷款违约追究措施包括:(1)对资助对象不能正确使用贷款,或不能认真学习、违反校规校纪被学校处分或开除的,经办银行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取贷款本息;(2)公安部门配合经办银行核查违约借款人的身份,经办银行可向违约人按规定计收罚息;(3)对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人,将在高校和有关省市媒体、网站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违约行为;(4)国家已建立了国家助学贷款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业务。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我校将积极争取,帮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 助学贷款具体每年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财政安排专项贴息资金给予补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季度支付。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助学贷款所发生的全部利息由其本人按月支付,开始时间为毕业后所逢的第一个结息日。
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根据就业情况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还本宽限期,即毕业后60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进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期,具体事宜由毕业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由经办银行审批。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贷款经办行。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3. 每年的国家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
第二次办理咋还不知道呢?国家助学贷款要在学校办,生源地贷款就必须会自己的家乡办
4.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2007年8月,国家新出台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政策,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联合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共有5个: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目前开展生源贷款业务的试点省(市)有:湖北省、江苏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北京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上海市、湖南省、江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海南省、天津市、河南省。其它省市也在积极试点,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贷款的学生就有了两种选择(只能选择一种):1,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银行组织实施的生源地贷款(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
5. 生源地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1、按照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应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进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中。自借款学生毕业后的第三年起,就要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本金及贷款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须利随本清。
3、借款学生若想进行提前还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进行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国家开发银行审批。
提醒: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来执行的,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还清。如当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时还款视为贷款逾期,会产生罚息,为当期利率的130%。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为1000到6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5)国家哪一年有助学贷款的扩展阅读: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办
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时间是开学初,一般都是在九月份,但是具体操作起来不是这样的,因为学校开学事情很多,而且办理比较麻烦,你只需要准备好需要的证件就可以了,签合同的时候日期填写的都是九月份。
7.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截至时间是什么时候
2014-2015年度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网上注册时间:
7月20日----9月10日
提示:(7月20日之前打印申请表无效,不能查到贷款信息)
现场合同签订时间:
8月1日----9月10日
在校生办理时间:
2014年8月1日—8月20日
9月3日前开学新生办理时间:
2014年8月21日—9月1日
9月4日后开学新生办理时间:
2014年9月2日—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