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每月自动扣划剩余部分一年可以支取
如果你买了房子正在贷款的,你可以拿上相关材料去公积金部门办理每月提取。是可以提取的
2. 关于住房公积金自动划扣的问题!
房子是你们俩名字都有的吗?
如果用公积金贷款了,我查到的是可以按月: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切实减轻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压力,根据我市《关于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赣市公管委字[2014]4号)文件有关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采取分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办理范围
凡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能按月及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及配偶。
二、具体办理时间
为有序的开展此项业务,避免职工集中办理,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和不影响本中心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原则上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时,申请委托按月提取业务。对2015年7月1日以后在我市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时申请办理。
3. 公积金逐月抵扣还贷是怎么操作的
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注意事项:
1、从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协议书生效后,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用报账制方式,根据贷款人上个月在委托银行的还款金额,如果上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少于其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的,这中间的差额由贷款人在原还贷卡上补足;
2、如果上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大于其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的,以上月应还款本息额相同的金额从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至贷款人还贷卡上。
3、公积金逐月还贷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利用贷款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是在整个还贷期间,如果还款计划不变,那么贷款人所需偿还的贷款利息是没有减少的,因此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
总而言之,住房公积金逐月自动还贷是比住房公积金逐月手动还款的方便,因为住房公积金手动还款要自己去银行还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每月自动扣划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 公积金每月自动还贷怎么办理
1、到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直接从网上下载《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按照要求,把表上的项目填写完整。
(4)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每月自动扣划扩展阅读:
公积金的贷款优势
(1)方便程度,办理时间等上差不多。
(2)商贷一般没有贷款上限或上限很高,借款人可以直接申请比较高的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控制,但高额度的贷款需求可以通过组合贷款方式解决。
(3)商贷的贷款对象范围比较广,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5. 请问办理住房公积金自动划扣需要怎么办理
办理按月划扣程序:借款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二代身份证)、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心前台填写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并同中心签订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协议。
《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操作细则》指出,贷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申请条件包括:
1、贷款人夫妻双方近12个月来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间隔3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情形;
2、贷款人夫妻双方连续3个月的缴存金额不低于1个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
3、贷款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3个月的还贷额。
(5)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每月自动扣划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参考链接--网络-住房公积金